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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千一百一十六章 封國之策(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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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16章 封國之策

「封建」之制度起於周朝,但周朝之時分封天下等於割據一國、分疆裂土,其封國內只知有諸侯、不知有周王,制度因地制宜、因人而異,自治程度太高,大唐自然不可能承襲其制。

最有借鑑的便是兩漢,尤其是西漢。

楚漢相爭時,劉邦借著手下眾多將領與背叛項羽的諸侯王而打敗項羽取得天下,在戰後不得不將功績最高的一群將領封為諸侯王,但其卻對異姓諸侯王心存疑慮,害怕其謀反,通過誅殺或削地等手段逐步剷除異姓王,改封劉氏宗室。

且殺白馬、歃血與群臣定下白馬之盟,立下「非劉氏而王,天下共擊之」的誓約,以此鞏固西漢中央政權。

所以當年太宗皇帝與宗室子弟「封建天下」與貞觀勛臣「世襲刺史」並行,遭到群臣激烈反對——今日立為「異姓王」容易,可一旦他日皇帝猜忌,那可就不是收回「異姓王」那麼簡單了……

……

馬周搖頭道:「漢朝建國之策固然可以借鑑,卻不能一概而論、生搬硬套,要因地制宜、因時而異,否則遺患無窮。」

當時劉氏宗室敕封的諸侯國占據大漢一半疆域,且多是財政富庶、人口眾多之地域,譬如齊、楚、吳等國,可以自置官吏、徵收稅賦,甚至諸侯王擁有自己的軍隊,導致「弱干強支」之局面快速形成,直接引發漢景帝之時的七國之亂。

「封邦建國」是為了屏藩於外、拱衛社稷,而不是培養逆賊、反噬中樞……

一直對於朝政甚少參與的李勣此時發聲:「國主可以擁有私人禁衛,但封國之軍隊陛下受中樞節制,其統帥、將領由兵部委派任命,軍隊也必須從本土調遣。軍制以『募兵制』為上,軍餉可自其地征繳之後截留,以中樞之名義派發。」

當下,大唐的兵制依舊是「府兵制」與「募兵制」並行,絕大多數軍隊都還是沿襲「府兵制」。但「府兵制」更適用於亂世以及開國之初,隨著國家穩定、人口繁衍,「府兵制」的缺點開始無限放大,最終必然全面改為「募兵制」。

但「募兵制」最大的限制便是軍餉。

「府兵制」下軍隊何以敢戰無畏?

因其實施之基礎在於「均田制」,戰功可以轉換成田地,不僅可授予土地且「免其身租庸調」,農時耕作、戰時出征,戰爭之勝負與自身之利益密切相關,故而「血不流干、死不休戰」,可以爆發出極強之戰力。

「募兵制」的優點則在於「發餉」,只要參軍便可按月領取軍餉,每家有一人當兵,所得軍餉便可支撐一家之生活且綽綽有餘。

但缺點也在於此,歷經過戰亂的李勣比任何人都清楚兵卒的本性,「拿誰的錢、聽誰的話」乃是定律。中樞不可能承擔諸多封國的軍餉,但軍餉也絕對不能任由封國直接派發給兵卒。

他參與房俊發起的「軍制改革委員會」,其最主要的宗旨便是杜絕遍及於整個大唐的折衝府受到當地官府、世家之影響,從而形成軍隊依附於地方之弊端。

到那時,軍隊哪裡還是國家之軍隊?

全部淪為地方軍閥,甚至私人武裝……

馬周補充道:「徵稅之權也得歸於中樞,一旦下放至封國,難免出現橫徵暴斂、層層加派之醜聞,一旦鬧得天怒人怨,則有違陛下『封邦建國』之初衷。」

諸人齊齊頷首、深以為然。

別看一眾親王們身在長安好似小綿羊一般人畜無害,一個個聽話懂事、乖巧伶俐,可一旦出了這長安城,到了地方便是真正的「天之驕子」「帝王血脈」,身份無比尊貴,謀逆造反的事情或許不敢幹,但魚肉百姓、刮地三尺卻絕對幹得出……

甚至心裡對於陛下「封建天下」之策有所牴觸、抱怨,好好的維持現狀不好嗎,為何非得將這些親王們放出去?

輕則禍害天下、魚肉百姓,重則雄踞一方、危害社稷,實在是自找苦吃……

不過大家也懂得陛下此舉之用意,向世人彰顯其「仁愛」「寬厚」之本性,這是如今陛下身上最為重要的威望來源,真也好、假也罷,大家也都願意見到一個這樣的皇帝。

所以即便對「封建天下」之策頗不以為然,卻也捏著鼻子認了。

總比一個冷酷無情、殺人無算的帝王來得好吧?

李承乾想起房俊對他的諫言,警告道:「鑄幣權是一定要歸於中樞的,任何藩國、地方政府都無鑄幣之權。」

諸位大臣恍然,連聲道:「陛下英明!」

藩國之亂,其根源有三,一則軍隊,再則財賦,三則吏治,將此三項權力收歸中樞,則藩王居於地方建國只能起到穩定軍心之作用,做一個富貴閒人尚可,若是動了什麼歪心思,卻是有心無力。

馬周道:「藩王封邦建國,朝廷當予以規定,其國主之位固然由世子繼承,但其餘子嗣也應予以分封,由此彰顯陛下友愛手足。蔭庇血親之初衷。」

「推恩令」這一千古陽謀針對的便是「封邦建國」,阻止藩國做大、使其內部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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