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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二章 別慌,這把我們大優勢(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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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

秦牧偏偏說這次是大優勢對局。

「他……剛才說啥了?這些陪審員點頭幹啥?」

被告席上。

張清源茫然看著身後不斷點頭的陪審員,忍不住問了一句。

剛才許立明說的都是國外的語言。

他根本沒聽懂。

但直覺告訴他,情況並不妙。

陳天闊嘆了口氣。

繼續老老實實的充當翻譯官,將許立明顛倒黑白的訴訟詞說了一遍。

「這小兔崽子!」

張清源聽後,氣得胸口不斷起伏。

渾身顫抖。

手上的拐杖都不由自主的攥緊了。

死死盯著原告席的許立明。

相比於審前會議階段,許立明這次的訴訟詞更加犀利,直接顛倒黑白,將他們給抹黑了。

在先入為主的觀念下。

那群不明真相的陪審團,毫無疑問被帶偏離了節奏。

就像是國內一樣。

網上的事情一傳播,不明真相的人便會接二連三的湧出來。

不斷拉踩。

「咚——」

法庭上。

老法官安東尼在許立明說完之後,接著看向了張清源:「接下來,請被告就原告的控訴,進行答辯。」

「請注意,你可以進行認可答辯以及否認答辯,若進行認可答辯,本案將裁撤陪審團。」

他剛說完。

律師席上的陳天庫便將這兩句話翻譯了一遍,說給了張清源聽。

張清源聞言。

憤怒激動的情緒才略微緩和了幾分。

深吸了一口氣,沉聲道:「我要進行否認答辯!」

這個流程,秦牧昨天就跟他詳細說過了。

分為兩個方向。

民事訴訟上,指的是認可或者否認答辯。

一旦認可……

則會依法撤銷陪審團,由法官繼續審理該案。

而在刑事訴訟上。

分為認罪答辯或者拒絕認罪答辯。

一旦認罪……

同樣將裁撤陪審團,由法官進行單獨審理。

在這個環節。

他當然不可能同意對方的控訴,他必須要為自己的聲譽抗辯。

「剛才原告所說的,簡直是一派胡言!」

他先是狠狠瞪了眼許立明,吐了一口惡氣。

隨後低頭看了眼自己手上的稿子。

稿子是秦牧給他準備的。

上面有他的答辯詞。

「我是參加了夕陽紅旅遊團,跨國旅遊,來到了當地之後,便前往了某教堂遊玩。」

「在遊玩的途中,他們旅遊團的人突然拿出了一份協議,說是簽字可以免費領取旅遊紀念物品。」

「上面寫的都是國外文字,我們這些老人哪裡懂這麼多?」

「聽說可以領取東西,整個旅遊團的人都簽了字。」

「簽字之後。」

「他們卻突然找到了我們,說是要讓我進行捐款!」

「不止是我,我們旅遊團的其他老人都被他們給坑了,每人兩萬元,他們迫於壓力都交了錢。」

「只有我沒有給錢,所以我淪為了被告,被他們起訴了!」

說到這裡。

他恨得咬牙切齒,愈發覺得這個世界的套路是真的多。

跟秦牧學了這麼久。

他本以為自己看多了套路,不會再上當受騙了。

沒想到……

許立明又給他上了一課。

他深吸了一口氣,轉過身看了眼身後的陪審團。

接著說道:「除此之外,這個夕陽紅旅遊團非常黑,一瓶礦泉水賣100元,一瓶氧氣賣……」

他按照秦牧列舉的答辯詞,將這個夕陽紅旅遊團的黑惡行徑都說了出來。

而在他旁邊。

陳天闊則是不斷開口,將他的話同步翻譯了出去。

不斷迴蕩在現場法庭上。

他的答辯詞和許立明的起訴詞……

完全是兩個不同的版本。

截然相反。

法庭下方的陪審團聽後,都湊在了一起,竊竊私語了起來。

「這是兩個外國人之間的糾紛?但我該相信哪個?」

「兩萬塊錢的捐款,他如果不願意給的話,就別簽字啊,字都簽了還帶反悔的?」

「我更傾向於原告一點,他對主的態度那麼虔誠,不太像能幹得出這種事的。」

「原告說他是幫助教會捐款,而這個被告的老人則一直拒絕捐款,連宣誓都不做,誰對誰錯已經一目了然了。」

「阿姆斯市經常有這種事情發生,我之前也看過有類似的案子,捐款之後突然反悔。」

「他對主的侍奉,實在是太不虔誠了。主啊,原諒您信徒的無知,他只是一隻迷途的老羔羊,遲早會找到通往天堂的正確道路。」

「……」

十二個陪審員聽到了不同版本後。

僅僅是遲疑了片刻。

便徹底傾向了原告許立明一方,認為許立明不太可能撒謊。

反而是張清源兩個老人……

連宣誓環節都不敢做,說明他們對此事內心有愧,不敢發誓。

