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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九章 民法典,倒背如流!(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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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聲道:「審判長,各位審判員,我方當事人張三指控李四欠債不還,逾期數月之久,請求對方連本帶息償還欠款,請法院准許。」

「事情是這樣的,我方當事人張三和李四是多年至交好友。」

「在某次喝酒之後,我方當事人口頭承諾借給對方5億元,因為過於相信對方,所以沒有寫下欠條借據。」

「隨後我方當事人將5億元轉入了不同的信託帳戶,由李四全權操作。」

「結果李四操作不當,虧損驚人,我方不得已執行了清帳活動,查實虧損5000萬元,並與李四確認,李四知情且表示願意在三個月內償還虧損。

」「但時間過去了這麼久,李四······」

在陳述事實的這個階段。

來自乾州的兩名律師闡述的條理清楚,邏輯有序,並未有絲毫漏洞。

聽其一面之言······

仿佛全都是李四欠錢不還,故意拖欠。

「因此,根據《民法典》關於債權債務的相關規定,我方主張,要求對方連本帶息償還5400萬元,請法院准許!」

最後。

這兩名律師提出了他們的起訴主張,希望法院判處對方歸還5400萬的連本帶利。

「好穩的律師!」被告席旁邊。

張瑋看著兩人的表現,神情再次凝重起來。

乍一看。

剛才這兩人的發揮中規中矩,並未有過於亮眼之色。

但懂行的人都知道。

許多時候,打官司並不需要多驚艷的操作。

更多的是重劍無鋒,大巧不工。

穩紮穩打的發揮,不搞那些花里胡哨,才更考驗基本功。

而對方兩人······

無論是控訴技巧還是控場,都運用的十分熟練。

再加上民法典的相關法條的使用,很容易取得庭審法官的好感,贏得法官的傾向。

要知道。

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截然不同,採取的是兩種審理方式。

法官的權力相當大。

而他們這邊······

連民法典都不怎麼熟悉,等下的法庭調查環節估計要被碾壓了。

想到這裡。

張瑋滿臉苦澀地看向了旁邊的秦牧,心緒複雜。

「咚-」

正在此時。

審判長在聽完了乾州兩名律師的起訴狀後,轉而看向了他們:「請被告方就原告方指控的事件,進行答辯。」

張瑋縮了縮脖子。

便聽到秦牧穩如泰山的聲音:「審判長,各位審判員,我方當事人李四並不承認這段債務關係存在。」

「首先,我方認為,對方所說的借款5億元,並不存在,口

頭借款不足為憑,更沒有轉帳記錄。」

「唯一的轉帳憑證,還是張三將錢轉向了不同的信託帳戶,也並非是李四實際所有。」

「第二,我方當事人李四表示,對方讓他操作資金量為5億的行為,屬於代客理財,他並不具備該5億元的實際持有權,所造成的虧損也應當屬於代客理財所容忍的範圍內。」

「第三,我方當事人認為,他簽署的欠款合同是在被對方哄騙的情況下簽署的,只以為是······」

當著法庭眾人的面。

秦牧侃侃而談,並沒有因為這個案子的性質不同而怯場。

反而是······

和對方針鋒相對,毫不相讓。

「根據《民法典》的出借條款,以及最高院發布的民間資金出借要求的解釋中規定,出借後資金非自有的情況下,不認為構成借貸關係。

「根據······」緊接著。

秦牧接連說出了七八個法條,全是民法典或者最高院出台的相關司法解釋中的內容。

講的幾乎全是借貸關係的構成。

「這······這這······」

原告席的旁邊,來自乾州的幾個律師滿臉震驚的看著這一幕。

被秦牧這一番答辯·徹底給弄蒙了。剛才。

秦牧口中提出的七八條法律條文,全是跟借貸行業相關的,具備法律效力。

即使是他們。

也不能完全將這些法律條文背的這麼透徹。

「我咋感覺這些法律條文······這麼熟悉?他不會背的是真的吧?」

乾州的兩個律師對視了一眼,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他們背後的趙百親·····

臉上原本的喜色瞬間消失,死死盯著秦牧。

露出了不敢置信之色。

隊友的反應已經說明了一切。

秦牧······

似乎對民法典以及相關借貸行業的司法解釋極為了解。

甚至都可以做到倒背如流的地步!

「秦······秦牧你·····」

被告人的代理律師席上。

張瑋直接倒吸了一口涼氣,茫然看著秦牧。

雖然不知道發生了什麼。

向·······

他們似乎又要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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