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五章 法益作為入罪的基礎(1/2)
所以。
他並未完全反駁對方的指控,而是選擇先救下兩個。
其實。
秦牧答辯的這個點······
屬於鑽法律的漏洞。
王五的行為雖然沒有構成犯罪,但卻屬於嚴重違法違紀行為。
按照相關規定。
少不了雙規或者停職調查。
這······這這······還能這樣辯護?
旁邊的張瑋聽明白了秦牧所說,再次瞪大了眼睛。
倒吸了一口涼氣。
他算是開眼了。
如果這個辯護思路是秦牧苦思冥想了幾天才找到的,他還能接受。
可是······
從他們拿到案件題目,再到開庭,時間極短。
他還處於懵逼狀態呢。
秦牧便將案件重新梳理了一遍,將王五和張三給摘出來了。
以他對刑法的了解······
秦牧提出的這條思路,完全沒問題。
雖然聽起來很離譜,但從刑法上來說,處處有理。
王五和張三很難構成刑事上的犯罪。
民事上就更加沒有責任了。
而旁聽席上。
看熱鬧的金牌律師們再次坐不住了,還有的人直接爆出了句粗口。
臥槽?他是怎麼找到這個思路的?那豈不是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可以明目張胆的收錢?
我特麼也沒想到這一點,這個秦牧真的有點牛逼啊。
大家先別急,柳州的律師也不是吃素的,不可能像第一輪那樣被秦牧壓著打。
現在說誰勝誰負,還為時過早。
眾人在震驚之餘。
很快冷靜了下來。
秦牧提出的這個辯護思路雖然很冷門,但柳州的律師可是有五個!
不可能沒有還手之力。
咚--
伴隨著一聲法槌敲響。
審判長沉聲開口,宣布道:現總結雙方矛盾焦點,本次庭審將重點圍繞張三和王五是否構成犯罪來展開。
現在,進入舉證、質證環節。
莊嚴的聲音。
迴蕩在了摹擬法庭上空。
下午。
學法聯盟論壇。
原本沉寂了幾小時的論壇,再次爆火。
第二輪模擬庭審開始了,你們看了沒有?這次的更刺激!
又學到了一點,事實職權和法定職權,收錢辦事居然不構成犯罪?
我咋感覺up越來越可怕了呢?要是他去貪污受賄之類的,會不會抓不到他的任何把柄?就算抓到了,他也不會構成犯罪?
細思極恐!不過話說回來,以up買彩票必中的運氣,完全沒必要用別的方法去搞錢吧?
許多網友們都在時刻關注著模擬庭審。
有好事者甚至將第二輪庭審的案件內容發布到了論壇里,組織大家一起分析。
可秦牧提出的這個思路各······無意識開闢了先河。
讓他們知道了······
原來收錢辦事,也是可以不構成犯罪的。
只要不在自己的法定職權之內的事情,都可以插手幫忙。
此外。
腦洞大開的網友們從這個案件里發現了一個很無奈的社會現象。
那就是······
這年頭,想要辦事,辦的快,就必須要塞點錢,走點關係。
張三隻是想要要回自己應得的工程款,卻被一再拖欠。
無奈之下。
才選擇走關係賄賂。
事實證明。
只要塞了錢,當晚事情就辦妥了。
咱們的社會風氣就是被這些人搞壞的,不給錢不辦事。
還是王五高明啊,自己搞不定,就拿錢給趙六,實在人。
小時候討厭王五,懂事後羨慕王五,長大後成為王五。
王五才是人生贏家啊,不愧是公安機關的,懂的法律就是多,明目張胆的收錢,還沒辦法奈何他!
你們是不是忘了還有雙規一說?
論壇里。
眾人討論的話題再次發生了偏離。
從驚嘆於秦牧的牛逼,到對這些收錢辦事的現象表示憤慨。
很多時候一句走流程······
一走就是大半年。
讓人心力交瘁。
但懂事的人往往會塞點錢,直接把事情辦的又好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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