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九章 民法典,倒背如流!(2/2)
沉聲道:「審判長,各位審判員,我方當事人張三指控李四欠債不還,逾期數月之久,請求對方連本帶息償還欠款,請法院准許。」
「事情是這樣的,我方當事人張三和李四是多年至交好友。」
「在某次喝酒之後,我方當事人口頭承諾借給對方5億元,因為過於相信對方,所以沒有寫下欠條借據。」
「隨後我方當事人將5億元轉入了不同的信託帳戶,由李四全權操作。」
「結果李四操作不當,虧損驚人,我方不得已執行了清帳活動,查實虧損5000萬元,並與李四確認,李四知情且表示願意在三個月內償還虧損。
」「但時間過去了這麼久,李四······」
在陳述事實的這個階段。
來自乾州的兩名律師闡述的條理清楚,邏輯有序,並未有絲毫漏洞。
聽其一面之言······
仿佛全都是李四欠錢不還,故意拖欠。
「因此,根據《民法典》關於債權債務的相關規定,我方主張,要求對方連本帶息償還5400萬元,請法院准許!」
最後。
這兩名律師提出了他們的起訴主張,希望法院判處對方歸還5400萬的連本帶利。
「好穩的律師!」被告席旁邊。
張瑋看著兩人的表現,神情再次凝重起來。
乍一看。
剛才這兩人的發揮中規中矩,並未有過於亮眼之色。
但懂行的人都知道。
許多時候,打官司並不需要多驚艷的操作。
更多的是重劍無鋒,大巧不工。
穩紮穩打的發揮,不搞那些花里胡哨,才更考驗基本功。
而對方兩人······
無論是控訴技巧還是控場,都運用的十分熟練。
再加上民法典的相關法條的使用,很容易取得庭審法官的好感,贏得法官的傾向。
要知道。
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截然不同,採取的是兩種審理方式。
法官的權力相當大。
而他們這邊······
連民法典都不怎麼熟悉,等下的法庭調查環節估計要被碾壓了。
想到這裡。
張瑋滿臉苦澀地看向了旁邊的秦牧,心緒複雜。
「咚-」
正在此時。
審判長在聽完了乾州兩名律師的起訴狀後,轉而看向了他們:「請被告方就原告方指控的事件,進行答辯。」
張瑋縮了縮脖子。
便聽到秦牧穩如泰山的聲音:「審判長,各位審判員,我方當事人李四並不承認這段債務關係存在。」
「首先,我方認為,對方所說的借款5億元,並不存在,口
頭借款不足為憑,更沒有轉帳記錄。」
「唯一的轉帳憑證,還是張三將錢轉向了不同的信託帳戶,也並非是李四實際所有。」
「第二,我方當事人李四表示,對方讓他操作資金量為5億的行為,屬於代客理財,他並不具備該5億元的實際持有權,所造成的虧損也應當屬於代客理財所容忍的範圍內。」
「第三,我方當事人認為,他簽署的欠款合同是在被對方哄騙的情況下簽署的,只以為是······」
當著法庭眾人的面。
秦牧侃侃而談,並沒有因為這個案子的性質不同而怯場。
反而是······
和對方針鋒相對,毫不相讓。
「根據《民法典》的出借條款,以及最高院發布的民間資金出借要求的解釋中規定,出借後資金非自有的情況下,不認為構成借貸關係。
「根據······」緊接著。
秦牧接連說出了七八個法條,全是民法典或者最高院出台的相關司法解釋中的內容。
講的幾乎全是借貸關係的構成。
「這······這這······」
原告席的旁邊,來自乾州的幾個律師滿臉震驚的看著這一幕。
被秦牧這一番答辯·徹底給弄蒙了。剛才。
秦牧口中提出的七八條法律條文,全是跟借貸行業相關的,具備法律效力。
即使是他們。
也不能完全將這些法律條文背的這麼透徹。
「我咋感覺這些法律條文······這麼熟悉?他不會背的是真的吧?」
乾州的兩個律師對視了一眼,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他們背後的趙百親·····
臉上原本的喜色瞬間消失,死死盯著秦牧。
露出了不敢置信之色。
隊友的反應已經說明了一切。
秦牧······
似乎對民法典以及相關借貸行業的司法解釋極為了解。
甚至都可以做到倒背如流的地步!
「秦······秦牧你·····」
被告人的代理律師席上。
張瑋直接倒吸了一口涼氣,茫然看著秦牧。
雖然不知道發生了什麼。
向·······
他們似乎又要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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