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2章 我沒殺人(1/2)
兩個視頻當中的計程車都是一輛大眾牌小轎車,黃綠顏色相間。
是遼省最常見的計程車,每個城市裡都有。
可是,兩個視頻中的車輛,除了顏色、型號形同,就連改裝後的輪轂都一模一樣。
這是巧合?
不!
放大視頻後,儘管豪威爾酒店門口的錄像不太清晰,但是右前輪磨砂輪轂上的劃痕還是能看見的。
而這處劃痕,和梁聰開的計程車右前輪的劃痕一模一樣。
兩個月前,在沈市豪威爾酒店門口拉走蘇雨的,竟然也是梁聰的車!
「立即逮捕梁聰!」
「是!」
一個半小時後。
偵緝一分隊停車場。
陳言見到了梁聰的計程車。
劉青山將一副車牌遞給陳言:「這是在車子後備箱裡發現的。」
梁聰還比較謹慎。
車牌並沒有直接放在後備箱,而是在後備箱下面的工具箱底下壓著。
接過車牌,陳言看了一眼,這幅牌照號正是梁聰在沈市豪威爾酒店拉蘇雨時候使用的套牌。
上面有磁鐵,可以直接覆蓋在原有號牌上。
而且嚴絲合縫,不仔細觀察還真看不出來。
審訊室。
逮捕梁聰是劉青山親自帶隊。
抓到他的時候,這個傢伙正在載客。
「陳警官,我不是都沒事了嗎?」
「怎麼又把我抓起來了?」
梁聰的表情很詫異:「我都說了,那天晚上我就是犯了糊塗,我實際上也沒幹啥,被撓了之後我直接就回家了。」
「我們家小區門口有視頻監控的,你們能查到啊。」
梁聰右手大拇指和食指依然扣撓這左手大拇指。
視頻?
證據?
「梁聰,我們最後給你一個坦白交代的機會。」
「你要知道,剛剛把伱放了,現在又抓你回來。」
「那就說明我們已經掌握了重要證據。」
「你不要抱有僥倖心理……我可以給你一個提示,5月3日,沈市!」
轟!
梁聰的表情微微一頓,手上的動作也不自覺的頓了一下。
當陳言讓梁聰坦白交代的時候,說給他一個機會的時候,梁聰的表情一點反應都沒有。
可是,當陳言提到5月3日這個時間點,還有沈市的時候,梁聰的表情明顯變了。
呼吸都能聽見有明顯的急促,眼睛亂瞟,很明顯的看出心思不定。
半晌後,看到梁聰依然什麼都不肯說,陳言將豪威爾酒店門口拍到的蘇雨上了梁聰計程車的照片推到梁聰面前:「梁聰,看看這張照片。」
「你不會以為我們是在詐你吧?」
看到桌上的照片,梁聰瞳孔猛地一縮。
「我……」
嘴巴微張,手上的動作也愈發用力。
雙手關節都有些蒼白。
「我……交代……」
「事情得從一年前說起……」
「去年7月份的時候,我拉了一個客人,從連城去沈市。」
「結果,人還沒送到,錢還沒拿上,剛剛進沈市市區就被警察攔下了。」
「說我是外地計程車,要查一下證件。」
「那天趕巧了,我放營運證的衣服落在家裡了,沒有帶。」
「我好說歹說,怎麼也不行,讓家裡人拍了照片都不行,非要罰我兩千塊錢。」
「後來沒辦法,我就找人打了一副沈市計程車的假牌子。」
「再來沈市的時候,我在高速上就把牌子換上,結果這玩意果然好使。」
「後邊來了幾次,都沒人再找麻煩。」
「陳警官,我知道使用套牌牌照是犯法,可是沒辦法啊,不用這邊的牌照,總有人找麻煩啊。」
「那玩意就在我後備箱的放工具的箱底壓著。」
「我發誓,我就用過兩次,一個就是5月3日,一個是6月中旬去沈市用過一次。」
梁聰交代完後,看到陳言的表情依然冷峻,立馬好像意識到了什麼:「我買這個假牌照的地方在北郊。」
「我這就可以帶你們過去!」
陳言看著梁聰的表演,說實話,還真特麼有那麼個意思。
陳言也沒想到,這個梁聰所謂的交代,就是交代關於套牌的事情。
「梁聰,你很聰明。」
陳言身體微微後仰,靠在椅背上:「5月3日,你在沈市豪威爾酒店搭載的那個女人,你沒有印象了嗎?」
「女人?」
「什么女人?你是說我在沈市拉的客人?」
梁聰嘴角微微一撇:「陳警官,這都過去兩個多月了,我那記得拉過什麼人啊。」
「不記得?」
啪!
一張照片再次拍在了梁聰面前:「梁聰!」
「我看你是不見棺材不落淚。」
「看看你眼前的這張照片,這條胳膊你熟悉吧?」
胳膊?
梁聰微微一愣。
眼神下意識的瞥向了桌面上的照片。
正是蘇雨的左臂!
「這……這……」
「梁聰,這條左臂的主人叫蘇雨,也就是5月3日,你在沈市豪威爾酒店搭載的那位女乘客。」
「昨天早上,我們在臨江路的一輛黑色小轎車內,發現了她的左手臂。」
「梁聰,你給我說說,這是為什麼?」
「蘇雨搭載過你的計程車,然後死了。」
「江竹也搭載過你的計程車,現在也死了。」
「兩人被害前,都曾和你有過直接接觸。」
「你說,如不不是你殺了她們,還有誰?」
梁聰愣愣的看著桌面上的照片,眼睛裡的驚恐再也掩蓋不住。
雙手緊緊的絞握在一起。
陳言的話,更像是一柄柄尖刀,插在心口。
梁聰的呼吸逐漸粗重起來。
「我……」
「我沒殺人!」
「沒殺人?」
「你沒殺人,為什麼蘇雨和江竹都在搭乘你的計程車後失蹤死亡?」
「你沒殺人,為什麼在江竹右手的指甲內有你的皮屑?」
「梁聰!」
「就憑這些,你覺得你能逃脫的了犯罪嫌疑嗎?」
「不!」
面對陳言的質問,梁聰突然激動起來,臉上的青筋好像一條條蛆蟲在蠕動:「我沒有殺人!」
「那個什麼蘇雨,確實坐了我的車,可是誰說坐了我的車,我就殺人了?」
「有人證物證嗎?」
「我把她送到目的地後,我就走了。」
「誰知道她後來又去了哪裡?」
「還有那個江竹,我都說了,那天我就是犯糊塗,可是之後我就回家了。」
「我們家門口有視頻,我回家後哪都沒去,第二天正常出車!」
「對了,你們不是有那個什麼天眼系統嗎,你們可以查啊。」
「我開計程車都是定點出門回家,你們可以查啊!」
「我告訴你們,說我殺人,可以,拿出證據!」
「否則,我一定告你們!一定!」
……
離開審訊室。
陳言有點頭大。
正如梁聰所說的,陳言他們沒有梁聰直接殺人的證據。
空口無憑,偵辦兇案,證據必須確鑿,破案鏈條必須完整才行。
**************
作案動機就不說了,見色起意,梁聰絕對乾的出來。
但是作案地點呢,作案工具呢。
梁聰殺人要有地點吧,可是正如這個傢伙說的,他的行動軌跡,都是透明的。
有監控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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