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48章 妥協讓步(1/2)
傍晚時分,房俊正在李泰的官廨之內喝茶,裴懷節再度來訪……
內侍前去引裴懷節入內,趁此空閒,李泰笑道:「二郎這一手釜底抽薪,著實將河南世家坑得慘了,裴懷節更是焦頭爛額,因為他沒法向河南世家交待啊。現在於家明顯不願跟其餘洛陽世家共進退了,同盟打開了一個口子,裴懷節愈發不知所措。」
房俊喝了口茶水,道:「此人徒有虛名、才具不足,在太宗皇帝的『天策府』中屬於墊底的那一撥,較之許敬宗相去甚遠。若無河南世家在他背後支持,他並沒有主政一方的實力。」
然而世事就是如此,在世家門閥橫行天下的時代,再是能力出眾的官員若是得不到世家門閥的支持,也無法在主政一地、施展抱負,反過來,只要肯聽話,即便是個庸才也能官居極品。
世家門閥就是橫亘在中樞與百姓之間的一道山脈,隔絕上下,使得財賦不能非但不能繳納、甚至從中截留,導致強枝弱干、地方凌駕於中樞之上。
自古以來,再是昏君也明白「水則載舟、水則覆舟」的道理,都知道只要老百姓能夠吃飽飯則天下太平,中樞只要不是昏了頭,所制定的政策大都是有益於百姓的。
然則世家門閥居於其中,隔絕上下,使得政令不可下縣鄉,一邊把持治權脅迫中樞,一邊秉持大義魚肉盤剝,以百姓之膏血養育門閥之傳承,竊國家之根基澆灌世家之榮華。
最重要的是世家門閥壟斷了政治資源,完全掐斷了階級躍升的通道,底層民眾永遠無望憑藉己身之努力達到階層躍遷,長此以往,自是怨氣凝聚、社會猶如一潭死水,而一朝爆發,便要毀天滅地。
所以明清時期的地主鄉紳集團之危害遠遠無法與隋唐的世家門閥相提並論,雖然兩者皆為帝國之毒瘤……
言談之間,裴懷節在內侍引領之下快步入內,相互見禮之後落座,捧著內侍奉上的香茗喝了一口,而後看著房俊,開門見山道:「若丈量出不在帳冊之上的田畝,中樞如何處置?」
雖然誰都不曾說過「丈量田畝」的真正意圖,但最基礎的用意肯定是清查世家門閥侵占之田畝。
丈量田畝本身沒什麼關係,可是待到丈量之後查出不在家族帳冊之上的多餘土地要如何處置,卻是重中之重。
攸關世家門閥最基本的利益。
房俊笑問:「各家都有不在帳冊之田畝?」
裴懷節不能也不敢睜著眼睛說瞎話,只能頷首:「或許有。」
土地兼併是無時無刻不在進行的,即便大唐立國之初奉行「均田制」,嚴格制止土地買賣,可是隨著時間的進行,世家門閥天然的發動血脈力量,對土地進行兼併。
土地兼併最直接破壞的就是國家賦稅,「租庸調」的收稅基礎是「一夫一婦」,然而這「一夫一婦」是有土地的,如若家中土地已經「租賃」出去,實際上賣給世家門閥,那麼這「一夫一婦」自然交不出稅。
常年欠稅不繳,自然有鄉間胥吏追繳,這個「一夫一婦」就只能託庇於世家門閥之下,在鄉冊之上「勾消」戶籍,最終「查無此人」,成為隱匿人口。
長此以往,土地被世家門閥兼併,人口被世家門閥隱匿,整個國家賦稅系統將徹底崩潰……
而這,正是世家門閥最大的罪責。
但現在距離開國之時未遠,一切都在逐漸發展階段,尤其是貞觀年間吏治清明、國家力量很是強大,還遠未形成最惡劣的局面。
房俊嘆氣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除非功勳者得陛下之封地、以及國家賦予之永業田,其餘皆為國家之土地,汝等鐘鳴鼎食、富貴已極,又為何侵占國家之田?『盜耕種』之罪,汝等莫非以為只是擺設?」
正所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就算是開荒也要有嚴格、合法的程序才行,否則就算是「盜耕種」。
《貞觀律》規定,「諸占田過限者,一畝笞十,十畝加一等,過杖六十,二十畝加一等,罪止徒一年。若於寬閒之處者,不坐。」
「盜耕種公私田者,一畝以下笞三十,五畝加一等,過杖一百,十畝加一等,罪止徒一年半。荒田,減一等。」
「諸妄認公私田若盜貿賣者,一畝以下笞五十,五畝加一等,過杖一百,十畝加一等,罪止徒二年。」
「諸在官侵奪私田者,一畝以下杖六十,三畝加一等,過杖一百,五畝加一等,罪止徒二年半」……
占田過限、「盜耕種」公私田、妄認公私田盜貿賣、在官侵奪私田等等,都是嚴重的違法行為。
罪責既定,無論官民一併處罰,絕無枉縱,只能「罰贖」。
現在「罰贖」之制已經廢黜,只要「三法司」定罪,足以將河南世家徹底打倒。
裴懷節幾乎無語,只能說道:「律法不嚴、監管不力、貪心不足……諸多原由兼而有之,朝廷是打算追究到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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