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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章 沈隊,你可要為我們做主啊(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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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進入病房之後,危險明顯少了許多。

他再也不用像之前那般提心弔膽了。

「對了,那個論壇的站長說給我一天時間去自首」

冷靜下來之後。

他又想起了秦牧對他的「良言勸告」,讓他去自首。

自首肯定是不可能自首的。

他根本沒有將對方的威脅放在心上,他全程這么小心謹慎,不可能被對方發現把柄。

就算對方知道了他的地址

他也不帶任何怕的。

「通知下黑客那邊,讓他們別懈怠,繼續保持攻擊,別讓論壇恢復運行。」

略微沉吟後。

他看向了一旁的助手,再次下達了命令。

而話音剛落。

便聽到了病房裡傳出了一聲巨響,一股熱浪朝著他呼嘯而來。

「轟!

似乎是燃氣管道還是什麼東西爆炸了。

將他整個人都從病床上掀翻了下來。

「有完沒完?這特麼又發生了什麼?!」

唐歲明瞳孔猛地一縮,忍不住咒罵了起來。

他才安生沒幾分鐘。

突然間

又來了一場爆炸。

好在他沒處於風暴的正中心,不然估計分分鐘人就沒了。

「大家不要緊張,剛才是醫院的天然氣管道出現了安全隱患,並未造成人員死亡,僅一人受傷,目前情況已經得到了控制!」

沒過多久。

醫院的廣播響起,試圖穩定醫院內病患的情緒。

唐歲明聽著廣播裡的聲音。

不由愣了一下。

忍不住看了眼被炸的渾身是血的自己,有點發懵。

敢情

這麼大的一場爆炸,就炸了他一個人?

其他人連受傷的都沒有

「我這到底是得罪了誰啊」

他靠在牆壁上,望著天花板。

一時間。

他都不知道自己到底該何去何從。

次日。

晉城。

養老院裡。

「論壇還沒恢復?」

上班之後。

秦牧便登上了論壇,打算看看論壇的情況。

結果發現論壇一直處於癱瘓狀態。

對方在接到了他的通知之後,一直沒有停止違法犯罪行為。

到現在。

一天時間已經到了。

見對方死不悔改。

秦牧也沒再客氣,開始整理相關的證據和資料準備報案。

這個案子

受害者其實是馬明。

但他作為公民,在發現了犯罪行為後,有責任和義務去舉報。

對方用威脅的方式逼迫馬明與其進行商務合作,已經涉嫌了尋釁滋事罪、非法經營罪、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等。

非法經營罪指的是違反國家規定,有非法經營行為之一的犯罪。

這些非法經營行為主要有四類。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或者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結算業務的;

四、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而對方

非法僱傭了黑客,進行了非法操作,就涉嫌了非法經營。

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單位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行為。

這個罪需要構成了情節嚴重,才予以立案。

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按照相關司法解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所規定的「後果嚴重」:

一、造成10台以上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主要軟體或者硬體不能正常運行的;

二、對20台以上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進行刪除、修改、增加操作的;

三、違法所得5000元以上或者造成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的;

四、造成為100台以上計算機信息系統提供域名解析、身份認證、計費等基礎服務或者為1萬以上用戶提供服務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累計1小時以上的。

對方已經連續超過了一天以上,致使論壇癱瘓無法正常運轉。

已經構成了後果嚴重。

因此。

秦牧只需要將這些罪名以及對方致使論壇癱瘓的通話記錄發給警方,立案是必然的。

而警方要做的

就是核實他提交的證據,以及對方ip地址的真實性。

一個小時後。

秦牧將馬明提交過來的諸多證據資料整合之後便直奔就近的派出所而去。

好巧不巧的。

在派出所里,恰好遇到了剛出警回來的沈島。

於是。

他沒有絲毫見外,厚著臉皮找了上去。

將論壇被黑客團隊攻擊,至今癱瘓,無法登錄的事情告訴了對方。

「沈隊,你可要為我們做主啊,我給對方一天時間去自首,結果他們還變本加厲,一直攻擊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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