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一章 沒有意外,這把穩了!(2/2)
的確。
只要不要這筆賠償,尋釁滋事罪的構成,基本上是鐵板釘釘了。
如這名律師所說。
尋釁滋事的構成需要滿足主客觀的統一。
客觀方面表現為無事生非,起鬨搗亂,無理取鬧,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
主要行為被分為四類。
一是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街頭打架,鬧事,基本屬於這一類。
二是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
指出於取樂、尋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動機,無故無理追趕、攔擋、侮辱、謾罵他人。
沒有時間和空間的限定。
在網絡上,也構成尋釁滋事。
周小清的這個案子,明顯屬於這一類。
對方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優越感,在網上侮辱、謾罵他人。
且造成了
對方自殺的嚴重後果,完全符合客觀條件。
這名律師一直強調他們的行為是有邏輯和同理心的,並非無理取鬧。
但這個觀點
其實是立不住腳的。
他們如果理智的話,就不該一而再,再而三的對周小清進行指責和抨擊。
第三類則是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比如說某人故意敲碎了某家店的玻璃。
被起訴了故意破壞財物罪,但因為玻璃價值不足2000元,不滿足立案標準,無法起訴。
他能逃過故意破壞財物罪,卻逃不過尋釁滋事罪。
這個罪
把底線給兜住了,沒有對價值有強制要求。
就如同此次事件一般。
不構成誹謗罪的,依舊能構成尋釁滋事罪!
第四類行為則是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這種就和普通人常規認知里的鬧事基本相同了。
客觀上,他們構成了辱罵他人,造成自殺後果,情節嚴重。
主觀上,他們明顯是出於故意。
所以尋釁滋事罪他們是跑不了的。
看著屏幕上的直播,秦牧總結了一句。
只要沒收錢。
公訴人再給力一點,這些人都得按照尋釁滋事罪來判!
這個罪
輻射的範圍非常寬。
不講任何條件,所有參與的人員,都將構成此罪!
那就好,這我就放心了,我就怕血壓又上來了。
李衛國聽完,長鬆了一口氣。繼續將目光放在了直播上。
認真觀看了起來。
咚--
法庭上。
法槌再次敲響,審判長制止了情緒激動的周振夫妻。
沉聲道:法庭上請理性發言不要有過激舉動。
剛才被告方律師的幾句話……
差點把周振夫妻給氣炸了。
現在雙方繼續圍繞觀點,展開辯論。
再接著。
他繼續推動庭審的進行,同時和其他審判員一起,從雙方的辯論中分析法條的構成。
作為合議庭成員。
他們要做的…
是認真傾聽當事雙方的各種主張和舉證,做出最合理、最公正的審判。
在法庭上,所有人都有發言和被傾聽的權力。
而公訴人很快又站了出來。
開始擺法條,講法理,力證尋釁滋事罪的構成。
在紮實的理論下……
被告方的律師臉色越來越難看,節節敗退。
期間。
數次表示己方的歉意,想要徵求周振夫妻的諒解,
可周振夫妻…
油鹽不進。絲毫不為所動。
讓他徹底無計可施。
只能圍繞著情有可原情理之中等觀點負隅頑抗。
兩個小時後。
審判長再度敲響法槌開口道:現在,暫時休庭半小時,半小時後進行宣判!
說完。
便率領合議庭全聽成員,離開了法庭。
只留下一群忐忑的被告,以及怒火未消的周振夫妻。
小秦,按這個趨勢,應該穩了吧?
肯定是穩了,現在就是看對方判幾年了。
我總感覺沒以前那麼刺激了,這些被告怎麼不做什麼抵抗呢?律師也沒什麼精彩亮眼的操作。
說起這個律師我就來氣,律師真沒幾個好東西!
話不能這麼說,不能
一竿子打死所有人,還是有很多有良心的律師。
院子裡。
休庭期間。
張清源等人紛紛站了起來,活動了一下筋骨。
見識了這個沒下限的律師之後……
他們愈發懷念起了張瑋。
至少張瑋在辯護上,不會這麼無底線。
眾人閒聊了半小時後。屏幕里。
合議庭全聽成員重新走進法庭,書記員沉聲開口:現在宣判,全體起立!
法庭里的所有人,都站了起來。
而院子裡。
舒緩了半天筋骨的老人們…
則是陸陸續續坐在了小板凳上,期待的聽著此次宣判。
經過了長達四小時的審理,我院對谷宏達、包飛文等419人涉嫌誹謗、尋釁滋事的行為,已查明了其犯罪事實,其案情無疑點,證據明確。
現做出如下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