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六章 啥時候實習律師這麼猛了?(1/2)
這條司法解釋……
針對的是未成年人出台的,可以在破例的情況下予以追責。
但要求同樣十分苛刻。
需要滿足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殘疾這三類情況。
並且情節十分惡劣。
還要經過最高院的核准,才能追究其刑事責任。
而顯然。
這個案件中的五個女生,完全不滿足故意殺人和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罪對於未成年人來說
輕傷是無法構成立案的,唯有重傷才行。
而孫洛靈經過了相關機構鑑定驗傷,確定只有輕傷,所以警方才不會予以立案介入。
但
還有第三種情況,致人殘疾的。
秦牧深吸了一口氣。
目光凝聚在了致人殘疾這四個字上。
實際上。
殘疾並非大眾認知上的身體殘疾。
殘疾在法律意義上,包含面極廣,包括病損和殘障。
若是按照殘疾的性質、程度和影響,殘疾還分為分為病損、殘疾和殘障。
殘損指各種原因所導致的身體結構、外形、器官或系統生理功能以及心理功能的異常,干擾了個人正常生活活動,對日常生活、工作的速度、效率、質量產生一定影響,但實際操作能獨立完成。
是器官或系統水平的功能障礙。
殘疾指按正常方式進行的日常獨立生活活動和工作能力受限或喪失,是個體或整體水平的障礙。
殘障指殘疾者社會活動、交往、適應能力的障礙,包括工作、學習、社交等,個人在社會上不能獨立,是社會水平的障礙。
通常我們認知中的殘疾,大部分指的是殘損。
比如說瞎子、聾子、啞巴之類的。
而殘疾按照類別劃分,可以分為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和多重殘疾。
孫洛靈的情況
並不符合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但卻有可能和精神殘疾掛鉤!
因為
秦牧從青嵐的口中,得知了孫洛靈的精神狀態有些不對勁。
從學校回來後。
不再與人交流。
偶爾還會出現自殘等行為。
僅從表現上來看,極有可能劃分為殘障,即殘障指殘疾者社會活動、交往、適應能力的障礙,包括工作、學習、社交等,個人在社會上不能獨立。
想到這裡。
秦牧直接拿出了手機,給青嵐撥通了一個語音過去。
餵?up難道你已經想出辦法了?!
一打通,青嵐便迫不及待的問道。
還沒有,我想問問你,孫洛靈現在的具體情況怎麼樣?
秦牧想了想,開口問道。
還是老樣子啊,不跟人說話,平時也不主動吃飯,動不動大喊大叫,還沒事拿小刀劃拉自己的手臂。
青嵐嘆了口氣,搖頭道:她父母已經打算帶她轉學了,然後給她轉移到新的學校去,看看情況能不能好轉一點。
轉學?
秦牧皺了皺眉頭。
這種情況其實在他的預料之中。
許多時候。
校園暴力的事情都無法討回一個公道,當事人最終都只能被迫轉學。
明明錯的人不是自己
。
自己還是個受害者。
卻偏偏
要主動避讓。
不得不說。
這是一個極大的諷刺。
不過我已經勸過他們了,他們打算再等等,看看你那邊能不能找到好的辦法,將這些小惡魔繩之以法。
青嵐點了點頭,又接著說了一句。
目前只是有了個眉目。
秦牧也不敢打包票,認真說道:你最好還是找個時間,帶孫洛靈去專業的心理健康機構去看看,了解下她的心理情況。
停頓了片刻。
他又補充了一句:還有就是,申請一下鑑定,看看孫洛靈在精神上是否受到了殘損。
根據青嵐的描述。
他覺得孫洛靈
必然長期處於被欺凌的狀態。
身上的傷勢雖然小,但在長期的壓迫之下,難免形成心理上的一些問題。
最好還是讓家長帶孩子去檢查一下。
精神上的問題?
青嵐聞言,突然愣了一下。
這一點她倒是從沒想過。
經秦牧這麼一番提醒,她才意識到校園暴力的危害所在。
尤其是這種青少年。
受到的創傷,也是心理遠大於身體。
梓州。
某小區。
青嵐放下了電話,再次推開了家門。
找到了孫海夫妻。
說明了來意。
什麼?心理疾病?
孫海夫妻聞言,都嚇了一跳。
神色頓時慌亂了起來。
事情發生後他們兩人
雖然憤怒,但都沒往這方面想,只以為女兒是被欺負怕了。
在聽完青嵐的話之後。
兩人瞬間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連忙回房把女兒喊了出來。
連夜將孫洛靈送到了專業的心理治療醫院。
數個小時後。
醫院方面做出了相應診斷:患者的確存在一定的心理偏激性受損反應,表現為語言溝通障礙,有輕微自閉、抑鬱傾向,建議是留院觀察,先積極治療一段時間。
孫海夫妻兩人聽到了女兒的情況,臉色嚇得蒼白。袁夏雲更是身子一軟,直接倚靠在牆壁上。
仿佛天塌了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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