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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章 飆車把安全氣囊都給干出來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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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麼……

就是在換車身的時候,被替換了配件。

這個時候把車開回去,4S店不承認的話,還可能把他的車再動一次手腳。

「先查明原因再說。」

略微思考之後。

他決定自己先去把配件情況調查清楚,搞明白到底是哪裡出問題了。

而最好的辦法……

就是去找一家具備專業勘驗資質的鑑定機構。

對整個車身零部件進行勘驗,確定每個部件的質量和品牌。

這種機構出具的《司法鑑定意見書》,在法律上也是予以承認的。

具備法律效力。

……

兩個小時後。

秦牧將車開到了一個專業的鑑定機構,說明了自己的來意。

「全車零部件鑑定?」

鑑定機構的工作人員聽後,不由露出了驚訝之色。

秦牧點了點頭。

他不懂汽車零部件,只有這種方法,可以確定自己這輛車零部件的質量和真實性。

「先繳費,一共是32212元,鑑定結果明天上午出。」

工作人員用電腦清算了一遍,列出了一個詳細的勘驗訂單。

這個訂單里……

包含了車體所有配件的檢測和勘驗,確定是否符合質量要求。

「可以開發票吧?」

而付款之前,秦牧問了一句。

開發票的目的……

主要也是讓對方報銷。

萬一自己查出了問題,這些鑑定費用都要4S店給報銷!

在辦理完鑑定手續之後。

秦牧走出了鑑定機構,乘坐地鐵直接返回了山水花園小區。

心情頗為鬱悶。

他買的這個車跟擺設一樣。

買了半個月,實際開起來的次數只有兩三次。

不是在維修,就是在鑑定……

「up,新車出廠了沒?開起來怎麼樣?」

回到家之後,青嵐突然給他發來了個消息。

關心了起來。

秦牧嘴角抽了抽,回復道:「又進去了。」

青嵐:「???」

秦牧想了想,簡單和她講了一下4S店維修之後遇到的事。

說實話。

若不是老宋要試車,他還真的發現不了安全氣囊居然有個洞!

現在想想都有點後怕。

自己買車,一個是為了代步,另一個則是安全!

若是連安全性都無法保證的話……

那這個車和定時炸彈沒有任何區別!

哪天自己真遇到了車禍……

能活下來的概率,小之又小!

「up也碰到了?我上次車進店維修,也遇到了。」

沒多久。

青嵐又發來了一連串的消息。

「這種事很常見的,4S店其實還好,較少發生,重災區是那些維修廠。」

「對方在隨便一個零部件里動個手腳,我們根本發現不了。」

「上次還是我有個閨蜜,比較懂車,留了個心眼,在提車之後進行了檢修,才發現對方替換了兩個部件,最後對方退一賠三。」

「對了,up,你是怎麼發現的?」

對於這件事……

青嵐表示十分好奇。

秦牧也沒隱瞞,如實說道:「說出來你可能不信,院裡有個老人想飆車,漂移過彎的時候,把安全氣囊給干出來了。」

如果不是這樣,他指不定什麼時候才能發現。

對方替換的許多配件……

短時間內,是沒有任何影響的。

只有老司機,才能在開車時感受到車的問題。

但長此以往,發動機的損耗、車身的損耗,都將大幅度增加。

發動機和車身使用的壽命,甚至會不足預計的二分之一。

安全性也有很大的問題。

青嵐:「……養老院還真是臥虎藏龍。」

看著秦牧的回答。

她的腦海中,不禁浮現出了七八十歲的老頭,在馬路上飆車的畫面。

居然連安全氣囊都搞出來了。

感慨之餘。

她忽然想起了什麼,又發了條消息:「對了,up,這種事情維權很容易的,不用找維修部,直接找4S店,退一賠三,三包法包了汽車的。」

上次出事。

她特意了解了這方面的法律。

三包法包含了二十餘類商品,只要出現了質量問題,都可以按照需求進行索賠。

比如說這個配件……

對方替換了多少個,除了要償還原本配件外,還需要額外賠償三倍!

這類維權,也十分簡單。

並不複雜。

市場監督部門,一直在清查這類的商業違規行為。

……

山水花園小區。

秦牧看著青嵐給他發的維權方法,嘴角抽搐了幾下。

自從有了【過目不忘】技能。

他幾乎看完了所有的法律條文,《三包法》《合同法》《商業法》等,都爛熟於心。

在三包法中,對於列入了目錄的產品實行誰經銷誰負責三包的原則。

銷售者與生產者、銷售者與供貨者、銷售者與修理者之間訂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規定的三包責任和義務。

這類義務,不管有什麼藉口,都必然存在,不可抹除。

只要他向市場監督部門進行舉報,4S店肯定會乖乖賠償。

然而……

對方在安全氣囊上動了手腳,進行了替換。

僅僅賠償三倍,未免太便宜了。

這種行為罔顧他人生命安全,人為製造安全隱患,必須要得到應有的懲罰!

