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二章 張春花的全新版本(1/2)
侵占罪?
齊亮磊聽完民警的話,再次懵了。
才沒過多久。
又給他安上了一個刑事犯罪的帽子?
他就是撈了個魚而已,又不是犯了什麼天條。
有必要這麼對他上綱上線嗎?
不錯,從法律意義上來說,這個魚的所有權,還是他們所有。
民警點了點頭,認真說道:你們拒不歸還將構成侵占他人合法財產的侵占罪,所以還是儘快歸還吧。
齊亮磊:·
他身邊的其他六個同伴的臉色
也都難看了起來。
都不約而同的看了眼手頭上的桶子。
十分不甘心。
可民警說的
又讓他們不敢不還,為了這麼點魚而坐牢還真不值當。
秦牧可能嚇唬他們。
但民警是不會對他們說假話的,也沒必要騙他們。
二哥,我們現在咋整?
旁邊幾人眼巴巴的望著齊亮磊,一時間都沒了主意。
這個
齊亮磊緊咬著牙,突然感覺頭皮有些發麻。
事情演變到現在。
是他完全沒想到的。
他憎恨的看了眼秦牧。
然後
理智終究還是戰勝的貪慾。
把魚給他們吧。
為了這幾條魚,把自己身處險境,實在是太划不來了。
可是我們辛苦了大半天撈的啊
他的弟妹滿臉不甘,緊緊抓著手中的桶子不肯放手。
是啊二哥,我們也不是不懂法,大不了咱們請律師,跟他打個官司唄,我們肯定能贏得!
旁邊一人同樣不甘心的說道:我認識一個律師很厲害的,打官司是一把好手,他就在本市最厲害的律政先鋒律師事務所上班,我這就給他打電話!
齊亮磊聞言,不由愣了一下。他根本沒想過打官司這回事。
表姐說的對,就跟他們打官司,我們打官司又不一定會輸!
打,我舉雙手支持!
我們自己憑本事撈的魚,憑什麼他們動動嘴皮子就要還給他們?
都是放生了的魚,被我們撈到就是我們的,自古以來哪有這種道理?
齊亮磊的身邊。
其餘幾人紛紛發言,神情激動,都支持打官司。
等等!
齊亮磊滿臉黑線。
忍不住打斷了情緒高亢的六人,提醒道:你們知道打官司請律師是需要收律師費的嗎?
他也是見過世面的人。
知道現在的律師收費情況,打個官司至少要花費幾千上萬。
為了這些魚
貌似真的划不來。
這也是他選擇妥協的原因。
然而
他的弟妹趙春花卻滿臉的不以為意,擺了擺手說道:沒事,我認識的哪個律師欠我一個天大的人情,他說有事情就去找他幫忙,他肯定幫!
真的假的?
齊亮磊神情一亮,這頓時流露出了喜色。
如果是這樣的話
那這個官司還是可以打一打的!
李衛國擺明了是去放生的,居然在這裡信口雌黃
說是換水
他們打官司的話,還不一定輸。
輸了的話
到時候再還給李衛國就是。
那就打!
他索性一咬牙,將桶子放在身後。堅持不肯把裡面的魚還給李衛國。
秦牧:
李衛國:
清源:
宋天成:
陪同前來的幾個老人們都有些傻眼,面面相覷。
他們都有些搞不太懂齊亮磊七人的腦迴路。
居然真的
為了這麼幾桶魚,來和他們打官司。
不過
這樣一來,他們又有新的庭審可以看了。
想到這裡。
眾人不禁有些興奮。
而民警見幾人態度如此堅決,同樣有些無語。
他們辦過了不少案子,還是頭一次遇到齊亮磊這種人。
真不知道該說他們法律意識強還是法律意識淡薄。
既然這樣的話
其中一個民警看向了秦牧,詢問了一下當事人的意見。
秦牧聳了聳肩,點頭道:那我們就用官司解決吧。
見齊亮磊七人依舊油鹽不進。
秦牧也沒再堅持追究他們的侵占罪。
照理說。
此時他們拒不歸還,他完全可以要求警方將對方刑拘。
畢竟對方的行為
已經構成了侵占罪,是可以進行刑事拘留的。
但對方都這麼明確要求打官司了
那他當然得滿足一下對方,讓對方知道自己是怎麼死的。
而民警在徵詢了他的意見之後
簡單留了一下出警情況,便離開了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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