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 反咬一口(2/2)
剩下的隊員把幾個攔路搶劫的身上一搜,搜出幾把彈簧刀。
其中一位昏迷者身上,還搜出一把三棱刮刀。
聯防隊員認得身上揣三棱刮刀的青年,叫雷雲江。
因為雷雲江也算東關所的常客了,經常被傳喚進去訓誡一番。
只不過他們也沒犯什麼大事,還夠不上拘留,每次只能是訓一頓放走。
為此,雷雲江等人十分得意。
他們也不知道從哪裡學來一套順口溜:「大錯不犯,小錯不斷,氣死公安局,難死法院。」
而且自認為有著豐富的反偵察經驗。
他們晚上出來胡溜溜,十來個人,從來不是大部隊集體行動。
而是三兩個為單位,分分合合。
約摸著能碰上巡邏的,就分散開走。
到了小胡同,又會聚在一起。
因為從去年嚴打開始,對於街上拉幫結夥的青年,只要超過兩個,看到三四個流里流氣的青年在一起,基本就要上去盤問一番。
甚至這兩年幾乎形成一種常識,到了晚上,三四個,四五個青年在街上遊蕩,即使什麼都沒幹,基本上都可以認為這是犯罪行為。
至於彈簧刀,在公安機關看來,那是比手持土槍更惡劣的一種兇器。
到以後很長時間,這種東西幾乎就是小流氓的標配。
也是公安機關深惡痛絕,嚴厲禁止的一種管制刀具。
而三棱刮刀,那就是兇器中的極品兇器了。
因為這種東西給人捅上,會形成一個三角形的創口。
三角形的創口會造成血流如注,而且極難止血,即使去醫院,縫合也有一定難度。
受傷者會在短時間內失血過多造成死亡。
身上帶著這種兇器,晚上出來,如果被巡邏的查獲,即使什麼都沒幹,那也可以認定為犯罪。
雷雲江等人不是自詡為反偵察高手嘛,他們早就約定,如果碰上巡邏的,都要趁黑把彈簧刀、三棱刮刀什麼隨手扔掉。
不要被巡邏的搜出來。
這年頭沒有什麼人身權利那一說,晚上碰上這類可疑青年,上來就是先搜身。
他們明知道晚上出來碰上巡邏的會被搜身,但還要帶著刀子,那就是一種僥倖心理,以為不會被查到。
另外他們身上帶刀子,主要就是防備曹明坤等人再來找事。
他們已經被打了幾次,都打出仇恨來了。
帶著刀子,如果再被打,那就動刀子。
現在從四個受傷者身上都搜出刀子,而且富貴等人說他們遭遇了搶劫,這已經算是很嚴重的持刀搶劫案了。
當即把昏死的四個人送往醫院,富貴等人也被帶到東關派出所,做筆錄。
富貴他們四個人比較老實,到了派出所,也沒有誇大其詞,實事求是地說了當時事情的經過。
因為是大晚上的,被十來個流里流氣的青年截住,他們認為這就是搶劫。
做完筆錄四個人就回出租屋睡了。
第二天一大早,英子和玉芬早早起來洗洗臉準備上早自習,富貴兩口子照例起來準備送她們。
這時候派出所的來了,把富貴兩口子又帶走了。
到了派出所兩口子才知道,原來自己成被告了。
那四個被拍暈住院的青年,其家屬反過來向派出所報案,說他們的孩子被人打成重傷。
當梁進倉得到這個消息趕過來的時候,已經是快中午了,富貴兩口子還在派出所接受詢問。
不得不說,雷雲江等人被磚頭拍了腦袋,受傷確實不輕。
但是好在小孟同志這個法盲歪打正著,用的是磚頭。
相較於刀具,磚頭不屬於兇器。
在梁進倉看來,這個案子事實再清楚不過了。
十來個青年在黑夜裡截住接送學生的四個人,不管他們想要幹什麼,這本身就已經是違法了。
而且他們身上還帶著刀子。
富貴和小孟為了保護妹妹,奮起反抗,這是妥妥的正當防衛。
讓梁進倉奇怪的是,明明富貴等人看得很清楚,聯防隊員在現場從雷雲江身上搜出了三棱刮刀。
但是在派出所的筆錄上,沒有這一項。
聯防隊員言之鑿鑿地說沒從雷雲江身上搜出任何刀具。
甦醒過來的雷雲江也不承認他身上帶著刀子。
家屬向派出所報案,反咬一口,說自己的兒子被打成重傷。
這事很明顯,對方背後有高人指點,就是想把這個案子搞成富貴兩口子防衛過當。
這樣既可以追究富貴兩口子的法律責任,同時還能給雷雲江等人減輕罪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