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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九章 核准通過,七日後開庭!(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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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眼前的。

不是一個兩個人,而是一堆人!

每個人都直勾勾的盯著他。

似乎

把所有希望都放在了他的身上。

讓他突然有些不適應。

「是這樣的,我們有五個女兒,因為在學校里和同學打架,都被民警給抓了,即將提起訴訟,我們過來主要是想問問王律師,能不能想想辦法,幫幫忙。」

為首的樂劍嘆了口氣,簡明概要的將事情講述了一遍。

「等等。」

王大錘聽後,卻是更加懵逼了。

忍不住問道:「普通打架,就被抓了?你們的女兒到底多少歲?」

這年頭。

雖然對尋釁滋事和打架鬥毆抓的比較嚴重。

一般針對的是那些社會分子。

很少把學生給抓了。

畢竟

學生身份特殊,再加上年齡多在未成年,不適合動用刑法。

除非

這些家長的女兒,都超過了十六歲,是高中生或者大學生。「

「才十三歲。」

樂劍和其他人對視了一眼,苦笑了一聲。

「十三歲?那更不應該了,怎麼可能被抓,還要起訴?」

王大錘瞪大了眼睛,嚴重懷疑這群人是拿他來消遣的。

他辦過那麼多的案子。

雖然大部分都是民事上的,但刑事上的訴訟也見過不少。

未成年人

幾乎不存在被刑拘,更不會被法院依法起訴。

「是啊,這一點我們也沒搞懂啊,我女兒才十三歲不到,還這麼年輕,本來就不該抓啊。」

「我們錢也賠了,歉也道了,他們憑什麼還抓人?」

「難道未成年保護法是擺設嗎?王律師,你對法律懂得肯定比我們多,能不能幫忙看看對方的這種行為到底合不合規?」

「我嚴重懷疑他們互相勾結,企圖來陷害我女兒!」

辦公室里。

眾人你一言我一語。

七嘴八舌。

說出了自己的看法,情緒十分激動。

一時間。

王大錘甚至都插不上嘴。

「咳咳,大家先等一等,我想再詳細了解一下具體情況。」

他只能黑著臉,打斷了眾人的討論。

隨後。

樂劍作為幾個家庭的家長,才把他們女兒身上發生的事情說了一遍。

「你是說你們女兒圍毆了某個學生,對方家長把你們女兒給告了?」

王大錘皺眉看著對方,忍不住確認了一句。

樂劍點了點頭,十分憤然的說道:「學生之間的小打小鬧,對方家長偏偏不依不饒,堅持要把事情鬧大,最後警方介入,把我們的女兒都抓緊了派出所。」

「王律師,你們律所是咱們梓州最好的律師,接過那麼多的大案子,一定要幫幫我們啊。」

說著。

他又委婉的表示,只要能讓他們的女兒不坐牢,律師費這塊完全可以商量。「

不是律師費的問題。」

王大錘嘴角抽了抽,面色凝重的說道:「這個事情比較古怪,具體的情況,我得合律所里的其他律師再仔細分析分析。」

「這樣吧。」

「你們先回去耐心等一下,我這邊有了具體

方案的話,再聯繫你們。」

樂劍等人聞言,對視了一眼。

微微點頭。

最終。

一行人來也匆匆,去也匆匆。

直接離開了律所。

而在眾人離開後。

王大錘連忙將辦公室的門關上,撥通了給張瑋的電話。

將自己遇到的這個難題

告知了張瑋。

其實。

他不是不想現場給樂劍等人解決問題,而是因為他實在是不知道這個案子是怎麼回事。

所以才會找了個藉口,暗地裡先搬救兵。

請教下遠在晉城的張瑋。

「未成年人?都被抓了?」電話另一條。

張瑋正在律所里處理財務報表,突然愣了一下。

「是啊,我也不知道是什麼情況,當事人說對方出具了精神殘損證明,然後警方就予以立案了,並且正在走起訴流程。」

王大錘苦笑著說道。

這只是簡單的學校鬥毆,並沒有涉及到八大罪。

他這個半吊子的水平

還是第一次遇到如此冷門的情況。

而張瑋在聽完了他講述的當事人情況後,沉吟了片刻。

才開口回復道:「你剛才說對方出具了一份證明,極有可能這份證明是殘疾證明。」

「我記得以前有過一條司法解釋,專門規定了未成年人犯罪的起訴條件,只有這一種情況下,可以依法進行起訴,只不過條件比較苛刻。」

「需要對方存在極為殘忍的行為,且造成了他人殘疾,依法經最高院核准,方可起訴。」

張瑋想了想,叮囑道:「對方雖然說的輕描淡寫,但極有可能這件事比較惡劣,你最好了解清楚情況,再決定接受代理的事情。」

他遇到過許多當事人避重就輕的情況。

至今心有餘悸。

這些當事人

其實並不是故意隱瞞事實的,或許在他們眼中,這種情況的確不是很嚴重。

但身為律師。

他們必須要搞清楚真實情況,才不會在上庭的時候手忙腳亂,甚至被背刺一刀。

這都是他的經驗之談,背後都是血淋淋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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