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2 冤家路窄(2/2)
被勸住歸勸住,但是吳新麗依然余怒未熄:「他是什麼都沒說。
可我看他那副死樣子就來氣。
我跟你說,以後他再見到你,要是還是這副死樣子,你別跟他客氣。
他要是敢朝我這樣兒,我讓他躺著從夏山街出去!」
嗯嗯嗯。
是是是!
鍾振軍只能胡亂答應著。
老婆發狠的時候,他順著說就是了,也不敢反駁。
以前倆人背後搞婚外情的時候,吳新麗對振軍愛得那可是要死要活。
真的,她發自內心的,狂熱地愛著振軍。
而且堅定不移地認為,這才是真愛!
哪怕她知道鍾振軍是有老婆孩子的人,哪怕她不是沒想過破壞別人的家庭是不道德的。
但是她實在是太愛振軍了。
書上不是說了嘛,愛情是自私的。
為了愛情,她管不了別人,顧不了其他的。
她這一生只愛振軍一個人。
只要能得到振軍,只要能跟他天長地久永相廝守,讓她幹什麼都可以。
哪怕去住茅草屋,天天只能喝露水吃野果,只要倆人能朝朝暮暮不分離,她都無怨無悔。
倆人的私情,其間也是頗多波折。
分分合合的好幾次。
對於鍾振軍來說,雖然吳新麗讓他體驗到了前所有唯有的快樂。
可畢竟離婚不是那麼容易的事,一旦離婚,好好的幸福家庭就破裂了。
孩子不是沒有爸爸就是沒有媽媽。
而且鍾振軍是公職人員,離婚還可能影響他的工作。
最嚴重的是,他們的私情被魏紅的表弟大倉給發現了。
鍾振軍早就知道魏紅跟她大姑,跟她的表弟表妹們感情極深。
自從他個吳新麗的私情被大倉發現,他深深體驗到了人家表姐弟之間的感情到底有多深。
大倉的手段讓他深深恐懼。
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下決心跟吳新麗分手。
可婚外情就像吸食鴉片一樣,戒了無數次,卻總是不知不覺又開始復吸。
到了最後,鍾振軍終於還是義無反顧地離婚,跟吳新麗結婚,過到了一起。
剛剛真正擁有振軍的那時候,吳新麗幸福極了。
她感覺自己成了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上天對自己實在是太眷顧了。
天隨人願,從此跟振軍朝朝暮暮長相廝守,日子每天都是泡在蜜罐里的。
這麼幸福的人生,她還有什麼其他奢望呢!
只不過,結婚前夕,振軍被她的兄弟媳婦給坑了五千塊錢。
那可不是一筆小數目啊!
對於吳新麗來說,實在是甜蜜生活裡面美中不足的小瑕疵。
這五千塊錢是振軍欠債才湊齊的。
為了還債,吳新麗連自己的積蓄都搭上了。
也是為此,吳新麗跟自己的娘家幾乎斷絕了來往。
根本沒有再來往的必要了。
尤其跟兄弟和兄弟媳婦,那就是仇人。
振軍拿出去的那五千塊錢,三千給父親還了債,另外的兩千讓兄弟媳婦黃秋艷給私吞了。
這些錢都要不回來了。
而且她父親因為承包木器廠欠下一屁股的饑荒,家裡整天人流如織是討債的。
吳新麗趁著五千塊錢的理由,跟娘家斷絕來往,其實也很不錯。
因為這就有了充足的理由遠離娘家人那群欠債鬼。
後來她的大姐和二姐見娘家眼看著無以為繼,於是商量著三姐妹湊錢,幫助父親和兄弟去縣城開一間木匠鋪子。
吳新麗無情地把倆姐姐擺了一道。
一分錢沒出。
即使做得如此無情,吳新麗依然自認為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
對外公開宣稱,當初兄弟媳婦騙了自己男人的巨款,跟自己父親私分了。
到現在還沒還給自己呢。
自己怎麼可能再出錢給娘家!
遠離窮鬼,他們一家三口的小日子過得挺滋潤。
只不過,書上好像有句話說,幸福的日子總是很短暫。
這句話應該對任何人都適用,包括吳新麗。
當然,日子老是泡在蜜罐里,時間長了,也就感覺不到甜了。
剛剛名正言順成了夫妻,吳新麗當然每天都泡在蜜罐了。
可是時間一長,味蕾產生審美疲勞,甜度一天比一天變淡。
只不過,沒有那麼甜,至少還算幸福。
可是,幸福也是一天比一天變淡。
尤其是生活在一天比一天變糟糕之後,漸漸的日子不再幸福。
近一段時間以來,吳新麗感覺,日子不但不再幸福,怎麼感覺有些痛苦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