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現代都市 > 開局就較真,對面被我嚇到報警! > 第一百四十四章 娶妻娶賢不娶色

第一百四十四章 娶妻娶賢不娶色(1/2)

目錄

這個訴訟方向……

在詐騙罪構成要件失效後,從另一個方面入手,同樣可以達到效果。

將這108萬的彩禮,定性為個人財產,便可以依法索回。

對方若執意不還,可能構成拒執罪,以及侵占罪。

到時候……

不僅要強制還款,還有加重情節刑事責任。

「對了,齊律師,我還有個事情想諮詢一下,就是……有什麼法律方法,可以讓我和我兒子斷絕父子關係嗎?」

隨後。

萬中元深吸了一口氣,滿臉糾結的問道。

昨天找秦牧「問計」的時候,他無意中得知了那個逆子做過的事。

直接給他氣炸了。

順手抄了根拐杖,回去找到了兒子。

父子雙方一番「親切友好」的溝通交流之後。

他憑藉著絕對的優勢,將對方打的滿地打滾,不斷求饒。

但……

那個逆子,無論如何都不願意和對方離婚,更不願意和對方斷絕關係!

更離譜的是……

溫樂當天居然出現了,還住進了他們家裡!

還表示他們一家接受了108萬的彩禮。

不會再繼續加價要錢了。

可他對這些話,半個字都不相信!

有這麼一個三觀不正的母親,以及只是知道索取的弟弟在,溫樂也好不到哪裡去!

真要接受了她當自己兒媳,他辛苦賺的錢,遲早要被吸乾!

但無論他如何勸說……

萬飛章像是中了蠱一樣,就是不肯離婚!

一咬牙。

他當即表示要斷絕父子關係,以後不再給萬飛章提供任何經濟上的支持,也不需要萬飛章來贍養他。

攤上了這麼個兒子,以及這麼個「親家」……

他只能選擇明哲保身了。

「斷絕父子關係?」

齊兆宇愣了一下,看了眼萬中元。

從業這麼多年,他很少看到父子之間關係鬧到這個地步的。

「不斷絕不行啊,那家人一看就不好惹……」

萬中元嘆了口氣,滿臉的無奈。

他覺得。

只要自己擺明了態度,不再給兒子提供任何經濟支持。

溫樂一家人很快就會知道他兒子是個廢物。

到時候……

不用自己那個舔狗兒子不願意,溫樂就會主動提出離婚了。

這種拖家帶口來結婚的「親家」,他是真的惹不起。

「法律上,並沒有斷絕父子關係的這種說法。」

齊兆宇無奈搖了搖頭,認真解釋道:「因為父子關係,是基於血脈產生的,沒有法律條款規定它的存在,因此它也無法用法律條款來解除。」

在以前的電視劇里。

經常有斷絕父子關係的橋段。

有的甚至裝模作樣,找了個律師事務所來簽訂斷絕關係協議書。

實際上。

這種協議書都是無效的。

父子關係,是基於親情血緣,不可分割。

兒女幼年時,父母要承擔撫養的義務。

父母老年時,兒女也要承擔贍養的義務。

不管有任何原因,這些義務都是牢不可破的,必須承擔。

其實。

在法律的定義中,往往認為夫妻關係高於親情血緣關係。

因為這是基於兩個無血緣、無親情的陌生人,締結契約,組建而成的關係。

更加牢靠。

同理。

手足反目,父子成仇的事情,發生的更多,法律還無法對其公正處理。

反之,夫妻關係在法律上,則規定的非常詳盡。

可以締結,可以解除,擁有財產分割等權利。

「你想要斷絕給對方的經濟支持,其實只需要做好個人財產公證,將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析定即可。」

