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2章 自殺的殺人犯(2/2)
和開會相比,還是在現場舒服,起碼不浪費時間。
功夫不辜負有心人,或許是陳言的祈禱發生了作用。
16日上午9點半,陳言正在會場參會,就被連城偵緝隊偵緝組組長叫走了。
會場上把人叫走,在偵緝隊只有一種可能。
會場外:「這麼急,出什麼案子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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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匯報的王軍點點頭:
「陳隊,省偵緝大隊那邊來電話,說打你手機沒人接,就通知到我這來了。」
陳言掏出手機一看,是李洪的電話。
因為開會,陳言把手機調成了振動模式,放在褲兜里的時候沒有感覺到。
「是不是哪裡有案子?」
李洪給他打電話,還這麼急,那肯定就是案子了。
「是的,是葫蘆市那邊出事了!」
陳言點點頭,立即給李洪回電話。
嘟……
半聲忙音後,李洪的電話就接通了。
「陳言,葫蘆市那邊出事了。」
「具體什麼情況?」
「一個殺人犯,在葫蘆市偵緝隊的拘留所里自殺了。」
殺人犯……自殺?
陳言微微一愣,殺人犯在拘留所里自殺,是畏罪自殺嗎?
不過,如果對方真的是畏罪自殺的話,李洪也不會給自己打這個電話,顯然殺人犯自殺這件事情有內幕。
「具體情況我已經讓人給你傳真過去了,葫蘆市偵緝隊的黃國俊你認識,可以直接跟他聯繫。」
「好,我看完案情簡報就跟黃隊長那邊聯繫。」
黃國俊和陳言也是老相識了,葫蘆市陳言去過一次,和黃國俊曾經合作過。
回到辦公室,辦公室的偵緝員正好也趕了過來:「陳隊,省偵緝大隊那邊的急件。」
陳言點點頭,接過案情簡報,進入辦公室仔細翻閱。
李洪說的沒錯,確實有一個殺人犯在葫蘆市偵緝隊的拘留所里自殺了。
自殺的是一個女人叫王霞。
7月12日,也就是五天前的晚上,葫蘆市發生了一起殺人案。
但是案件經過非常簡單,葫蘆市偵緝隊偵緝元接到警後,在現場就發現了兇手。
死者叫張輝,身中三刀死亡,殺人的正是他的妻子王霞。
當時接警的偵緝員達到現場的時候,王霞手裡正拿著一柄尖刀跪在血泊里。
之後經過刀傷鑑定,確認死者張輝身上的傷口正是王霞手中的尖刀造成的。
因為案情簡單證據確鑿,兇手又被當場抓到,所以這件案子葫蘆市偵緝隊只是向遼省偵緝大隊進行了報備,案件的具體偵辦由葫蘆市偵緝隊自行完成後續偵辦工作,沒有交到專案組手裡。
當時,王霞在被抓之後對王霞的審訊一直沒有進展,因為這個王霞被抓後,無論問什麼都不說。
但是在證據確鑿,王霞本人手持兇器在現場被抓的情況下,即便王霞否認罪行,也不會影響最終的審判。
只不過,王霞的作案動機是什麼一直沒有查清楚。
而在今天早上,王霞竟然在拘留所里自殺。
自殺還算了,王霞還在牆壁上留下一行字。
「我是冤枉的!」
「我沒有殺人!」
這樣話,事情就有點大了。
一名殺人犯,在拘留所里自殺,還用鮮血在牆上留下了兩行血書。
葫蘆市偵緝隊的隊長黃國俊第一時間就認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立即向遼省偵緝大隊進行了匯報,請求偵緝大隊派重案組入駐隊案件進行詳細調查。
與此同時,葫蘆市偵緝隊還請求遼省偵緝大隊那邊派出糾風組入駐葫蘆市偵緝隊。
因為人畢竟是死在了葫蘆市偵緝隊的拘留所內,還是個女人。
所以,這裡邊涉及到一個審訊的規範化問題。
案情簡報很簡單,只是介紹了一下大概情況。
陳言看完後,想了想拿起電話。
「朝陽,葫蘆市那邊有個案子,這次你不要去了,王剛和趙兵跟我去吧。」
張朝陽剛剛才被媳婦趕出來,這次陳言就不打算再讓他出差了。
而且從案情簡報來看,案子不是特別複雜,帶上劉青山、王剛和趙兵應該就夠了。
三個小時後,陳言一行人已經驅車趕到了葫蘆市。
葫蘆市偵緝隊門口,黃國俊看到陳言下車是滿臉激動。
「陳隊,您可來了。」
雖然事情是早上才剛剛發生的,都現在也不過就過去了五個小時時間。
可是,天知道黃國俊是怎麼度過這5個小時的。
一名殺人犯在拘留所里畏罪自殺,說真的,這不是什麼大事兒。
但是,如果這個自殺的殺人犯在牆上還留下喊冤的血書,那事情的性質就完全變了。
三個小時前,黃國俊在給遼省偵緝大隊匯報後,葫蘆市的一把手就來到了隊裡。
雖然偵緝隊是垂直管理,但是如果葫蘆市偵緝隊真的出現了不合法的審訊,造成了這次事件,那葫蘆市高層也不好過。
尤其是輿情,拘留所不是封閉管理單位,已經有相關的信息流傳出來。
要不是管控的好,黃國俊現在死的心思都有了。
所以,黃國俊見到陳言才會這麼激動。
和陳言合作過的黃國俊,對陳言的辦案能力是極為敬佩的。
嫌疑犯王霞自殺,還在牆上留下血書,那就只有兩個情況。
第一,王霞真的沒有殺人,雖然在現場發現了王霞,在她手裡還發現了兇器,可是案件另有隱情,王霞是被栽贓的,兇手另有其人。
第二,就是王霞確實殺人了,畏罪自殺留下血書只是為了攪亂是非。
但是這種猜測,沒有邏輯根據。
因為王霞就算真的殺了人,那殺人過程是什麼?
王霞為什麼要殺自己的丈夫,是故意殺人還是意外殺人?
從死者的凶傷口來看,死者是連中三刀而死,故意殺人的可能性比較大,但是依然不能排除意外殺人的可能。
比如死者張輝是不是有被家暴王霞的情況,如果有這種情況,王霞在被施暴的過程中反擊,然後激情殺人。
那如果是這樣的話,王霞雖然有罪,但不至於被判死刑。
在具體案件不清晰的情況下,王霞的殺人動機沒有具體掌握的情況下,她為什麼要自殺,還留下了血書喊冤。
這也是黃國俊為什麼在事情發生的第一時間就上報遼省偵緝大隊的原因。
對於葫蘆市偵緝隊內部的管理,黃國俊是有信心的。
對王霞的整個審訊過程,都有視頻錄像,黃國俊本人也參與過多次。
所以,對於有沒有違反規定進行審訊的情況,黃國俊是非常清楚的。
糾風組的審查他不怕,黃國俊怕的是案件裡邊有隱情。
現在有陳言及時接手案件,黃國俊就放心多了。
下車的陳言回敬黃國俊的敬禮,然後握手:「黃隊,又見面了。」
「是啊,總是給您添麻煩,上次的案子還說請重案組的領導們吃飯,沒想到上次的飯沒吃成,這又來案子了。」
「都是一家人,黃隊不用客氣,這樣,咱們直接去拘留所,我去看看現場。」
「好,去現場。」
王霞自殺不到五個小時,現場自然沒有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