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現代都市 > 開局就較真,對面被我嚇到報警! > 第三百二十四章 校園暴力

第三百二十四章 校園暴力(1/2)

目錄

看著青嵐發來的這條消息,秦牧直接回了三個問號過去。他什麼時候

缺少素材了?

他明明是素材多的數不過來,被逼無奈才將素材庫給關閉了。現在才過沒幾天安生日子。

青嵐居然又給他找了個活?

嘿嘿,不用謝我,我這主要也是為了up能早日更新。

青嵐似乎完全沒明白他的意思,接著回道:我們梓州的一個初中里,發生了一起校園霸凌事件,幾個初一的學生聯合起來欺負一個同班的女生。

具體的我也說不清楚,我把視頻發給你看吧。沒多久。

青嵐發來了一個長度只有十五秒的視頻。

視頻似乎是用手機拍攝的,畫面還有些搖晃模糊。秦牧皺了皺眉頭。

選擇了播放。便看到了

讓他血壓上頭的一幕。

只見四個穿著打扮的非常社會的女生,正圍繞著另一個女生不斷毆打。拳腳相加。

將其打倒在地。期間。

還有人不斷的扒拉她的衣服。

外套、T恤、褲子全都扒了下來。

其中一個帶頭的女生

手上更是拿著一把工具刀,在她的胸上、肚子上、手臂上、臉上不斷劃拉。鮮血淋漓。

這個女生不斷掙扎反抗,但始終無濟於事。只能哭喊著求饒。

而這條僅十五秒的視頻里

全程充斥著幾個女生放肆囂張的笑聲,似乎十分引以為豪。校園暴力?

看完這條視頻,秦牧的臉色瞬間沉了下來。視頻里。

四個女生施暴,另一個女生在旁邊拍攝記錄。總共五人。

她們都身穿著校服,看樣子應該也是學生。

倒地的女孩不斷求饒掙扎,可絲毫喚不醒她們的憐憫和同情心。她們全程在肆意的大笑。

不以為恥,反以為榮。

up看完了吧?這個事情的當事女生是我鄰居家的女兒,今年十三歲。

青嵐又發來了消息:錄製視頻的也是她們自己,炫耀的發到群里,然後流傳了出來。

我鄰居得知了這個情況,去學校里問女兒,才發現她一身的傷,帶她去醫院裡檢查驗傷,發現肋骨都斷了兩根。

然後向老師討個公道,可老師卻一直和稀泥,避而不談。

問學校領導,可這個學校也沒有給出答覆,那幾個打人的女孩也沒有受到任何懲罰,一直是照常上課。

秦牧看著青嵐講述的事情緣由,眉頭再次皺起。

校園暴力…

其實很常見。

幾乎每個學校里,都有這種事情發生。

因為各種原因,被欺凌的人都選擇了忍氣吞聲。

或許。

他們也曾向老師告狀,卻得不到什麼好的處理。反而刺激了這些施暴者。

久而久之。

他們也就選擇了默認,甘願被欺負。

自己就算受傷了

也不敢跟老師或者父母說。

這也導致

這些喜歡欺負其他學生的人,更加倡狂。

覺得沒人能治的了他們。

事實上。

在國內未成年保護法的保護下,他們的確是有一道免死金牌。

只要未滿十六周歲,他們做的這些行為

都可以稱之

為微不足道。

這些校園欺凌、校園暴力,卻會給當事人的心理造成不可磨滅的傷害。

許多人長大之後,進入社會變得自閉、自卑

根源大多數都在學校里。

我鄰居都快絕望了,到處申訴,都快一周了,可學校還是沒搭理他們。

青嵐最後補充道:所以我向他們推薦了你。

她在得知了這個事情後。

仗著自己學過一點法律,為鄰居出了不少對策。

可是

都沒有任何用處。

據說這幾個學生的家長背後很有勢力,所以學校上下都在護著對方。

那幾個學生

也沒有受到任何懲罰。

無奈之下。

她只能向對方推薦了秦牧,來請秦牧幫忙解決這個問題。

這個事情難辦啊。

秦牧看到這裡,苦笑了一聲。

搖了搖頭。

這個事情涉及到了未成年人。

且雙方都是未成年人。

所以頗為複雜。

若是正常來論,對方對他人的身體造成了損傷,達到了輕傷以上的標準,便可以構成故意傷害罪。

可是

故意傷害罪,在刑法中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並達到一定的嚴重程度的行為。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權,所謂身體權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性為內容的人格權。

在構成上。

需要滿足客觀要件和主觀要件。

客觀要件指的是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那五個施暴的學生自然是符合這一點的,且造成了輕傷以上的傷勢。

然而在主觀上,故意傷害罪的主體必須是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而已滿14周歲,卻未滿16周歲的,屬於部分刑事責任能力人。

按照刑法規定,必須要使人重傷或者致人死亡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這一點和成年人截然不同。

成年人只需要造成了輕傷即可判刑,—14歲以上16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則需要至少重傷!

因為這一點,所以導致許多混跡社會的初中生們初生牛犢不怕虎,什麼事情都敢幹。

反正只要不把人打成重傷

他們基本上是不用負責的。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