緊接著。

齊兆宇將法律層面上,另一套可操作的方法解釋了一遍。

在法律上。

不僅存在夫妻共同財產,還存在家庭共同財產的概念。

也就是說……

萬中元現在的財產,其實不只是屬於他個人。

嚴格意義上來說,屬於他一家三口的每個成員。

即便是兒子,也享有一定的家庭財產。

這就是為什麼彩禮錢,可以由父母出的法律層面的原因。

這筆錢,同樣有著子女的一部分。

當然。

若是做了財產析定、公證,確定其兒子對萬中元的財產沒有任何貢獻,則可以確定其個人財產的屬性。

而這些個人財產,將屬於他個人所有。

在其兒子成年後,也沒有任何義務給他兒子提供經濟援助。

「那就趕緊做財產析定和公證!」

萬中元深吸了一口氣,心情頗為激動。

如今溫樂已經住進來了。

為了避免夜長夢多,他必須要儘快做好這方面的準備。

確定自己的個人財產。

攤上這麼一個「親家」,他隨時都有家破人亡的風險!

……

晉城。

某高檔小區。

萬家。

「樂樂,你媽終於同意我們的婚事了,這真的太好了。」

萬飛章坐在輪椅上,滿臉幸福的看著床頭的溫樂。

此時的他。

滿臉淤青,手臂上也有不少拐杖留下的傷痕。

時不時有些疼痛。

但因為溫樂出現後,他只覺得無比甜蜜。

這中間發生了很多波折。

但有句話說的好,好事多磨。

他覺得,他們兩人一定會有幸福光明的未來。

可溫樂卻全程愁眉不展,似乎並不是很高興。

「昨天……你爸說的話,是真的?」

溫樂緊咬著下唇,終於忍不住問道。

萬飛章愣了一下:「哪句話?」

昨天他爸暴怒。

給他一頓猛揍。

他現在想到昨天的場景,都有點發怵。

「你爸說,要和你斷絕父子關係。」

溫樂看了眼他,提醒道。

萬飛章露出了溫和的笑容,無所謂的說道:「他以前天天這麼說,你別放在心上了。」

「他沒怎麼跟你接觸,還不知道你的賢惠,以後相處久了關係肯定能緩和。」

「經歷了這麼多,咱們終於可以好好過日子了。」

「你如果不喜歡我爸,我們明天就搬出去。」

「我爸在晉城,給我們準備了一套婚房。」

「你放心,我以後一定好好疼你,只對你一個人好……」

坐在輪椅上的萬飛章,繼續舔了起來。

臉上寫滿了幸福。

但溫樂卻沒有這麼樂觀,總感覺哪裡不對勁。

次日。

溫樂推著乘坐輪椅的萬飛章,前往了他們的新房。

卻發現連門都進不去。

萬飛章手上的鑰匙,根本打不開大門。

萬飛章憤怒之下。

撥通了老爸的電話,質問這是為什麼。

「為什麼?你以為我跟你說的斷絕關係,是說說而已?」

電話那頭。

萬中元冷笑了一聲:「還好房子車子還沒過戶給你,我全部收回了!」

「另外,你以後要錢什麼的,不要找我了,既然都結婚了,那就踏踏實實去找個工作,自己養老婆!」

說完。

萬中元便掛斷了電話。

「嘟嘟嘟——」

萬飛章聽著電話里的忙音,臉色無比難看。

房子,車子,一時間全部都沒了。

還有他每個月的零花錢……

好像也沒了。

「樂樂,你別擔心,我可以去賺錢的!」

萬飛章抬起頭。

看到眉頭緊鎖的溫樂,連忙安慰說道:「等我傷好了,我就去工作,以我的學歷,找個月薪七八千的工作,絕對不在話下!」

「他不就有幾個臭錢嗎?我們靠自己,一樣可以過的很好!」

「只要有你在,我覺得在哪裡都是幸福的……」

可溫樂聽完他的這番話。

卻一下子爆發了,譏諷道:「憑你?」

「你知道現在晉城的房價多少嗎?」

「你知道買化妝品、買包包、撫養下一代,要花多少錢嗎?」

「別的不說,我現在就問你,我們現在住哪裡?」

「租房子住?」

「月薪七八千有什麼用?你得存多少年,才付得起一個房的首付?」

「難道要讓我陪你吃十幾年的苦,住在幾個人合租的破房子裡,忍受著異味,天天逛菜市場自己做飯嗎?」

「就憑你一個人,哪裡結的起婚?」

其實。

還有一句話她沒說。

不僅她要吃苦,自己弟弟也要一起吃苦。

沒有了萬中元的支持……

他們的生活,絕對會無比清貧!

