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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八章 你們女兒都被告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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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的事情

他早就知道了,也進行了賠償。

回家後。

也親自教育了一下女兒,讓她以後老老實實的上學讀書。

對方的傷勢

他也去看過,並沒有太大的問題。

就是一點皮外傷,最多斷了幾根肋骨而已。

可對方家長卻一直揪著這點不妨,這就讓他有些無法理解了。

他們雖然是孩子,但也不是說可以凌駕於法紀之上的。

民警冷冷看著他,沉聲說道:這次請你來,主要是讓你陪同,一起參與審訊。

說著。

兩個民警很快便將樂依柔帶了出來,父女兩個一同進入了審訊室。

驚慌失措的樂依柔看到樂劍,連忙靠了上來。

滿臉的緊張和害怕。

顯然。

被帶到派出所之後,她已經意識到了這一次是動真格的了。

好了,現在正式開始審訊。

兩個民警看著他們,一人負責記錄筆錄,另一人則負責提問題。

本月11日下午放學之後,你在哪裡?

樂依柔低著頭,一聲不發。

突然變得無比委屈了起來。

反倒是樂劍抬起頭,不滿地說道:這個問題你們之前不是了解過了嗎?當時他們是發生了一點口角,但同學之間哪裡能沒有摩擦碰撞的?

這些都是很正常的事,孩子還這么小,你們怎麼跟審犯人一樣?

他對民警的這種審問態度十分的不滿,甚至不想回答這個問題。

民警卻並沒有慣著他,冷冷說道:我們這是按照正規流程進行的審訊,你可以在旁聽審,但不要再打斷審訊的進行。

按照相關法律。

未成年人的審訊,必須要有監護人的陪同。

不然的話

審訊期間,是禁止除被審訊人之外的任何人參與進來的。

而樂劍被這麼一懟,也沒敢再說話。

樂依柔,本月11日下午放學之後,你在哪裡?

民警接著審訊。

樂依柔不敢再隱瞞撒謊,只能將當時發生的事情,詳細描述了一遍。

當日。

她白天的時候,跟孫洛靈發生了一點小衝突。

準確的說

是她想要借孫洛靈的筆,可孫洛靈卻沒有借給她。

然後。

她當時就在教室里給了孫洛靈一個耳光,當著所有同學的面。

在放學後。

她越想越氣,乾脆找來了自己平時玩的好的一些朋友們。

堵在了孫洛靈放學的必經之路上,打算給她一個教訓。

為了好玩

計春春提議,錄下個視頻,以後沒事的時候當作樂子播放。

這個視頻,是計春春傳播出去的嗎?

兩名民警皺了皺眉頭,再次詢問道。

是,她本來想轉發給我們的,卻不小心轉發到了其他群里,然後就被人看到了

樂依柔點了點頭。

她沒敢再撒謊隱瞞,如同竹筒倒豆子一般,將所有事情都交代了出來。

包括其餘四人當時在此次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

哪怕是拍攝視頻的計春春,也上前用小刀在孫洛靈的肚子上,劃拉

了好幾刀。

不過

她們也擔心玩的太過火了,因此一直收著的。

沒敢太亂來。

還收著了?

民警聞言,不由冷笑了一聲:依我看,你們是生怕玩的不夠過火!

從樂依柔交代的這些情況初步來判斷

孫洛靈當時衣服都被扒光了。

事後被人在各個群里轉發。

難怪

會出現這麼嚴重的精神上的創傷,甚至出現了自殘等行為。

而這些

只是出於好玩。

警察同志,這個事情你們問也問過了,現在我可以帶我女兒走了吧?

一旁。

樂劍卻不以為意,問出了他關心的問題。

抱歉,她走不了。

一名民警抬起頭,認真說道:她的行為,已經涉嫌了嚴重犯罪,需要等待接下來檢察院的公訴和法院的審判。

什麼?公訴和審判?

樂劍瞪著雙眼,滿是不敢置信。

是的,她已造成了孫洛靈在精神上的殘損,情節十分惡劣。

另一名民警點了點頭,神情凝重的說道:如今在梓州的學校和社會上廣泛傳播,對其名譽權等,造成了極大的侵害,我們不能輕易姑息這種行為。

可她還是個孩子啊。

樂劍還是不死心,連忙說道:未成年人保護法不是說過了嗎?十三歲不判刑啊。

他對法律不是很清楚。

但也知道未成年人保護的這個條例,見過許多未成年人即便是殺了人,也不需要坐牢的案例。

怎麼到了他女兒這裡

對方精神受到了一點刺激,就要判刑坐牢了?

你說的是過失殺人罪或者故意殺人罪的情節輕微案例,而樂依柔五人所犯的行為,卻屬於故意傷害,且以人格羞辱、虐待的方式致人殘疾,在社會上還引起了廣泛傳播,情節已經十分嚴重。

民警正色道:兩者性質不同,後者經過最高院的批准,是可以准予立案審判的。

你回去等消息吧,等到最高院的通知下來,我們會第一時間通知你們的。

說完。

他便打開了審訊室的大門,門外負責交接的同事走了進來。

將滿臉驚恐、害怕的樂依柔帶離了審訊室。

爸,爸,救我,你要救我啊,我不想坐牢她不斷掙扎著。

眼淚嘩嘩流了下來。

哭喊的聲嘶竭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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