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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五章 驚人的未成年犯罪數據!(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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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律師,你倒是說句話啊。」

一旁的樂劍見狀,滿臉焦急的催促了起來。

在他眼裡。

公訴人說了一大堆,對著他女兒進行了輪番控訴。

可己方律師

卻突然變成了啞巴,一言不發。

讓他十分不滿。

他花錢。

是為了勝訴的,而不是在這裡當木頭人被罵的。

「這個點爭不贏了。」

這名律師回過頭,瞥了眼被告席上滿臉無辜的樂依柔等人。

無望地搖了搖頭。

原本。

他的論點和證據都是比較充分的,還有法律上的依據作為支撐。

可是

誰也沒想到,樂依柔幾人在執法記錄儀中的表現如此囂張。

要知道。

任何庭審的最終結果,都是出自於合議庭。

而他們審判

自然會受到各方面的影響,比如說被告人慣有的行為方式、態度等等。

五人霸凌了孫洛靈之後,依舊如此囂張。

毫無疑問。

在進行動機判定的時候,大概率會將她們轉發到其他群聊的行為定性為主動故意。

法律上所說的主動故意,從來不是由個人講述的。

而是通過邏輯推理,結合事實,以及慣有行為推定出來的。

「那那那我女兒」

樂劍和其他幾個中年人聞言,都變得緊張了起來。

死死盯著律師。

「看下一場吧。」

律師輕嘆了一口氣,搖頭說道。

動機上的爭論,基本宣告失敗了。

對方提出的這些證據,完全擊敗了他提出的主張。

要想幫助當事人爭取到最大利益,進行減刑,就只能看接下來的自由辯論環節了。

「咚---」

與此同時。

法庭上。

審判長敲響了法槌,鄭重詢問雙方:「你們還有沒有新的證據需要提交的?」

在確認雙方都沒有新的證據後。

庭審進入了最激烈,觀賞性也最強的階段。

公訴人接著站出來。

開始反駁被告方的少管所懲罰申請,怒斥道:「我院認為,樂依柔、計春春等五人雖然年紀較輕,但在行動和認知態度上,都對法律置若罔聞,沒有絲毫敬畏之心。」

「其在校期間,多次結夥,對其他同學進行金錢、身體、人格尊嚴上的剝削和霸凌,屢教不改,肆無忌憚。」

「此次更是對受害人孫洛靈造成了身心上的雙重打擊,社會影響極為惡劣,諸多學生家長也向我院發來了聯名申請,要求對其嚴懲。」

其實。

這個案子的關注人數非常多。

尤其是該中學的那些父母們。

在知道了孫洛靈的情況後,他們都害怕孫洛靈的事情在他們的孩子身上重演。

因此。

特地發起了聯名申請,送到了他們檢察院。

請求重點懲治樂依柔等人。

「此外,根據刑法,少管所針對的是年滿十四歲的未成年人。」

這名公訴人停頓了片刻,接著說道:「這條規定設定之初,考慮的是十四歲以下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此案社會影響極大,犯罪情節十分惡劣,導致了他人精神失常。」

「我們認為,應當予以

破例,判處相應的刑罰,以彰顯法律的神聖莊嚴!」

被告席上。

樂依柔五人一直低著頭,緊咬著下唇。

一副十分委屈和無辜的樣子。

仿佛

她們才是受害者一般。

「我不認同!」

而在公訴人發言完畢後,律師還沒開口,樂劍卻忍不住了。

盯著對方公訴人,開口辯駁道:「法律都規定了不滿十四歲的人不應當承擔刑事責任,憑什麼輪到我們女兒身上就需要承擔了?」

「法律不是講究公平公正的嗎?」

「我女兒是做錯了事,但她已經知道錯了,我們也給受害者賠償了,如果他們需要的話,我們願意繼續提供賠償。」

「她們還是個孩子,我們就不能多一點寬容嗎?」

他的情緒非常激動。

唾沫星子都要噴濺出來了。

聲音也沒有控制住,嗓門越來越大。

而他話音未落。

公訴人旁邊的孫海便紅著眼,怒視著他:「孩子?我女兒難道就不是個孩子了嗎?」

「她才十三歲,她有什麼錯?憑什麼要在學校里被人這麼欺負?」

「你們知道她的身上,有多少傷痕嗎?」

「她是去讀書,不是去打仗!」

「在這個年紀,她應該抱著課本,在學校里努力學習,為自己的將來而奮鬥!「

「可現在的她」

說到這裡,他的聲音有些哽咽:「她連父母都不認識了,動不動就自殘,沒有人在旁邊看著我都擔心她自殺」

想起女兒。

他便氣不打一處來,伸出手指著被告席的五人。

就是這幾個外表看起來天真無邪的小女孩,害的他女兒變成現在這個樣子。

至於樂劍等人口中所說的賠償

簡直是對他一個父親的侮辱!

「請受害人的監護人控制下自己的情緒。」

審判長見到孫海的模樣,輕咳了幾聲,提醒了一句。

同時看向了對方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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