而這。

並不是她所想要的!

她固然喜歡萬飛章,但卻忍受不了這樣的生活!

「你……你你……你怎麼能這麼說,我是真心喜歡你的啊……」

萬飛章被溫樂連番質問,只感覺心一頓拔涼。

像是被捅了一刀。

「喜歡?喜歡有什麼用?喜歡能當飯吃嗎?」

溫樂卻滿臉不屑,嗤笑了一聲。

她早就過了那種天真浪漫,憧憬愛情的時期。

沒有物質的愛情……

終究是一盤散沙,風一吹,就散的那種。

這種沒房沒車的「貧苦」生活,她一刻都不能忍受。

最後。

她凝望著萬飛章,開口說道:「你還是去找你爸認個錯吧。」

「我不!」

萬飛章昂著頭,想都沒想就拒絕了,頗有骨氣。

但溫樂的一個眼神……

立即讓他妥協了。

只能緊咬著牙,撥通了老爸的電話。

電話接通後。

「爸,我錯了。」

「哦?錯哪裡了?」

「我不該和你吵架,也不該去找秦叔詢問怎麼起訴你,更不該跟你對著幹……」

萬飛章滿臉通紅,低聲下氣的說道。

電話另一頭。

萬中元頗為訝異,沒想到兒子這麼快就認識到了錯誤。

語氣也跟著緩和了一些。

說道:「知道錯了就好,父子沒有隔夜的仇,你們趕緊去把離婚給辦了,回頭我給你介紹個賢惠持家的老婆。」

「我跟你說,爸是過來人,找老婆不能只看長相,還要看賢不賢惠。」

「那些旺夫的女人,可以支持男人的事業,讓男人沒有後顧之憂,不會添亂,就比如你媽。」

「而那些敗家的女人,只會給你添堵,把家裡搞的天翻地覆,有事沒事找你鬧,就比如說溫樂。」

「古話說的好,娶妻娶賢不娶色,女人對家庭真的很重要……」

在電話里。

萬中元苦口婆心的說了一大堆。

勸說兒子回頭是岸。

而電話的這頭。

萬飛章和溫樂聽著聽著,臉色愈發難看。

……

三日後。

養老院。

開庭審理的時間到了。

大清早。

養老院的大門口,張清源、李衛國等人便集合在了一起,準備前往法院吃瓜。

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

這些天裡。

他們得知了了一些關於副院長家的「彩禮糾紛」。

閒了這麼多天,他們都想去湊個熱鬧。

「108萬的彩禮啊,也不知道能不能要的回來!」

「應該要的回來吧,聽說副院長向小秦請教了好幾次,被告現在擔心的應該是幾年的問題。」

「想當年我們結婚的時候,彩禮兩塊錢都不到,現在居然漲的這麼離譜了。」

「你們等等我,讓我知道誰偷了我的拐杖,我非要抽死他不可!」

「……」

秦牧跟在張清源等人的身後。

聽著他們的討論,嘴角不由抽了抽。

作為護工。

他的工作之一,就是照看這些老人,保護他們的人身安全。

儘管這個案子和他關係不大。

但這次「娛樂活動」,他也得參加,防止這十多個老人出現什麼意外。

一行人從養老院出發。

浩浩蕩蕩的朝著法院走去。

好在法院距離養老院沒有多遠。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