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毫無線索(2/2)
「有點意外發現。」
意外發現?
陳言微微一怔,接過劉青山遞過來的材料,認真翻閱。
材料不多,幾張紙,還有一些照片,以及驗屍報告。
「為什麼會有驗屍報告?」
一般來說,只有非自然死亡才會進行驗屍。
而從資料看,王煥志的岳父岳母,墜亡特徵明顯,根本用不著驗屍。
「是楊苗苗執意要求的,」劉青山又遞過一沓資料:「當時,楊苗苗無法接受自己父母墜亡的消息。」
「認為是有人故意殺害自己的父母。」
「所以,強烈要求驗屍。」
「這個,是楊苗苗游泳溺亡的報告……」
看著兩份報告,陳言眉頭越皺越深。
兩件意外死亡案件。
王煥志的岳父岳母。
王煥志的妻子。
玩具廠併購。
一大筆錢。
楊苗苗認為自己的父母是非意外死亡。
楊昊認為是王煥志殺了自己的姐姐。
呵呵。
這綜合起來一分析,王煥志不就是最大的受益人嗎。
老婆的父母死了。
老婆死了。
什麼概念?
玩具廠的權益,就完全的屬於王煥志了。
為什麼?
因為玩具廠的所有權是屬於王煥志和楊苗苗夫妻兩人的。
如果一方出事,那麼在對方沒有遺囑的情況下,雙方共有財產就會進行平均分配。
楊苗苗是游泳意外溺亡,所以肯定沒有什麼遺囑。
這樣一來,王煥志會拿到玩具廠所有權益的的一半。
另一半則屬於楊苗苗的遺產。
需要進入繼承程序。
那麼誰有資格繼承呢。
就是直系親屬和配偶。
也就是說楊苗苗的父母、子女和王煥志擁有繼承權。
並且繼承權利相等,就是每人分配的錢是一樣多。
兩人沒有子女,所以繼承楊苗苗這一半財產的,只有王煥志和楊苗苗的父母。
而楊苗苗的父母,已經意外死亡了。
所以,屬於楊苗苗的資產將由王煥志全權繼承。
至於楊昊,不好意思。
他即便是楊苗苗的親弟弟,也只屬於旁系親屬。
沒有資格繼承姐姐的資產。
從這個角度分析,王煥志有沒有殺人動機?
肯定是有的。
先把岳父岳父母弄死,再把老婆弄死。
那所有的家底,自然就是自己的了。
所以,楊昊的弟弟懷疑王煥志殺了自己的姐姐,有沒有理由?
當然有。
而且理由很強硬。
但是,王煥志被自己妻子的鬼魂驚嚇後,心臟病發作,差點一命嗚呼。
他懷疑是楊昊下手,有沒有理由?
當然有。
而且理由也很強硬。
為什麼?
因為王煥志和楊苗苗並沒有離婚,楊苗苗是意外死亡。
如果這個時候王煥志也意外死亡,楊昊就是唯一的繼承人。
因為王煥志的父母早就病逝,又沒有兄弟姐妹,也沒有子女。
這一家子的事情,還挺複雜。
……
一群人,對照現有材料,研究了一上午,還是沒有任何線索。
王煥志雖然有殺害楊苗苗和岳父岳母的動機,但是,當時他都有不在場的證據。
而楊苗苗和她父母死亡時候的情況,都是意外死亡。
尤其是楊苗苗。
她去游泳的地方是公共浴場,是有視頻的。
沒有人做手腳。
根據檢查結果,楊苗苗是突發心絞痛,導致手腳抽筋,最終溺亡在深水區。
「當時楊昊在楊苗苗死後,就鬧過,」劉青山對著事情的印象很深:「我們也做了細緻的調查。」
「首先,王煥志在公司開會,根本沒有作案時間。」
「另外,楊苗苗有心絞痛診斷病史。」
「她每天都要服藥,一周七顆,一天服一顆。」
「那天她服藥的時候,正好是在游泳前,服藥的時候,被監控記錄了下來,所以,不存在因為藥物濫用導致的死亡。」
陳言眉頭深皺,難道真的是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