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一章 被坑的吃瓜群眾(2/2)
腹內有魚卵。
這個就需要對其經濟價值、環境價值、生態價值重新進行估算了。
此外。
七人還涉嫌了侵占罪,以及非法捕撈水產品罪。
因為屬於同一行為。
在量刑判罰上
應當從一重罪判罰。
三條刑法罪名里,最重的莫過於危害瀕危野生動物罪了。
情節一般的,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
情節嚴重的,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公安機關對執法記錄儀中視頻的鑑定,判定其中大部分的魚都屬於飼養魚種,並非野生魚種。」
周全民深吸了一口氣,當眾公布了一個鑑定結果。
經過了這段時間的偵察判別。
七桶魚的甄別已經結束。
有極少部分是野生魚種。
齊亮磊七人的行為,在禁漁期對其進行捕撈,的確構成了非法捕撈水產品罪。
但
卻遠遠沒有達到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的量刑標準。
無需對其承擔刑事責任。
只需要對該違法行為承擔行政處罰,以及治安管理處罰。
「其中有大部分魚屬於飼養放生魚種,被告人你們捕撈的這些魚,是否來自於原告方?」
緊接著。
在審理完危害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為後,周全民開始了下個環節的審理。
齊亮磊七人聞言,再次面面相覷。
雖然很不想承認,但卻不敢和法官以及法庭對著幹。
人在屋檐下。
不得不低頭。
再對著幹下去,他們的刑期說不定會直線攀升。
「是來自於他們放生的。」
周全民點了點頭,再次開口:「你們在捕撈這些放生魚的時候,是否意識到了可能引發的衝突,以及侵犯了對方的財產權?」
這個事情
太過於複雜。
他以及合議庭的審判員們都心知肚明。
秦牧和李衛國雖然聲稱他們不是去為了放生,但實際上目的正是放生。
只不過……
齊亮磊七人的行為太不厚道了,他們才改口成為「換水」。
只有如此。
才能以「遺失物」為理由,依法起訴齊亮磊等人。
然而…
他們雖然看穿了一切,但按照法律,秦牧和李衛國的行為和說法並沒有任何問題。
只要他們堅稱那些魚不是放生的,便可以將其判定為遺失物。
畢竟
沒人規定在放生點「走丟」的魚,都屬於放生魚。
這和世人認知的垃圾桶不同。
將東西扔垃圾桶,屬於默認社會行為,代表著不需要該物品了。
因此那些拾荒者從垃圾桶撿到的任何東西,都可以據為己有,不算侵占行為。
原主人是無法以此為藉口索回。
「咚-
在審理的差不多之後。
周全民敲響了法槌,開口道:「現在,進入自由辯論環節。」
該了解的他都已經了解的清楚了。
這個環節
是給被告方申訴,申明訴求的機會。
「尊敬的審判長,各位陪審員。」
被告席旁邊。
一名法律援助律師抬起頭,對著稿子念道:「我方當事人對於當日的行為,深深引以為恥,已經意識到了錯誤所在。」
「願意積極認罪認罰,承擔相應的後果。」
「願意自行購買相應魚種,放生歸流,補充生態平衡,並且向李衛國老人進行道歉,予以賠償」
作為齊亮磊等人「新一代」的援助律師。
他在接到這個案子後,沒敢胡亂發揮。
直接讓七人主動認罪,申請寬大處理。
這樣對他,對齊亮磊等人
都是最好的結果。
好在齊亮磊七人這次很配合,沒再亂搞事情。
「就這樣?」
而原告席上。
李衛國聽著對方接連的懺悔和道歉,眨了眨眼睛。
突然不知道該說什麼。
這次開庭
他還沒正經說幾句話,似乎就要結束了。
齊亮磊七人
乖順的像只兔子,全程沒有反抗。
「我的票價啊,黃牛跟我說有好戲看的,就這?
「我錯了,我真的錯了,我就不該花1000塊錢來現場看直播,這七個人也太慫了。」
「本以為他們是個漢子,沒想到是七個慫包。」
「膽子能不能大一點,搏一搏,單車變摩托啊!」
「」
旁聽席上。
不少花了大價錢買票的吃瓜群眾們神情有些複雜。
忍不住罵罵咧咧的。
一副恨鐵不成鋼的表情。
這次庭審
本以為能看到彩好戲,結果全程平靜,沒有任何曲折和亮點出現。
七人沒有反抗。
秦牧甚至連一句話都沒說,齊亮磊七人就認罪伏法了。
他們都有種被坑了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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