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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一章 沒有意外,這把穩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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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

只要不要這筆賠償,尋釁滋事罪的構成,基本上是鐵板釘釘了。

如這名律師所說。

尋釁滋事的構成需要滿足主客觀的統一。

客觀方面表現為無事生非,起鬨搗亂,無理取鬧,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

主要行為被分為四類。

一是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街頭打架,鬧事,基本屬於這一類。

二是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

指出於取樂、尋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動機,無故無理追趕、攔擋、侮辱、謾罵他人。

沒有時間和空間的限定。

在網絡上,也構成尋釁滋事。

周小清的這個案子,明顯屬於這一類。

對方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優越感,在網上侮辱、謾罵他人。

且造成了

對方自殺的嚴重後果,完全符合客觀條件。

這名律師一直強調他們的行為是有邏輯和同理心的,並非無理取鬧。

但這個觀點

其實是立不住腳的。

他們如果理智的話,就不該一而再,再而三的對周小清進行指責和抨擊。

第三類則是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比如說某人故意敲碎了某家店的玻璃。

被起訴了故意破壞財物罪,但因為玻璃價值不足2000元,不滿足立案標準,無法起訴。

他能逃過故意破壞財物罪,卻逃不過尋釁滋事罪。

這個罪

把底線給兜住了,沒有對價值有強制要求。

就如同此次事件一般。

不構成誹謗罪的,依舊能構成尋釁滋事罪!

第四類行為則是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這種就和普通人常規認知里的鬧事基本相同了。

客觀上,他們構成了辱罵他人,造成自殺後果,情節嚴重。

主觀上,他們明顯是出於故意。

所以尋釁滋事罪他們是跑不了的。

看著屏幕上的直播,秦牧總結了一句。

只要沒收錢。

公訴人再給力一點,這些人都得按照尋釁滋事罪來判!

這個罪

輻射的範圍非常寬。

不講任何條件,所有參與的人員,都將構成此罪!

那就好,這我就放心了,我就怕血壓又上來了。

李衛國聽完,長鬆了一口氣。繼續將目光放在了直播上。

認真觀看了起來。

咚--

法庭上。

法槌再次敲響,審判長制止了情緒激動的周振夫妻。

沉聲道:法庭上請理性發言不要有過激舉動。

剛才被告方律師的幾句話……

差點把周振夫妻給氣炸了。

現在雙方繼續圍繞觀點,展開辯論。

再接著。

他繼續推動庭審的進行,同時和其他審判員一起,從雙方的辯論中分析法條的構成。

作為合議庭成員。

他們要做的…

是認真傾聽當事雙方的各種主張和舉證,做出最合理、最公正的審判。

在法庭上,所有人都有發言和被傾聽的權力。

而公訴人很快又站了出來。

開始擺法條,講法理,力證尋釁滋事罪的構成。

在紮實的理論下……

被告方的律師臉色越來越難看,節節敗退。

期間。

數次表示己方的歉意,想要徵求周振夫妻的諒解,

可周振夫妻…

油鹽不進。絲毫不為所動。

讓他徹底無計可施。

只能圍繞著情有可原情理之中等觀點負隅頑抗。

兩個小時後。

審判長再度敲響法槌開口道:現在,暫時休庭半小時,半小時後進行宣判!

說完。

便率領合議庭全聽成員,離開了法庭。

只留下一群忐忑的被告,以及怒火未消的周振夫妻。

小秦,按這個趨勢,應該穩了吧?

肯定是穩了,現在就是看對方判幾年了。

我總感覺沒以前那麼刺激了,這些被告怎麼不做什麼抵抗呢?律師也沒什麼精彩亮眼的操作。

說起這個律師我就來氣,律師真沒幾個好東西!

話不能這麼說,不能

一竿子打死所有人,還是有很多有良心的律師。

院子裡。

休庭期間。

張清源等人紛紛站了起來,活動了一下筋骨。

見識了這個沒下限的律師之後……

他們愈發懷念起了張瑋。

至少張瑋在辯護上,不會這麼無底線。

眾人閒聊了半小時後。屏幕里。

合議庭全聽成員重新走進法庭,書記員沉聲開口:現在宣判,全體起立!

法庭里的所有人,都站了起來。

而院子裡。

舒緩了半天筋骨的老人們…

則是陸陸續續坐在了小板凳上,期待的聽著此次宣判。

經過了長達四小時的審理,我院對谷宏達、包飛文等419人涉嫌誹謗、尋釁滋事的行為,已查明了其犯罪事實,其案情無疑點,證據明確。

現做出如下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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