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武俠仙俠 > 贗太子 > 第七十四章 報官

第七十四章 報官(2/2)

目錄

「什麼?蘇子籍殺人了?」

譚安雖是公差,不可能輕易見到縣太爺,所以當譚安回去稟報這事時,還是師爺見的他。

因前面就聽說了譚安與蘇子籍之間的不對付,師爺乍一聽此事,就忍不住用「你瘋了吧」目光打量著譚安。

「譚安,你不會是對蘇子籍心存不滿,不願意去報喜信,所以故意用這種話來搪塞我吧?」

如果是這樣,這小子不能留在公門當差了。

譚安忙彎腰,對師爺行禮,擺低姿態說:「師爺,您這可是冤枉我了。我承認,我對蘇子籍的確有著不喜,可那不過是私怨,我身為公差,怎麼可能在這種大事上欺騙您和縣太爺?」

「這可是殺人大案,我說了謊,到時人一過去,不就一清二楚了?我何必撒這等一戳就穿的大謊?憑白還死里得罪人?」

這話有道理。

可譚安說得沒錯,難道蘇子籍這個剛剛考取的秀才,真殺了人?

這可不是小事,事關剛剛考取的一榜案首,師爺不敢自己定奪,沉吟片刻,說著:「我立刻去稟報大人,李捕頭。」

「師爺,您有什麼吩咐?」一個鐵鑄一樣的漢子過來。

這是負責巡捕事宜的捕頭,嚴格說,跟譚安一樣是小吏,沒有品級,但在臨化縣裡也是一號人物,就算是師爺,也相對客氣。

關係一府案首,事情不小,師爺沉吟了一下,才吩咐:「你去集合巡捕,先把葉氏書肆給圍了,待我去稟報大人,等著大人定奪此事。」

說著,不放心,他又叮囑:「蘇子籍是一榜案首,有著功名,要拿下要用刑都得先革了功名。」

「而且也得大人出捕票。」

縣中維持治安的朝廷命官是巡檢,但縣令也有自己的隊伍,逮捕人的權力主要掌握在郡縣,如果不是縣令批准就逮捕人,被發覺後要受到懲處。

「師爺放心,規矩我都懂,我這就去集合人,保准不會誤了您跟大人的事。」

知道若無意外,縣太爺不可能對人命大案無動於衷,李捕頭立刻應聲,準備帶人抓捕。

至於會不會誤抓好人,這事就不是李捕頭負責了,只管聽令行事。

「譚安,你隨我一起進去見大人。」師爺對譚安說,心中暗嘆,怕縣令大人才好起來的心情,又要糟糕了。

果然張縣令一聽說此事,就大是震驚:「什麼,你們是不是喝多了酒發酒瘋了?一府案首殺人?」

張縣令五十左右了,清癯的臉上帶著倦容,本來一副穩重安詳,這時都變了色,連連詢問,才鎮定了心神。

「這是大事,你辦的非常對,先圍住葉氏書肆,再派人進去調查。」

「王法不容情,譚安說得是真的話,哪怕蘇子籍是新進一府案首,也不能放過,可要是此事為假……」

張縣令看一眼垂手站立的譚安,冷冷說著:「我看在你們譚家的苦勞上,不入你們的罪,但你們父子都不必再留在縣衙當差了。」

「請大人放心,我所說句句屬實。」譚安拱手說著,汗滲了下去。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