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一章 當庭反訴,民事變成刑事!(2/2)
將是合議庭連番的盤問。
因為······
他們提出的證據,存在巨大的疑點。
這會嚴重影響到法官的取信。
只要是個正常的法官,都會開始懷疑原告方的人品以及發言的真實性。
「咚--」
伴隨著法槌聲的敲響。
果不其然。
審判長將目光轉向了他們一方,沉聲問道:「剛才被告方辯護律師所說,資金流水錶格出現明顯的漏洞,你們可知情?」
他的目光充滿著審視的意味。
而趙百親前面的兩個律師······
此刻的臉色無比糾結。
他們是真的沒發現這個資金流水錶格裡面有漏洞。
這個漏洞一般人還真的發現不了。
偏偏被秦牧給發現了。
讓他們瞬間失去了先手,陷入了兩難的境地。
一方面。
沒能發現資金流水錶格中的漏洞,依舊按照5400萬進行訴訟,也側面說明了他們的實力不足。
另一方面。
秦牧發現了這個漏洞·
無論庭審結果如何,表現分的評定必然會很高。
「我方······並不知情。」
兩人嘆了口氣,搖了搖頭。
事到如今。
他們只能死咬著牙不認了。
不然的話·····
庭審將呈現一面倒的趨勢。
「這有可能是我方當事人計算帳目的時候算錯了,既然如此,我方要求更改訴訟請求,將其改成4000萬······」
其中一名律師主動站了出來,硬著頭皮說道。
然而······
審判長卻不聽他們的辯解,冷聲質問道:「這是計算帳目出錯的問題嗎?根據被告方律師所說,這份資金流水錶中的帳目存在明顯的偽造!」
「這屬於庭審期間偽造證據,試圖扭轉庭審判決!」
「你們作為律師,應該知道後果的嚴重性!」
來自乾州的兩名律師聽後,忍不住縮了縮脖子。
偽造足以影響判決的證據···
···
後果都很嚴重。
民事訴訟中,嚴重點可以進行行政拘留和罰款。
而在刑事訴訟中,嚴重點直接構成了偽證罪,可能被判刑。
「我······我我們······」
兩人對視了一眼,只得硬著頭皮解釋道:「我們當事人利慾薰心,想要多要回1000萬······」
到了這個地步。
他們索性破罐子破摔,認下了偽造證據這件事。
不認的話······
審判長估計要打破沙鍋問到底了。
反倒是認下了這件事······
他們還可以化披動為主動,重新掌握主動權。
至少不會在這件事情上一直被盤問了。
只是······
他們話剛說完,就聽到秦牧譏諷道:「只是想多要1000萬?是多想要5000萬吧?」
兩人臉色微變。
還沒來得及反駁,就見到秦牧又接著說道:「審判長,我方當事人李四表示,之所以在欠款協議上簽字,完全是被張三忽悠了,他事先並不知情。
「不止如此,張三出借給我方當事人的5億元,也並非是借款,而是張三委託給我方當事人幫忙理財的。」
「我方當事人李四從事的工作,一直是代客理財······」
隨後。
秦牧不依不饒,將李四的工作職位和性質說了一遍。
這也是他從案件原文中捕捉到的關鍵信息。
代客理財!
屬於用他人的資金,幫忙理財,並非是所謂的借款!
而這一行······
也有相應的行規,若是虧損過多,只需要進行一定量的賠償即可。
並非是虧損多少賠償多少。
「所以,我方認為,這筆錢並不屬於借款,後來簽訂的所謂欠款協議,更是無稽之談,不存在法律效力······」
最後。
秦牧揪著這一點不放,瘋狂炮轟。
他十分清楚。
對方訴訟的依據······
無非就是手上掌握了李四簽字的欠款!
有這個欠款在,李四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好在······
對方在虧損帳目上做了假,就存在了明顯的哄騙、詐騙的嫌疑。
「此外,我方當事人還要起訴張三,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布了個局,試圖詐騙我方當事人的5400萬財物,已然構成了詐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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