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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章 他們確實該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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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了結了。

秦瑤把所有的事情都交代清楚了。

不僅有殺死李平昊,剝下人皮製作人皮蠟像的案子。

還有半年前,秦瑤的養父母因為車禍意外去世的案子。

當時,車輛爆炸,損毀非常嚴重。

整個車子都已經燒的面目全非,秦飛仁和樊玲玲夫婦也都被燒成了焦炭。

根據現場的勘察情況看,車輛有一定的剎車痕跡,但是比較短。

鑑定結果為駕駛人車速過快,剎車系統制動不足,意外跌落懸崖。

秦飛仁和樊玲玲該不該死?

這種人,恐怕在任何人看來,都是死一萬次都不足惜。

自己從小養大的女兒,雖然沒有血緣關係,但是秦飛仁怎麼能做出如此禽獸之事?

如果說秦飛仁是罪惡的,那樊玲玲就是罪惡的溫床。

作為養母,竟然對此毫不制止。

兩人當年收養秦瑤的目的,到底是什麼?

殺!

該殺!

該殺一萬遍!

陳言甚至不知道,該不該將這件案子的真相公布出來。

上一世的陳言,做過偵探,幫助過警察破獲案件。

但是,直接的參與度並不高。

比如審訊的過程,陳言最多只是在監控室內看視頻錄像。

作為偵探,自然不可能直接參與審訊。

但是,在這一世,陳言成為了一名偵緝員。

每一個經手的案子,陳言都接觸到了犯罪嫌疑人。

而且是很深入的接觸。

了解這些人犯罪的動機,心理的變化。

殺人者,不全是壞人。

尤其是復仇者。

為自己復仇,為親人復仇。

但是,像秦瑤這樣遭遇的,陳言別說見過,聽都沒聽過。

他無法想像,秦飛仁夫妻兩人,到底是什麼樣的心態。

他們為什麼要這麼做?

至於李平昊……

死有餘辜!

秦瑤在地下室把他製成了人皮蠟像,用秦瑤話的來說。

就是她要每天都看著這個人。

就好像讓他生不如死一般。

她要注視著這個人,一直到生命盡頭。

地下室,陳言他們還發現了用來剝皮的水銀。

用來融化低溫蠟水的模具。

還有給李平昊頭頂開十字花刀的水果刀。

牆角,還有幾個模糊的褐色印記。

那是李平昊從自己人皮中掙脫出來後,在地上蹦跳著留下的「腳印」。

只不過,因為沒有了皮膚的保護,劇烈的疼痛,讓李平昊無法將整個腳掌著地。

所以,留下的腳印有些怪異。

無論是陳言,劉青山或者是張朝陽、趙兵,在得知最後的真相後,無不沉默。

秦飛仁,樊玲玲死的不冤枉。

甚至,在眾人看來,簡直是死有餘辜。

如果沒有他們,秦瑤不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

沒有他們,秦瑤在面對李平昊侮辱的時候,會選擇報警。

接下來,也許一切就都不會發生。

但是,他們為了五萬塊錢,僅僅是五萬塊錢,就……

還有秦瑤轉述的那句話。

秦飛仁在知道秦瑤被李平昊侵犯後,竟然只說了一句賤貨。

還收了對方五萬塊錢。

最該死的人,就是秦飛仁!

剝皮填草的人,應該是他。

殺人動機,作案過程,屍體和兇器,全部找到。

案子……終結。

【叮!恭喜宿主成功偵破人皮蠟像案,獎勵紋身認知圖譜。】

陳言腦海中,關於紋身的知識,如流光閃過。

紋身,自古有之。

最早的紋身,是部落時代,原始人用礦物顏料或者植物漿液,塗抹在身上的圖騰行為。

後來,逐漸演變成一種裝飾。

動物、植物、圖騰幻想,紋身其實是有流派的。

但是,在現代,過去的流派都已經差不多消亡殆盡。

留下來的,都是用現代紋身器具進行紋身的藝術創作,或者,可以單純的認為是一種職業。

陳言在過去的案件中,接觸過有紋身的案子。

比如彼岸花的案子。

彼岸花集團的成員,就會在身上的特定部位,紋有彼岸花的圖案。

而在案件偵辦中,紋身作為獨一無二的標記,是確認被害人或者兇手的一種有效途徑。

甚至,在一些卷宗中,紋身都是一種需要被單獨認真記載的信息。

因為,以目前的技術手段,一旦紋身,後來是很難清洗的。

即便清洗乾淨,也會有一定的痕跡留下。

所以,這個認知圖譜,雖然有些偏門,但是對陳言在辦案時候的幫助還是很多的。

離開偵緝二分隊,已經是下午。

相關的結案報告,陳言還沒有最終拍板上報。

之前,陳言和劉青山、王剛、趙兵以及張朝陽開了個碰頭會。

主要是研究,要不要將秦瑤殺死秦飛仁和樊玲玲的案子,同樣寫進結案報告。

「我認為……沒必要。」

這是劉青山的意見。

「首先,我們偵辦的是人皮蠟像案,現在,死者的身份已經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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