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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6 做事不能太出格(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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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你說得對,最大的原因還是他享受權利慣了,沒有家庭責任心。

根子的原因就是他的跳脫性格。

一旦畢業上班了,覺得自己終於長大成人可以自己做主了。

於是就跟在籠子裡關久了的狗突然撒出去一樣,那肯定得瘋狂狼竄!」

「對,這小子本來屬狗,就是個狗!」大哥也笑了。

近距離臉對臉,相視而笑。

如同冬去春來的一縷春風,吹面不寒讓人愜意。

大哥心裡舒服多了。

臉色恢復正常,手也熱乎了,也不哆嗦了。

其實他也知道,自己就是有點太傳統了,傳統得有點像封建家長。

讀者身份證-五六37四三陸七伍

應該說,三倉帶女友回家過年這事,要是放在後世,實在不算什麼事。

甚至越往後,整個社會內卷越來越厲害,結不起婚生不起孩子的時候。

誰家的父母不盼著兒子能領個女友回家過年啊!

花錢租個女友回家過年,糊弄父母和親朋好友的都有。

這些事對於具有後世記憶的大哥來說,他比別人看得都明白。

但是明白歸明白,那都是後世的事兒啊,不是現在的事。

同樣的事情,在對的時間和地點做,就是對的。

反之,在不當的時間和地點做,就是錯的,甚至會大錯特錯。

比方有人在文章里說過,每當夜色漸深,望著鱗次櫛比的居民樓,可以想像到不知道有多少張床上在上演不可描述的一幕。

但是,不可描述就別描述,人家做的這是繁衍生息的人間大事,沒這事的話世界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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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你要把這事換個時間和地點,中午十二點去市中心十字路口乾干試試?

在那車水馬龍喧囂繁華的地方,即使兩條狗要干那事也得找個人少僻靜的街角。

即使野蠻的原始人,也都是把女人砸昏了扛到山洞裡進行,而不是在野外眾目睽睽下進行呢!

何況現在是文明社會。

一個人做任何事,都要在合適的時間,合適的地點去做。

而不是非得要為了表示自己特立獨行,故意去挑戰自己身處環境那約定俗成的規則。

做人做事一旦出格了,那只能表明你這人的品質有問題。

所謂下等人做事出格,中等人做事及格,上等人做事破格。

其實就是說,下等人做事隨心所欲,一切以滿足自己的意願為標準,不喜歡循規蹈矩,也從來不顧及別人的感受。

他們認為這是對自己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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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社會上混,有各種各樣的秩序需要你去遵守,你不想遵守,只能說明你沒有自制力。

只能說明你只注重自己的感受,注重自己的感官享受,而不知自製。

此時的大哥不由得又想起黃秋艷來了。

在十年前,那還是思想相對保守的年代,她居然在訂親以後就公然住到婆家。

於是不可避免地遭到左鄰右舍的指指戳戳,各種背後的議論譏諷。

對她的行為表示不齒。

認為這女子的品行不端。

這以後的事實證明,她確實是品行不端。

因為她當時只想滿足自己的意願,只注重自己的感官享受,而不管自己的行為是不是壞了規矩,更不在乎這樣做會損害自己的品行。

可是過了十年,等二倉和雲麗訂親,人們的思想已經認可了訂親後就可以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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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訂了親不去婆家住下都成另類了。

婆婆和(那時候的)小姑子還處心積慮下套,讓雲麗跟二倉睡在一個屋。

同樣的事,不同的性質,全在於「規矩」二字。

規矩,就是要求你做事,必須要在合適的時間和地點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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