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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9章 發現兇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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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

劉青山帶回了好消息。

王俊傑和宋莎莎分手後,又交了一個女朋友,叫陳慧慧。

會議室內,劉青山開始匯報調查情況:「王俊傑男女關係比較混亂。」

投影上是7名女子的照片。

「我們著重調查了王俊傑最近的電話通話記錄。」

「還有他的髮小劉志提供的信息,發現王俊傑光是今年就交了七個女朋友。」

「那個宋莎莎和王俊傑只交往了三個月,但已經是所有女朋友中交往時間最長的。」

「而陳慧慧,」劉青山指著投影山最中間的幾個女子照片:「是兩個月前和王俊傑在夜店認識的。」

「半個月前王俊傑和宋莎莎分手沒有幾天之後,兩個人就在一起了。」

「這7個女人中,除了陳慧慧和宋莎莎,其他5人已經很長時間沒有聯繫過王俊傑。」

「甚至有兩個人已經離開了連城。」

「我們調查了王俊傑出事當天的電話通話記錄。」

「5個電話,其中一個是打給送陳慧慧的,還有一個是打給劉志的。」

「另外三個電話,有一個是外面電話,這個外賣員我們已經找到了。」

「還有兩個是打給他父親王大志的和他繼母趙穎。」

王俊傑的手機雖然沒有找到,但是通話記錄可以通過網絡服務商查到。

「這幾個電話,查沒查到在哪接打的?」

「都是在御花園小區。」

那顯然已經調查了電話接通的基站位置,確定王俊傑是在自己的家裡撥打的電話。

「說說具體的情況。」

劉青山點點頭:「王俊傑打給陳慧慧的電話是早晨9點28分撥打出去的,通話時間是1分鐘12秒。」

「我們已經聯繫到了陳慧慧,根據陳慧慧提供的信息,王俊傑給她打電話,是要推遲今天晚上兩人的約會。」

「王俊傑說沒說具體原因?」

「這個王俊傑沒有給陳慧慧說,其實陳慧慧和王俊傑在一起就是逢場作戲。」

「陳慧慧根本就不喜歡王俊傑,和他在一起只是為了他的錢。」

「所以,陳慧慧對王俊傑的行蹤根本就不關心,只要能花錢帶她玩兒就可以了。」

「第二通電話是撥給劉志的,但是電話沒有接通。」

陳言點點頭,這一點和劉志的供詞是能對上的。

三天前,劉志正在家裡被他父親禁足,手機都被沒收了,自然不可能接通王俊傑電話。

「第三通電話王俊傑打給了他的父親王大志,根據王大志昨天提供的消息,王俊傑是打電話要錢,但是王大志沒有給他。」

「父子倆人在電話里吵了一架,然後就掛斷了。」

「也就是王俊傑給他父親王大志撥打電話的10分鐘後,王俊傑接到了他繼母郭穎的電話。」

「我們已經核實了情況,郭穎說她知道了王俊傑和王大志吵架,準備私下給王俊傑錢。」

「但是當時並沒有通過轉帳,而是要給王俊傑現金。」

「根據郭穎提供的信息,王大志當天晚上出去打麻將了,所以郭穎讓王俊傑晚上的時候來家裡取錢。」

「但是,王俊傑一直沒來,郭穎發了微信,但是對方一直沒回復。」

投影上,正是郭穎手機里的微信截圖。

陳言看著微信截圖,眉頭微微皺了一下,劉青山沒有打擾。

半晌後,陳言才收回目光:「最後一個電話是什麼情況?」

「是外賣員打給王俊傑的電話,具體時間是下午6點28分。」

「王俊傑當天下午6點鐘訂了一個外賣,送外賣的外賣員已經找到了。」

「根據這個外賣員交代,他是親自將外賣交到王俊傑手中的。」

「也就是說,三天前的下午6點28分之前,王俊傑還沒死。」

「是的,他遇害肯定是在6點28分之後。」

「可是,我們在王俊傑家裡並沒有發現外賣。」

陳言這一點記得很清楚。

王俊傑的家裡雖然比較凌亂,東西被翻找過,但是陳言仔細觀察過,桌子上並沒有外賣,垃圾桶里有不少雜物,但是肯定沒有外賣盒。

這就奇怪了。

是王俊傑吃完後把外賣直接扔了?

還是兇手在偽造現場的時候,把外賣處理了?

如果是兇手把外賣扔了,他這麼做有什麼理由呢?

如果是王俊傑把外賣扔了又不太符合常理,因為他家的垃圾桶裡面還有不少雜物,那麼他在扔外賣的時候為什麼不把垃圾袋也一起扔掉呢?

一個正常人吃完外賣之後,要麼扔在垃圾桶里,要麼放在那不管。

總歸不會單獨扔了外賣,而不管已經快滿了的垃圾桶吧?

或者說,王俊傑有沒有可能就沒有吃外賣?

王俊傑家裡已經可以確定是兇手偽造的第一現場,那麼王俊傑當天晚上點完外賣之後肯定是外出了。

所以,有沒有可能王俊傑點的外賣根本就不是給自己點的,而是給別人點的。

「劉隊,王俊傑當天點的是什麼外賣?」

「烏雞湯。」

烏雞湯?

一個大男人,點烏雞湯喝?

砰!

劉青山剛剛匯報完畢,會議室的大門就被推開,是藍凌霜。

「陳隊,池塘那邊有發現!」

池塘?

昨天早晨案發之後,陳言就安排了藍凌霜派人抽空池塘的存水,看看能不能發現兇器或者王俊傑的手機。

「發現兇器了嗎?」

藍凌霜點點頭:「抽水隊那邊剛剛打來電話,在池塘中間位置,發現了兇器。」

「走,過去看看!」

十五分鐘後,東灣鄉鴻福村。

此刻的池塘裡邊已經基本上抽空了。

從昨天早上開始,藍凌霜派人徵集了15台抽水泵,連續不斷作業,經過一天一宿的時間,終於把池塘的水抽的差不多了。

陳言站在池塘邊上一眼看去,只有池塘東南角還有一些水跡殘留。

其他地方多已經露出了池塘底部的淤泥。

負責抽水的偵緝員正在匯報:「這個池塘是一個廢棄的池塘,沒有人管理,所以池塘底部的淤泥比較多,我們比較幸運,兇器插入池塘的時候,刀柄朝下刀尖朝上。」

「剛才我們把池塘中間的水抽乾後,刀尖反射陽光,我們一下子就發現了。」

陳言帶上手套接過對方遞過來的兇器。

是一柄水果刀。

因為水中浸泡的時間比較短,刀身並沒有生鏽。

刀面上雖然沒有血跡,很乾淨,但是刀鋒和刀柄連接處,有明顯的血跡。

「送到實驗室,對比王俊傑的血跡,再查一查上面有沒有留下指紋等線索。」

兇器找到了,案子就破了一半了。

這是一個好消息。

有的時候破案就是這個樣子,一定要從細節著手。

不能怕麻煩,不能怕熬時間。

就比如說抽空池塘水這個事,如果陳言或者是其他人有一點懈怠心理,怕麻煩,池塘的水不抽了,那麼兇器就根本沒有辦法發現。

利器殺人,找不到兇器證據鏈就不完整。

嗡嗡!

陳言的手機再度響起。

是王剛,電話接通:「陳隊,王大志……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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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池塘浮屍是的身份王俊傑之後,王大志第一時間就被傳訊到了偵緝隊進行審訊。

審訊當天陳言雖然沒有親自參與,但在監控室的裡邊看了審訊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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