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章 意外的線索(2/2)
這不符合常理。
就在這時,陳言辦公室大門被打開。
是王剛。
「陳隊,喬守河出國的原因找到了。」
「什麼原因?」
「是這樣的……」
原來,五年前的5月3日晚上,新建村發生一起惡性交通事故。
一對母女,在馬路上被車撞了,而司機則駕車逃逸。
「這對母女雖然被送往醫院搶救,但是因為傷勢過於嚴重,女兒最終死亡,母親終身癱瘓。」
「在5月4日一早,這個喬守河就出國了。」
「可是在5月5號的時候,辦案的偵緝員意外在女兒的手機里發現了撞人車子的車牌。」
「經查,就是喬守河的車子。」
「可是,這個時候喬守河已經出國,警方就通知他的家人讓他回國配合調查。」
「但是,對方一直沒有回來。」
陳言明白了。
喬守河肯定是畏罪潛逃了。
但是對方出國的時間,和警方發現證據的時間,有一個時間差。
所以,對方能夠順利離境。
而只有一個車牌,又不能定罪。
但是,這有一個問題。
喬守河的出入境記錄。
王剛拿過來的交通肇事卷宗里,有喬守河出國的具體時間和所乘航班信息。
可是,梁剛那邊並沒有查到喬守河的出境記錄。
這特麼……是見鬼了嗎?
「聯繫機場,核查五年前喬守河所乘航班信息,查一查,喬守河到底出沒出國。」
「是!」
王剛匆匆離去。
梁剛那邊的信息,是不可能有問題的。
無論坐船,還飛機,只要出國,在安檢的時候,就會有信息登記。
可是,交通案的卷宗,卻說喬守河乘坐飛機出國,無法繼續開展後續調查取證工作。
卷宗有假?
別逗了。
卷宗是要存檔的。
誰敢在卷宗上作假。
更何況,還涉及到一條人命。
所以,最大的可能就是,當時偵辦交通案的偵緝員,並沒有核對喬守河是否真的出境。
而是直接相信了那張機票訂購記錄。
可是,如果喬守河沒有出鏡,那他現在在哪?
一個小時後。
王剛匆匆返回:「陳隊,查到了!」
「這是當年那班飛機的乘客名單。」
「裡邊沒有喬守河。」
「沒有?」
王剛點頭:「是的,根據當時的記錄,喬守河確實買了當天的機票。」
「但是並沒有乘機。」
「機場的安檢記錄里,也沒有他。」
沒有乘機,沒有過安檢的記錄……
「也就是說,喬守河根本沒有去機場!」
呵呵。
喬山河!
山河房地產公司總經理,新建村村長……
「把你兒子藏了五年……」
「也真有你的啊!」
「立即傳訊喬山河、喬守山父子!」
斷臂案雖然沒有什麼進展,但是能順藤摸瓜破獲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也不錯。
更何況,如果喬守河真的還在華國,甚至就在連城。
那麼喬山河喬守山父子,一個包庇罪是逃不了了。
包庇交通肇事致死逃逸嫌疑人,沒個一兩年,出不來。
陳言想起了張松林一家。
喬守山這樣的人渣,如果能進去待兩年,對他們這樣的人家,也是好事吧。
更何況,陳言不信這個喬山河、喬守山就這一點事。
說不一定,這次還能抓到一條大魚。
然而,事不隨人意。
喬山河和喬守山的審訊結果,讓陳言大吃一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