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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章 一把無形的刀,殺人不見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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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島聽完了事情的原委。

將目光投向了桌子上的外賣上。

外賣盒已經打開,黃燜雞米飯裡面正好有一口濃痰和幾塊雞肉混在了一起。

若不仔細看的話,還真分辨不出來。

只不過……

沈島指著外賣,忍不住說道:「這個外賣小哥的做法的確有點噁心,還沒素質,但……和投毒應該扯不上關係吧?」

在我國。

的確有投毒罪這個罪名,指的是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但秦牧報的這個案子……

他怎麼看都只能算是一起民事糾紛,和投毒罪這種刑事罪名掛不上鉤。

「對方在你的外賣里吐痰,嚴格來說,屬於污染他人食物、損害他人財物的行為,可以進行教育,賠償相應損失,執行2000元以下的民事賠償。」

對方之所以敢做這種行為……

估計也是覺得吐口痰沒什麼大不了的,頂多是重新賠償一份十幾塊錢的外賣。

然而……

秦牧卻搖了搖頭,十分認真的說道:「沈隊,這件事並不是簡單的污染食物行為,對方已經切切實實構成了投毒罪,準確的說,是投放危險物質罪。」

沈島一愣。

他從事了這一行這麼多年,還是頭一次聽說吐口痰也能構成投毒罪的。

「投放危險物質罪,在我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有規定,指的是故意投放毒害性、腐蝕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當著沈島和其他幾個民警的面,秦牧將他這個法條背了出來。

一字不差。

沈島聽後,若有所思的點了點頭。

他雖然記不太清,但這條刑法的大致含義他還是了解的。

有兩個構成要件,一個是投毒的行為,投放的物質需要是有毒、危險物質。

第二個則是危害了公共安全。

兩個條件缺一不可。

若是只危害了公共安全,那就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若是只有投毒,那就是單純的故意殺人罪。

對方只是吐了口痰。

總不可能……

真能構成投毒罪吧?

在他思考分析的時候。

秦牧繼續說道:「沈隊,我嚴重懷疑,對方的痰液里,存在傳染病病原體,申請對他的痰液進行化學檢驗!」

沈島愣了一下,猛然間醒悟了過來。

這個罪名里,包含了傳染病病原體物質!

簡單來說。

對方若是結核病人、B肝病人,用這種方式傳播,的確算是投毒罪。

在以前的司法實踐中,就曾判處過幾例這種報復社會的行為。

但……

他抬起頭,疑惑地看了眼秦牧。

忍不住問道:「你怎麼知道他的痰液里存在傳染病病原體?」

一般而言。

正常人的痰液,雖然存在大量細菌和病菌,並不會存在傳染病病原體!

秦牧微微一笑。

解釋道:「昨天他送外賣的時候,我看他一直在流鼻涕,哭的時候也是眼淚鼻涕一大把,他極有可能得了感冒。」

沈島聽完。

兩個眼珠子都快瞪出來了,滿臉的不敢置信。

感冒!

這種東西,的確會傳染。

嚴格意義上來說,完全算得上傳染病病原體!

若是從這個痰液中檢測出傳染病病原體……

對方確實構成了投毒罪的第一個要件。

他沉默了半晌,仔細捋了一遍。

又搖了搖頭:「可是……你這個外賣是自己吃的,對方充其量是報復你,沒有危害公共安全,還是構不成投毒罪。」

「誰說我是自己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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