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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一章 當庭反訴,民事變成刑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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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是合議庭連番的盤問。

因為······

他們提出的證據,存在巨大的疑點。

這會嚴重影響到法官的取信。

只要是個正常的法官,都會開始懷疑原告方的人品以及發言的真實性。

「咚--」

伴隨著法槌聲的敲響。

果不其然。

審判長將目光轉向了他們一方,沉聲問道:「剛才被告方辯護律師所說,資金流水錶格出現明顯的漏洞,你們可知情?」

他的目光充滿著審視的意味。

而趙百親前面的兩個律師······

此刻的臉色無比糾結。

他們是真的沒發現這個資金流水錶格裡面有漏洞。

這個漏洞一般人還真的發現不了。

偏偏被秦牧給發現了。

讓他們瞬間失去了先手,陷入了兩難的境地。

一方面。

沒能發現資金流水錶格中的漏洞,依舊按照5400萬進行訴訟,也側面說明了他們的實力不足。

另一方面。

秦牧發現了這個漏洞·

無論庭審結果如何,表現分的評定必然會很高。

「我方······並不知情。」

兩人嘆了口氣,搖了搖頭。

事到如今。

他們只能死咬著牙不認了。

不然的話·····

庭審將呈現一面倒的趨勢。

「這有可能是我方當事人計算帳目的時候算錯了,既然如此,我方要求更改訴訟請求,將其改成4000萬······」

其中一名律師主動站了出來,硬著頭皮說道。

然而······

審判長卻不聽他們的辯解,冷聲質問道:「這是計算帳目出錯的問題嗎?根據被告方律師所說,這份資金流水錶中的帳目存在明顯的偽造!」

「這屬於庭審期間偽造證據,試圖扭轉庭審判決!」

「你們作為律師,應該知道後果的嚴重性!」

來自乾州的兩名律師聽後,忍不住縮了縮脖子。

偽造足以影響判決的證據···

···

後果都很嚴重。

民事訴訟中,嚴重點可以進行行政拘留和罰款。

而在刑事訴訟中,嚴重點直接構成了偽證罪,可能被判刑。

「我······我我們······」

兩人對視了一眼,只得硬著頭皮解釋道:「我們當事人利慾薰心,想要多要回1000萬······」

到了這個地步。

他們索性破罐子破摔,認下了偽造證據這件事。

不認的話······

審判長估計要打破沙鍋問到底了。

反倒是認下了這件事······

他們還可以化披動為主動,重新掌握主動權。

至少不會在這件事情上一直被盤問了。

只是······

他們話剛說完,就聽到秦牧譏諷道:「只是想多要1000萬?是多想要5000萬吧?」

兩人臉色微變。

還沒來得及反駁,就見到秦牧又接著說道:「審判長,我方當事人李四表示,之所以在欠款協議上簽字,完全是被張三忽悠了,他事先並不知情。

「不止如此,張三出借給我方當事人的5億元,也並非是借款,而是張三委託給我方當事人幫忙理財的。」

「我方當事人李四從事的工作,一直是代客理財······」

隨後。

秦牧不依不饒,將李四的工作職位和性質說了一遍。

這也是他從案件原文中捕捉到的關鍵信息。

代客理財!

屬於用他人的資金,幫忙理財,並非是所謂的借款!

而這一行······

也有相應的行規,若是虧損過多,只需要進行一定量的賠償即可。

並非是虧損多少賠償多少。

「所以,我方認為,這筆錢並不屬於借款,後來簽訂的所謂欠款協議,更是無稽之談,不存在法律效力······」

最後。

秦牧揪著這一點不放,瘋狂炮轟。

他十分清楚。

對方訴訟的依據······

無非就是手上掌握了李四簽字的欠款!

有這個欠款在,李四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好在······

對方在虧損帳目上做了假,就存在了明顯的哄騙、詐騙的嫌疑。

「此外,我方當事人還要起訴張三,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布了個局,試圖詐騙我方當事人的5400萬財物,已然構成了詐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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