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悍跳狼自爆(1/2)
警局。審訊室。
兩名警查叔叔,坐在審訊桌前。
而對面,則是逮著銀鐲子的穿越者。
「姓名!」
趙隊長語氣冰冷,威嚴審問道。
「林……林元。」
穿越者頓了頓,才說出「自己」的名字。
「年齡!」
「2……22!」
穿越者又頓了頓,說出自己的年齡。
「說吧,你為什麼要非法使用計算機,入侵『華悅電子科技公司』的伺服器,並盜取客戶資料?」
「我沒有!」
穿越者似乎順暢了許多,連忙否認:「我根本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不知道?」
趙隊長打開身前文件,扔到嫌犯面前:「看看這份資料。」
穿越者低頭一看。
好傢夥,資料上顯示著「自己」使用非法黑客軟體,登錄『商業公司』的網絡伺服器,並下載了數十萬份客戶信息資料。
看到這份記錄,穿越者繼續喊冤:「冤枉啊,我比竇娥還冤啊!」
嘭!
趙隊長重重地一拍桌子,桌上文件蹦起半寸之高。
「給我老實點!都進了局子,還想裝無辜?」
「……」
穿越者無語了。
自己冤枉嗎?
很冤、非常冤。
因為這屁事完全不是自己乾的,而是原身乾的。
自己剛剛穿越就被抓,這能不冤嗎?
然而,穿越這事能說出來嗎?
不能!!!
所以……
「根據東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犯罪嫌疑人從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
「依照上述法律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我要見律師!」
趙隊長:「???」
這傢伙居然還懂法律?
你說你這麼聰明,為什麼不好好走正道,反而要去犯罪呢?
「答應他!」
耳麥里傳來局長的指示。
現在人證物證俱在,無論嫌犯怎麼拖延時間,都是白費功夫。
「林元!」
聽到指示,趙隊長嚴肅開口:「根據相關法律,本人代表警方正式告知你:你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如果你沒錢請律師,我方可以為你聯繫免費的法律援助人士。」
「我自己請!」
「來人,給他一部手機,讓他聯繫律師!」
……
半個小時後。
一名西裝革履的中年男子,驅車來到警局。隨後在工作人員的引領下,進入審訊室。
「你好,林先生。我是君弘律師事務所的鄭文杰律師。受你本人的委託,我將作為你的代理律師,全程保護你的合法權益。」
「謝謝!」
林元點點頭。
鄭律師在一旁坐下。
審問重新開始。
「姓名?」
「林元。」
穿越者立即答覆道,言語精準,速度極快。
似乎,從這一刻開始,他已經真真正正地變為「林元」。
「年齡?」
「22!」
「根據網監局的證據顯示,這一年來,你一直在使用VPN軟體,非法連結網際網路,是不是?」
林元轉頭看看律師。
律師沉默不語,現在證據確鑿,自己幫不了。
林元無從狡辯,只能點頭:「是!」
「上星期,你利用黑客程序,入侵『華悅電子公司』網絡,並下載數十萬份客戶資料,是不是?」
林元再次點頭:「是!」
「隨後,你又將獲得的客戶資料打包,發向了外網。是不是?」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