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章 張瑋火了(1/2)
「審判長,我方當事人唐歲明是在警方出警緝拿之前,主動前往自首的,符合自首情節。
「且在到案之後,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主動交待了其他人的犯罪事實,檢舉揭發,減少了社會危害,應當予以大幅度減刑。」
「而廖向銘被緝拿之後,同樣如實供述,減少了公安機關的偵破難度,積極認罪伏法,願意承擔相應的刑罰。」
「按照刑法,兩人都可以減免相應的刑期,給予他們從新改過的機會。
法庭上。
張瑋侃侃而談,據理力爭,一直在強調己方值得減刑的情節。
而公訴人
則是就唐歲明和廖向銘的罪行,繼續控訴道:「唐歲明在過去十三年的時間裡,從事了多項違法犯罪活動,對社會造成了難以估量的危害。
「我院認為,即使他存在積極自首、檢舉揭發的情節,依舊不足以對其從輕判處。」
按照訴訟法。
減刑應當在判決宣布之前,量刑階段對其原有刑期進行加減。
比如說。
唐歲明的總刑期累計起來,超出了三十五年,實際刑期在二十五年以下。
若法院判定刑期為二十五年,那減刑就是在二十五年的刑期基礎上進行減免。
並不是在總刑期上面減免。
不然的話
他超出了三十五年累計刑期,減個兩三年,也很難減少到三十五年之下。
「審判長,我方並不同意公訴人的觀點。」
張瑋深吸了一口氣,繼續反駁道:「我方當事人雖然做了諸多危害社會的事情,但其認罪態度良好,按照《刑法》,屬於'應當'予以減刑情節。」
「且我方不存在之罪大惡極的惡劣情節,不應當剝奪他們依法獲得減刑的權利」
面對公訴人。
張瑋沒有絲毫慌亂,始終圍繞減刑領域的幾個核心觀點來辯論。
法律規定。
除非那些犯罪情節惡劣的,才不允許減刑,其他人都有減刑的自由權。
晉城。
養老院。
院子裡。
「張瑋這小子確實有兩把刷子,我一個外行都看出他很牛逼了。
宋天成看著投影屏幕里的畫面,大大咧咧的評價道。
周圍的老人們深以為然的點了點頭。
張瑋的辯論
的確很少遇到對手,尤其是在減刑領域,更是讓許多其他律師望塵莫及。
他們如果記得沒錯的話
唯一一次遇到對手的案子,還是秦牧親自出手的。
「看樣子張瑋占據了上風,說不定這次減刑辯護能成功。
「減就減吧,反正刑期也有二十五年,減也減不了多少。
「後面還有兩百多個被告呢,我現在就想看他們的表現。」
「算這兩個小子命大,居然找到了張瑋,那可是小秦在晉城唯一的對手!」
「「
周圍的老人們一邊嗑著瓜子,一邊津津有味的評價著。
張瑋的辯護,都在法律範圍內。
和那些無良律師不同。
同時。
也有不少人感慨唐歲明和廖向銘的運氣好。
幸好他們找到的是張瑋。
要是換做別的律師,想要減刑絕對沒這麼簡單!
與此
同時。
學法聯盟論壇。
一個帖子
突然引爆了整個論壇。
「好傢夥!這個律師有點猛啊,看起來像是個大佬,這引經據典絕對不是一般的律師!」
在這個帖子的下方。
瞬間湧現出了數百層樓的回覆。
一樓:不會吧?不會吧?這個律師你們都不認識?
二樓:難道就我一個人認識這個律師嗎?
三樓:虧你們還是up的粉絲,居然連他都不認識?
四樓:勾股定理知道吧?沒錯,跟他沒有半毛錢關係。
五樓:樓上的謎語人別陰陽怪氣了,你們祖上都是賣關子的吧?
六樓:關子?什麼關子,我只知道鉤子。
七樓:有沒有大佬能科普一下,三分鐘,我要這個律師的全部資料!
八樓:查到了,這個律師叫張瑋,是晉城律政先鋒律師事務所的創始人,網上有很多他的新聞。
九樓:我也查到了,離譜的是,他每個新聞都和up一起出現的!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