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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蒙特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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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特市的交通就是這樣,就像被堵住的下水道一樣。

沒有一點鬆懈的縫隙。」開車的萊登忍不住吐槽了一句。

坐在后座的魯斯特說:「以前我們從聖尼爾教堂要前往其他堂區處理事務時。

如果離得近的話,都不會開車,寧願花點時間走過去,哪怕是走一小時。

想想以前朝聖的信徒們翻山越嶺,甚至要花費數年才能抵達聖地朝拜,這點路程又能算的了什麼。」

在路上緩慢前行了一會,擁堵的交通有了一點改善,這輛車子開始慢慢加速,在行駛了半個多小時之後。

萊登指著前面被樓層遮擋,露出後方一片連綿紅瓦的大建築說:「那裡就是聖尼爾教堂,這是整個大區的主教堂。

現在紅衣主教『拉瑪·克羅羅·尼爾』便負責管理這座教堂,同時對方也是整個大區的實際管理者。」

「拉瑪·克羅羅·尼爾?他和聖尼爾是什麼關係!」

一般而言,在聖主教的教義中,教堂的名字優先以地名作為首要署名。

例如之前斯圖爾在甘農鎮所待的那座小教堂,便名為甘農鎮教堂,因為當地只有那一座。

所以信徒們提起教堂都是指那一座,不會提什麼全名。

但是到了大城市,如果當地教堂不止一座的話,就會根據教堂大小的規模來排,首先必須有一座依照地名署名。

符合城市規模的中大型教堂。

其次一些小教堂可以用所在街道的名稱來署名。

除此之外還有一種情況,那就是用聖靈的名字來命名。

例如死去的聖人,還有在聖經中出現過的神聖天使。

聖尼爾教堂,代表使用的是聖人尼爾的名字來命名。

如果是某某大教堂,那便是代表用聖經中出現的天使名字來命名,教堂名字前面用『聖』便代表取自聖人名字。

如果是叫做什麼大教堂,便是取自聖經中神聖天使的名字。

「拉瑪主教,和那位傳說中的聖人尼爾有什麼關係嗎?」斯圖爾覺著自己問的這個問題有點不合理。

畢竟教廷最近一位被封聖的聖人,還是在一百多年以前。

現在的聖主教根本不敢在現代社會,宣傳並推出一位活著的『聖人』!

在聖主教的歷史上,活著的『聖人』屈指可數!

而且要給一位教徒死後封聖在教廷內部也是非常嚴格的。

首先這位教徒要有很高的威望、名望、聲望、其次對方的德行要找不出任何問題,無論是風評,還是人評都要達到上佳的程度。

並且在這位教徒死後,在他負責的教區中仍要有很高的影響力,並且有人除了信仰聖主之外,還會去加深對他的信仰依賴。

再最後,便是神跡,並且神跡的出現要不低於兩次才行。

而所謂神跡最直白的一種解釋,便是信徒從殘缺到完美。

就像一開始皮特神父在甘農鎮所玩的那種把戲。

當一個身體有殘疾,或者患有重病的信徒,在祈禱的時候加上了已故神職人員的名字。

例如『某某某我向你祈禱,麻煩你幫我給聖主帶句話,讓我恢復健康吧!』

而這個人真的恢復了健康,那這就是一次神跡。

再到後來,聖主教將神跡的範圍擴大了,一個人在絕境中突然間逆轉也可以看作是一次神跡。

比方說一個破產的人,在祈禱時加上了某位已故有威望神職人員的名字,突然間運勢變好並且賺錢發財了。

這樣的也可以被看做神跡。

只能說封聖的過程非常複雜,對封聖的人選也要著重考慮,並且神跡的出現也要合理到讓人們相信這的確是一次神跡。

所以現在的教廷對於封聖才會尤為慎重,甚至一百多年了都沒有再給其他已故的神官封聖。

如果說那位拉瑪紅衣主教,和幾百年前的聖人有什麼關係的話,除了同宗家族關係之外,斯圖爾實在想不到別的。

「聖人尼爾是拉瑪主教的先祖。」

魯斯特在後面解釋道。

斯圖爾點了點頭,果然和他猜測的沒錯。

聖主教和他上輩子所了解的那個教會還有一點不一樣的地方。

便是聖主教允許神職人員可以合法擁有婚姻。

畢竟如果連神職人員都要獨身的話,又有什麼理由讓別人的孩子來信奉服侍聖主呢。

這也就導致聖主教的內部其實有很複雜的家族關係。

斯圖爾一直覺著,一個龐大的宗教組織,身居高位的宗教頭目們竟然也滋生了家族勢力,並且出現了所謂的家族子弟。

一些宗教二代們。

著實讓他覺著好笑。

斯圖爾輕笑兩聲,對他們倆說:「你們覺著,這位拉瑪主教如果不依靠他背後的家族實力話。

他現在能擁有此時的地位嗎?

你們覺著他不依靠家族,不依聖人先祖的蒙蔭,他配當紅衣主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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