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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五章 開庭舉證(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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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未經過如此陣仗的他們,只能求助的看向了律師苗航。

「咳咳,尊敬的審判長,各位審判員,在這裡我要闡述清楚一點的是,這些魚固然是原告方的,但並非是意外流落到晉河中的,而是他們故意放生的。」

苗航深吸了一口氣,按照原定的計劃答辯道:「我方認為,這些魚應當屬於遺棄物,而非遺失物。」

「在物權上,這些魚並非任何個人所有。」

「因此,我方當事人獲取了魚之後,沒有歸還的行為是合理且合法的,並不屬於非法侵占他人財產。

「請法院查明事實,還我方當事人一個公道。」

說完該有的答辯後。

他便退回了自己的坐位上。而周全民聞言,微微蹙眉。

略作總結後。

開口道:「關於本案,雙方的爭論焦點在於是否屬於遺失物,接下來本案將圍繞此點進行審理展開。」

在開庭前,他就詳細了解過這起案子。

畢竟

晉城現在的刑事案子越來越少,他專門審理刑事犯罪的審判長已經閒好久了。

在這個案子裡。

秦牧雖然描述中,說的是無意中讓魚跑了。

李衛國所換水的區域,屬於放生點附近。

這一點尤其可疑。

如果李衛國真是放生的話,那案情就截然不同了。

法律是講究邏輯的。

每個細節之處,都需要仔細推敲,才能確定。

「現在,進入舉證、質證環節,請雙方提交相應證據,證明各自主張。」

周全民深吸了一口氣,看向雙方。

這屬於刑事自訴案子。

沒有檢察院和公安機關的介入。

所有證據都需要各方

出示。

「審判長,這裡是當時圍觀群眾所拍攝戲下的圖片以及視頻。」

原告席旁邊。

秦牧立即站起身,出示了一系列的證據:「這些可以證明,對方當時從晉河裡捕撈到了數桶魚,並且將其帶回了家。」

「這裡是我方的報案回執,當時民警抵達現場,做出了判定,可七人依舊不服從民警的判定,十分蠻橫。」

「這裡是」

為了佐證己方觀點。

秦牧準備了充足的證據,全部一股腦的扔了出來。

這些證據

已經從人證、物證、口供等方面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

可以證明對方的確存在了非法占有魚,且不歸還,並將魚帶回了家的行為。

「此外,我方雖然在放生點換的水,但並不能因此就認定我方當事人的目的是為了放生。

秦牧掃了眼齊亮磊七人,義正言辭的說道:「我方當事人當時買了這些魚,正好是幫助我們院的後廚購買的

為了能讓幾人得到應有的懲罰。

秦牧沒有留手。

李衛國見狀,也十分上道的站了出來。

表明了他當時在放生點「換水」的動機。

因為當時的魚看起來因為缺氧,快要死亡了,他擔心半路死了不新鮮。

所以在放生點換水。

結果

卻出了意外,跑了大量的魚。

「當時魚跑了大半,我想辦法去撈,但我一個七十多歲的老頭子,根本撈不到。」

李衛國嘆了口氣,滿臉無奈道:「於是我索性把剩餘的魚也放到了河裡,所以給了其他人錯覺,誤以為我是來放生的。」

「但我實際上真的是來換水的。」

李衛國的聲音,在法庭上迴蕩著。

十分無辜。

卻把齊亮磊七人氣得夠嗆。

七人死死盯著李衛國,渾身發顫。

沒想到這個看似憨厚的老人

居然也有這麼厚黑的一面,連這種不要臉的話都說出來了。

「被告方,對於原告方的舉證,你們有什麼要說的?」

周全民點了點頭,看向了齊亮磊等人。

齊亮磊滿臉怒容,直接反駁道:「放屁!」

「他說的都是放屁!」

「我們親眼看到他當時在上游放生,於是我們提前在下游占好了位置,就等著他放生的魚被水流衝下來。」

「這些魚長期缺氧,十分木訥,很好抓。」

「我們一撈一個準!」

「絕對不是他所說的什麼換水」

說著。

他看向了苗航,示意苗航趕緊把他準備的那些證據拿出來。

苗航苦笑了一聲。

開始上呈齊亮磊七人搜集到的證據。

沒錯。

為了這次庭審

齊亮磊七人在這三天裡做出了許多努力,同樣搜集了一些證據。

「審判長,這裡是我方當事人搜集到的,當時的圍觀群眾拍攝的視頻,上面可以看到李衛國親口承認的,他是來放生的!」

苗航將證據遞交給了合議庭。

合議庭的成員愣了一下,然後將這些證據當庭播放了起來。

果不其然。

畫面里。

正是李衛國「苦口婆心」的勸說齊亮磊七人,讓他們把他放生的魚給

重新放回河水裡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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