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二章 法院的判決,護河員(2/2)
但
這個案子裡,齊亮磊七人終究還是觸犯了刑法。
他們必須要秉公處理,以維護法律的莊嚴。
「首先,他們行為,涉及到了侵占罪,但侵占罪的金額並不高,只是剛剛達到了立案標準。」
周全民想了想,接著說道:「其次,他們的行為涉及到了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在禁漁期內捕撈了一定數量的野生魚種資源,但捕撈的數量並不多,並沒有對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的破壞。」
「第三,他們行為所涉及到的危害瀕危野生動物罪」
分析到這裡。
周全民頓了頓,嚴肅的說道:「娃娃魚腹內有卵,但數量只有一條,並未大規模捕撈,也不應當判處過重刑罰。
原本。
危害瀕危野生動物罪的判處非常嚴重,但針對的是那些偷捕偷獵的人。
對野生動物造成最大破壞的,也是那些人。
而不是齊亮磊這些人。
「我同意,但該判的還是得判,他們畢竟觸犯了刑法。」
「這個案子比較複雜,得把握好一個度啊,既要起到懲戒作用,又不能太過於嚴苛。」
「嚴苛的話倒是不至於,他們幾人的行為確確實實是觸犯了刑法,絕對不能姑息。
「不過他們的認罪態度還算不錯,也肯於彌補認罰,值得鼓勵和提倡。」
「」
合議庭的眾人紛紛開口,發表了各自的意見和看法。
大部分人
還是贊同從輕判罰的。
「既然如此,那就商量一下判決方案吧。」
周全民點了點頭,同樣認可了這個判決方向。
總結起來一句話。
可以從輕發落,但不能不罰。
「行政處罰肯定是要的,這需要環保部門來執行和監督,另外侵占罪也構成了,需要對李衛國予以一定的補償。
緊接著。
兩個審判員緩緩開口,提出了一些建議。
經過查明。
現在已經可以認定,齊亮磊等人拿走的魚,基本上是李衛國的。
但在法律上。
秦牧控訴的都有理可依,這些魚並不屬於完全遺棄物。
「除了補償之外,還需要恢復一定的生態。
「量刑上,還是不要以實刑為主。」
「如果是緩刑的話,需要在其矯正教育階段新增一些每周必備措施
「」
沒過多久。
合議庭便達成了共識,做出了一份較為合理的判決。
而時間也到了半小時。
周全民帶著合議庭成員,重新出現在了法庭上。
敲響法槌。
沉聲宣判:「經過前後兩次審理,本院由我擔任審判長,依法組建的合議庭已查明了事實,認定齊亮磊、張春花等七人在晉河某河段內,存在非法捕撈、危害瀕危野生動物、侵占他人魚類的行為。」
「該案事實清晰,全程無疑點。」
「本院認為,齊亮磊等七人的行為,構成了侵占罪、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危害瀕危野生動物罪。」
「但鑑於其在立案調查階段表現良好,積極認罪,態度值得肯定;在庭審階段又
「因此,本院現做出如下宣判:
判處齊亮磊犯侵占罪、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危害瀕危野生動物罪,處以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執行,勒令其賠償原告李衛國的魚類損失,且對其危害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為進行彌補,放生歸類200條魚投入晉河。」
「判處張春花犯侵占罪、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危害瀕危野生動物罪,處以有期徒刑一年零九個月,緩刑兩年執行。
在緩刑期間,應當積極聽從矯正社區的安排,維護晉河流域的水資源生態環境,做到定時巡查,防止他人破壞水資源、捕撈水產品等非法行為
「判處」
足足五分鐘後。
一長串的判決才宣讀完畢。
在這份判決書里。
法院不僅判處了他們應有的懲罰和賠償。
還要求其在緩刑期間,擔任「護河員」的職責,保護水資源環境。
若是遇到了類似捕撈水產品的行為
應當積極舉報,阻止其破壞行為。
「不不用坐牢?」
被告席上。
齊亮磊七人聽完了自己的判決,都露出了不敢置信的表情。
緩刑!
雖然他們不太了解緩刑,但也知道緩刑是不用坐牢的。
他們的行為
莫名其妙的犯了三個罪。
他們本來都不抱希望了。
「律師,謝謝你」
七人不約而同的轉過頭,看向了自己的辯護律師。
他們
對於這個結果,十分滿意。
只要不坐牢,什麼都好說。
至於所謂的社區矯正,保護水資源環境,那些都是小兒科。
他們捕撈了這麼多年的魚,深知那些「同行」的做法。
絕對一舉報一個準!
說不定
還會因為表現良好,提前結束刑期!
「他們咋還這麼高興?」
原告席上。
李
衛國砸巴著嘴,看著被告席,有些不理解。
這又不是什麼無罪宣判。
雖然不用坐牢,但緩刑也不是這麼好受的。
從身體和思想上,都需要接受長時間的改造。
秦牧搖了搖頭。
他也不是很理解這些人的腦迴路。
原本事情可以和平解決的。
可他們偏偏要和自己打官司,弄到現在這個地步。
怪只怪
這幾個人的「法律意識」太強了,只想占便宜,吃不得一點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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