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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悍跳狼自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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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局。審訊室。

兩名警查叔叔,坐在審訊桌前。

而對面,則是逮著銀鐲子的穿越者。

「姓名!」

趙隊長語氣冰冷,威嚴審問道。

「林……林元。」

穿越者頓了頓,才說出「自己」的名字。

「年齡!」

「2……22!」

穿越者又頓了頓,說出自己的年齡。

「說吧,你為什麼要非法使用計算機,入侵『華悅電子科技公司』的伺服器,並盜取客戶資料?」

「我沒有!」

穿越者似乎順暢了許多,連忙否認:「我根本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不知道?」

趙隊長打開身前文件,扔到嫌犯面前:「看看這份資料。」

穿越者低頭一看。

好傢夥,資料上顯示著「自己」使用非法黑客軟體,登錄『商業公司』的網絡伺服器,並下載了數十萬份客戶信息資料。

看到這份記錄,穿越者繼續喊冤:「冤枉啊,我比竇娥還冤啊!」

嘭!

趙隊長重重地一拍桌子,桌上文件蹦起半寸之高。

「給我老實點!都進了局子,還想裝無辜?」

「……」

穿越者無語了。

自己冤枉嗎?

很冤、非常冤。

因為這屁事完全不是自己乾的,而是原身乾的。

自己剛剛穿越就被抓,這能不冤嗎?

然而,穿越這事能說出來嗎?

不能!!!

所以……

「根據東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犯罪嫌疑人從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

「依照上述法律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我要見律師!」

趙隊長:「???」

這傢伙居然還懂法律?

你說你這麼聰明,為什麼不好好走正道,反而要去犯罪呢?

「答應他!」

耳麥里傳來局長的指示。

現在人證物證俱在,無論嫌犯怎麼拖延時間,都是白費功夫。

「林元!」

聽到指示,趙隊長嚴肅開口:「根據相關法律,本人代表警方正式告知你:你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如果你沒錢請律師,我方可以為你聯繫免費的法律援助人士。」

「我自己請!」

「來人,給他一部手機,讓他聯繫律師!」

……

半個小時後。

一名西裝革履的中年男子,驅車來到警局。隨後在工作人員的引領下,進入審訊室。

「你好,林先生。我是君弘律師事務所的鄭文杰律師。受你本人的委託,我將作為你的代理律師,全程保護你的合法權益。」

「謝謝!」

林元點點頭。

鄭律師在一旁坐下。

審問重新開始。

「姓名?」

「林元。」

穿越者立即答覆道,言語精準,速度極快。

似乎,從這一刻開始,他已經真真正正地變為「林元」。

「年齡?」

「22!」

「根據網監局的證據顯示,這一年來,你一直在使用VPN軟體,非法連結網際網路,是不是?」

林元轉頭看看律師。

律師沉默不語,現在證據確鑿,自己幫不了。

林元無從狡辯,只能點頭:「是!」

「上星期,你利用黑客程序,入侵『華悅電子公司』網絡,並下載數十萬份客戶資料,是不是?」

林元再次點頭:「是!」

「隨後,你又將獲得的客戶資料打包,發向了外網。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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