賠償倒是在其次。

次日。

上午十點。

秦牧按照約定的時間,前往了鑑定機構,領取了《全車零部件鑑定意見書》。

不看不知道。

一看嚇一跳。

「全車14個部件,都是附廠件?」

看著鑑定的結果,秦牧的臉色突然沉了下來。

他本以為對方就替換了一兩個配件。

誰曾想……

一動就是14個!

這些配件,包括發動機罩、前大燈、前葉子板、前減震器、水箱、冷凝器、安全帶、安全氣囊等。

配件的原廠單價,少則四五百,多則四五千。

結合鑑定結果。

事實已經很明確了,基本上就是出在4S店的維修部!

其他的部件,經鑑定都是全新的。

完好無損,且不易拆卸。

「叮!檢測到宿主遭遇到了惡劣事件,自動觸發全新系統任務。」

「叮!請宿主在以下任務中,任選其一:

一、前往4S店,拆穿維修惡行,要求退換新車;

二、怒懟維修部,索要賠償,退一賠三;

三、給替換者一個畢生難忘的教訓,震懾汽車維修行業。」

「請注意:每個任務支線難度不同,宿主可根據任務完成度進行結算,獲得隨機獎勵。」

上次熊孩子的事件里,並未觸發系統任務。

這次終於出現了。

「三。」

沒有猶豫,他直接選擇了最難的一條路。

第一個選項和第二個選項,都比較簡單。

只要熟悉法律,就可以順利維權。

但這些都不是他想要的。

對方敢這麼肆無忌憚的替換配件……

絕對做好了被發現的打算。

認為就算被發現了,也只是賠錢而已。

這也是為什麼汽車維修行業經常出現替換零配件這種事的原因。

被發現之後,只需要賠償即可。

若沒被發現……

則是血賺!

就算退一賠三,他們只要持續幹下去,也不可能虧。

暗中做手腳,極為隱蔽。

很少人能發現其中的貓膩。

最好的方法……

就是把這些維修人員給送進去,坐幾年牢。

「得想個辦法了。」

秦牧皺了皺眉頭,腦海里調動了看過的所有《刑法》條文。

四百五十二條刑法歷歷在目。

很快就從其中挑選到了幾條適用的刑法。

第一條,故意殺人罪。

對方替換附廠的這安全氣囊以及安全帶,已經構成了極大的安全隱患。

從這點上來說,涉嫌了故意殺人。

附廠件,無論是從質量還是價格上來說,都和原廠有天壤之別。

原廠的事故死亡率只有2%。

而附廠件的估計高達80%。

不過……

故意殺人罪,除了主觀上執行該行為屬於故意之外,還必須要有一個特定條件。

那就是犯罪動機卑劣。

若是犯罪動機並非是想要致人死亡、致人傷殘、致人遭受巨大損失,則不能構成這個罪責。

所以。

儘管對方的行為,有可能導致他死亡,但依舊構不成這條犯罪的未遂。

而過失致人死亡罪……

同樣如此。

沒有存在嚴重後果,沒有卑劣的殺人動機,都不能算作這兩條罪。

至於故意傷害罪,最低都需要構成輕傷。

因此。

從安全氣囊的角度,對方的行為不可能構成犯罪。

「第二條,就是詐騙罪。」

秦牧繼續思索,開始分析下一個可能。

對方在維修期間,刻意替換配件,行為已經構成了欺詐。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即構成詐騙罪。

乍一看。

對方的行為,的確用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了汽車零部件。

存在欺詐行為。

但……

詐騙罪,指的是根據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心的方式進行的詐騙。

而他和4S店簽訂了維修服務合同。

已經具備了商業交易屬性。

並不存在虛構事實。

對方只是在執行服務的過程中……

進行了以次充好的違法違規行為。

這種做法隸屬於商業欺詐,並不能強行歸罪到詐騙罪上。

商業欺詐,指的是故意陳述虛假情況,即虛偽陳述,如將贗品說成真跡,將質量低劣的產品說成是優質產品,以此進行商業上牟利的行為。

而這種行為……

只能由行政執法部門進行行政處罰,並不觸犯刑法。

而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罪,也不適用於對方的行為。

對方只是提供了維修服務。

過程中進行了以次充好的行為,並沒有出售的行為,也就不構成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罪。

而涉及了維修服務的法律條文……

最詳細的,就是《三包法》。

它的懲罰也相對最重,要求當事方退一賠三。

但同樣沒有任何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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