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對話梅隆,華納兄弟,新紐約財團(2/2)
行動組的員工都是從戰場剛下來的士兵,再加上聘請了法國軍事教練,武器裝備也都是軍用級,戰鬥力非常勐。
結合種種原因,梅隆最終選擇了低頭。
就算他心裡清楚炸彈事件和羅素有關係,可他就是不能直言不諱的說出來……
兩人閒聊幾句,便匆匆結束了尷尬飯局,他們都已經得到了想要的信息,繼續逗留簡直是折磨。
離開酒店,梅隆剛上車,便對安斯說道:「讓咱們的人不要打費城的鋼鐵公司主意了,另外你去沃克安保公司簽個僱傭合同,我的家宅需要保護。」
安斯驚道:「梅隆先生,您讓沃克安保公司保護您家人的安全?」
「沒錯,我就是要告訴所有人,我的安全是沃克保護的,我要是出了事情,肯定和他有關係!」
安斯張了張嘴,最終在驚愕目光中點了點頭。
不得不說,梅隆確實有點智慧。
他和羅素在餐桌前的交談看似都是廢話,實際上其中包含許多意思。
比如梅隆先示弱,羅素見他真不準備追究,便鬆了口給了個台階,然後梅隆就順著台階下來了……
梅隆家族的確很有錢,實力很強,他們好比是個巨人,而羅素則是那根長滿鏽跡的釘子,巨人落腳踩到釘子也會有生命危險。
數日後。
羅素通過考克斯的介紹,在紐約的劇院見到了華納兄弟,這四個兄弟18年開始拍攝電影,而現在想成立公司。
羅素也正好有意往電影方面發展,便想要和他們談談。
最終交談的結果是,羅素出資一百萬美金占據華納兄弟公司百分之三十股份,另外要把紐約晨報的報社和生產線給華納兄弟兩條,他們想成立一個周刊……
羅素很痛快的答應了,只是這個周刊要有他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
華納兄弟不是傻子,沒有立刻同意而是選擇商量一下。
隔了幾天,哈利·華納找到羅素說可以給股份,但是羅素不能參與公司的決策。
「我只做投資,不做管理,你們想多了。」
哈利一瞅是誤會,緊忙給羅素道歉,並且在當天簽署了合同。
羅素的報社分兩個板塊,一個是晨報,一個是深夜報。
深夜報銷量非常好,肯定不能給華納兄弟,而晨報給出去,讓他們重新創建周刊也不錯。
只是,羅素不清楚『時代周刊』是不是華納兄弟創建的,如果是那就又撿一漏……
時間匆匆,一晃幾年過去。
羅素在這段時間很消停,除了享受生活,就是投資做生意。
1925年8月中旬,前段時間3k在全美舉行了示威遊街,這讓約翰忙碌了好一陣。
這事與羅素沒啥關係,只是在8月16日這天傳來了一則壞消息。
阿斯特四世病重,眼瞅著就要不行了。
羅素匆忙趕去了醫療中心,在病房裡見到了阿斯特。
「沃克…來…律師在這裡,我說你聽…」
羅素握著他的手點頭:「你說。」
「我死後…遺產分為三部分,一部分留給我兒子艾文森,一部分存到信託給我妻子,一部分交給沃克打理……」
「沃克,艾文森的腦子不是做生意的料,你幫幫他……」
羅素點頭:「我會的。」
「你打理的部分遺產,賺的錢三七分,你七……沃克,你要相信富蘭克林,他是個有理想的人。」
「知道,放心吧。」
律師整理好遺囑,阿斯特簽了名字。
然後紐約財團的人也都進入了病房,因為阿斯特之前是紐約財團的領袖,他的位置至關重要。
如果今後大夥還想一塊做事,那就要聽阿斯特後續的安排。
「我相信沃克,他很有生意頭腦,他會帶領你們賺錢……加納,考克斯……」
加納點頭:「我支持沃克。」
「我同意。」
財團所有人都同意以後,羅素就成了紐約財團的執掌者。
當晚,阿斯特離開了人世,享年71歲,也算是善終了。
葬禮的時候,富蘭克林趕了回來,他坐在輪椅上參加了阿斯特的葬禮。
並與羅素交談兩小時,他說聽了羅素的建議,這幾年一直在做康復訓練,原本已經能走路了,但路途太顛簸,以至於他腿腳酸麻腫脹站不起來了。
「再過幾年就會好起來的。」
富蘭克林點頭說:「我相信!聽說你要競選參議員?」
「是的。」
「我有幾位朋友可以介紹給你認識。」
羅素沒有拒絕,因為每個州只有兩名參議員,位置相當重要。
「我建議你可以競選紐約州的州長,在我登上參議員位置以後。」
富蘭克林先是沉默,然後說:「那我要在五年之內恢復健康,否則紐約民眾可不希望他們的州長是個殘疾人。」
阿斯特的葬禮結束後,羅素召開了紐約財團第一次會議。
會議實到二十三人,缺席兩人。
羅素直奔主題,提出成立財團公司,創建公用帳戶,分紅機制……
簡單說就是成立新公司,按照占股比例分紅。
「如果你們願意就留下,不願意現在可以離開,我不會挽留,但走的人以後再也沒有回來的機會了。」
這話說完,當場走了三人。
羅素輕笑道:「他們會為今日的離去感到懊悔!」
「沃克,我們新公司的第一筆生意做什麼?」
「股票!」
這話說完,在場的人均是一驚。
「股票是華爾街騙子操控的菠菜!沃克,我們不能自尋死路。」
加納問道:「沃克,為什麼選擇股票?」
「實際上股票是個能讓人一夜暴富的好東西,只是沒人知曉它的走勢,但我知道……具體怎麼操作,我不會告訴你們,你們只需要把錢放進新公司帳戶就好。」
羅素抬起手指,「如果你們害怕賠錢,可以在我這裡簽署保證協議,賠了多少錢,我都會出資補償。但是賺了錢,我要分走你們利潤的一半!」
聞言,眾人面面相視。
「你做擔保?賠了錢,會全資補償?」
羅素點頭:「沒錯,但賺了錢,你們也要分我一半利潤。」
「好!我簽!」
簽署這份擔保合同的人,只能從財團拿走四成屬於他的利潤。
因為羅素作為執行者要分走利潤的百分之十,再拿走他們所得利潤的百分之五十,那就是六成!
作為投機者,心不黑根本賺不到錢。
財富不是一朝一夕積攢起來的,而是要從每筆生意裡面生拉硬拽扣出來的!
財團里有十六個人簽署了擔保合同,在他們看來賠了有補償,賺了也能拿到錢,為啥不簽呢?
沒簽的人有加納、考克斯、小約翰、古根海姆家族。
他們和羅素、阿斯特關係都不錯,很清楚羅素是什麼樣的人。
沒底氣的事情,羅素是不會做出來這種擔保舉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