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二章 我們成功了(2/2)
「我們得趕回去了。」
說完,拿過老胡手上的斧子,咔咔兩下,將馴鹿角砍了下來。
「哎,你要扔了麼?」
老胡連忙阻止:「這可是咱們的戰利品啊。」
寧放看了眼手裡的鹿角:「不好帶。」
「交給我,我一點要帶回去。」老胡說什麼都不肯放棄:「再說,我記得這是藥材呢。」
「馴鹿角而已,不咋稀奇,尤其快到冬天,全都角質化了,估計過不了多久,就要脫落,效果一般。
真想要,剁點回去得了。」
「我不!」
老胡的做法八成觀眾都在支持,戰利品啊,隨便扔了太可惜了,必須拿回去。
包肯定是塞不下的。
老胡有主意啊,弄一小段傘繩,系在肩帶後邊。
「你等等。」
看寧放準備扛起獵物,他拿出了對講機:「呼叫節目組,華夏隊呼叫...」
「請拿到營地稱重。」
老胡:...
老子都沒說呢,你都會搶答了。
哈哈哈哈哈!
全世界都在笑,這鬼機靈耍的,果然節目組不上當。
看著寧放的笑容,老胡也有些尷尬,攤開手:「試試嘛,萬一能成呢。」
「趕緊走吧。」
所有物品都到了老胡身上,寧放則是扛起了馴鹿,一起踏上了歸途。
有了收穫,相當於加了個buf,老胡覺得頓時都有勁了。
只是,走了不到半小時,寧放喊停。
「咋了,我還能走!」
「我知道你能走,可我打算今天回到大本營,所以,現在先休息下,吃點東西。」
「你去哪?」
「做個火把。」
殺鹿的地方雖然沒有太多血,可像是獅子,熊,包括狼獾,對於血腥味,可是有非常的嗅覺,有了收穫,沒必要節外生枝。
所以回來的路上,寧放也沒有選擇完全同樣的路線,而是讓開一些。
他倆有帶頭燈,但是,火把必不可少。
滿地的松樹,找點帶油脂的樹皮不要太簡單。
沒花多長時間,便弄了兩個簡易的火把。
這裡,老胡也找出了食物,見他回來,遞過去一塊肉乾。
「不用省食物了,多吃點。」寧放接過,啃了一口。
說實話,肉乾的味道挺一般的。
主要是硬的不行,裡頭的水分全都被熏沒了,一口肉,得嚼半天。
但是,野外嘛,有的吃,不敢嫌棄。
老胡早就餓了。
今天走了多久,他不知道,要是有帶手機,微信步數肯定能收穫兩千個贊。
一小口肉,一小口水,目光卻離不開地上的馴鹿。
時不時露出個傻笑。
「真沒想到,能打到這麼大一頭獵物。」見寧放在看了過來,老胡有些不好意思:「你太牛了。」
「不是我,是我們。」寧放笑著說道:「是我們配合的好,而且最關鍵的一點,這條路,可是你選的。
要換做我,大概率咱們還在迷茫地前行尋找中。
最後那一斧子也很帥,觀眾肯定截圖了,回頭好好欣賞一下。」
「哈哈哈哈,誇得我都不好意思了。」老胡也覺得自己挺棒:「你說咱們幾點能到呢?」
「來的時候是停停走走,加起來,距離營地十個小時路程是有的,回去哪怕能快一些,但都負重了,估計,要到半夜。」
「嘿嘿,回去了,我要把鹿扔到老張身邊,嚇死他。」
(真不是斷章,我這不是怕大夥著急,寫了一章趕緊發出來,錯怪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