正常人。

都敢對著至高無上,偉大而全能的主發誓。

只有說了謊的人,才會如此忌諱。

「肅靜!」

法庭上。

法官聽著眾人嘈雜的聲音,頓時板著臉呵斥了一句。

打斷了這些陪審員的竊竊私語。

其實。

每一批陪審員,大多數是第一次被挑選到的。

雖然在庭審前,就有法警向他們普及了紀律,但難免還是有些人忍不住討論案情。

每次庭審,他都要呵斥幾句。

在現場安靜下來之後。

他深吸了一口氣,望著陪審團的十二名「法官」。

提醒道:「接下來,將進入雙方舉證環節,原告和被告雙方都有義務就自己的主張,提出相應的證據。」

「原告舉證的構成要件需要符合事實依據、不違背邏輯常理、不侵犯他人合法權益……」

在陪審團制度中。

因為諸多陪審員的文化水平層次不齊,加上法律知識不夠。

他需要在庭審前和庭審中,告訴這些陪審員一些法律知識。

要求他們按照這些法律知識,來衡量具體的案情。

而不是以個人的喜惡愛好,來簡單進行裁判。

足足五分鐘。

他才將一些簡單的法律知識點,告訴了這些陪審員。

只是……

這些陪審員一個個像是聽天書一樣,表情略顯遲鈍。

也不知道有沒有聽懂他的話。

而在被告席上。

陳天闊也把法官的行為,翻譯給了張清源。

張清源聽後。

一副開了眼的模樣,忍不住吐槽道:「這個陪審團制度真是個雞肋,還要法官現場傳授法律知識?」

他一個外行都能看出來。

陪審團制度太流於表面了,典型的形式主義。

讓一群文化水平都不怎麼高,對法律知識更是沒接觸過的人去審判其他人……

美其名曰讓公民掌握了審判權。

實際上。

卻是對雙方當事人的不公平。

他一直覺得,專業的事情就該交給專業的人來干。

這種……

有點狗拿耗子多管閒事的感覺。

而律師席上。

秦牧看到這一幕,也是深有同感。

這是他第一次參與有陪審團的庭審,也覺得這個制度不是很完善。

儘管國外一直在各個方面彌補以及平衡,但漏洞同樣很多。

不過。

這種制度有個好處,就是在遇到某些道德和人情能接納,但法律不能容忍的案件時……

陪審團能超越法律,給予一個社會能普遍接受的判決。

比如說某些辱母案、復仇案。

「咚——」

法庭上。

老法官安東尼在傳授完「法律知識」後,又接著主持道:「接下來,請原告就你方剛才的主張,提供相應的證據。」

這是民事訴訟案件。

任何一方都有權利和義務就其主張,提供相應的證據。

法院不插手任何證據相關事宜。

雙方的證據由雙方自行搜集,只要合理合法即可。

而他們要做的……

就是根據這些證據,來判斷和還原事實,作出公證的判決。

與此同時。

原告席一側。

喬治站起身,拿出了一份證據,上呈給了書記官。

朗聲道:「尊敬的法官,這裡是我方就捐款協議的字跡痕跡檢測所進行的公證鑑定證書,足以證明字跡確實為張清源、馮翠花縮寫,且不存在強迫跡象。」

「這點,足以證明對方在簽訂協議的時候,是心甘情願,自願簽署的。」

說到這裡。

他停頓片刻,偷瞄了一眼秦牧。

發現秦牧神態如常。

於是深吸了一口氣,又取出了一份證據:「這裡是我方托人從張清源所在的國內搜索到的其相關新聞,上面說張清源曾在接到某電話的時候,冒充黑大哥,語氣極為殘忍……」

「這裡足以說明,張清源並非是老實本分的老人,其以前就存在撒謊詐騙的前科。」

再接著。

他又取出了一份證據,呈交給書記官。

「這裡是夕陽紅旅遊團其他老人的捐款付款帳單明細,其餘二十多位老人,全都付款了,唯獨張清源和馮翠花沒有付款!」

「我想請問下,如果我們是哄騙他們簽字,那為什麼其他人都付款了?他們難道都是傻子嗎?又或者只有張清源他們才是聰明人?」

「這裡是……」

「結合上述證據,我方有理由相信,對方的張清源和馮翠花兩人,本身就不怎麼誠信,所以才會出爾反爾,簽字之後卻又拒絕捐款!」

喬治接連甩出了數份證據。

將張清源和馮翠花里里外外抨擊了一個遍。

甚至用上了許立明在國內搜集的新聞材料作為依據。

這些新聞材料都是新聞上搜索到的,並不算違法獲取,因此是可以作為證據來支撐某些判斷的。

比如說……

質疑張清源以前的為人,品行等等。

通常來說。

一個品行不端的人,更容易做出這種捐款後反悔的事。

而張清源的資料,他們只能從其國內的新聞里找。

這些雖然片面,但多多少少具備一個參考價值。

只要能取信法官或者這些陪審員,或者讓他們傾向自己一方……

那他的目的就達到了!

局勢的天平,就是這麼一點一點的偏離,最終完全倒向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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