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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4章 犯罪心理畫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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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的問題就是兇手逃跑之後,王璐瑤家的窗戶是誰關閉的?

找到這個人,也就找到兇手了。

辦公室內,陳言在對兇手進行犯罪心理畫像。

犯罪心理畫像其實是一門綜合較強的學科分類,在警校是有專門做這方面研究的專業的。

陳言曾經選學過這方面的課程,但是研究的不深刻。

所謂的犯罪心理學畫像,其實就是結合案發現場的痕跡勘察,推斷罪犯的行為特徵,甚至是體貌特徵。

陳言對心理學研究的雖然不多,但是有系統獎勵的微表情分析能力,這種技能其實也是一-種心理學的現實應用。

再加上陳言對現場的細把控,進行犯罪心理畫像,陳言還是有一定把握的。

其實,所謂的心理畫像,並不是多麼高深晦澀的東西。

很多一線經驗豐富的偵緝員在下意識的應用這方面的知識。

比如有些偵緝員,在吃飯的時候就能抓到犯罪嫌疑人。

靠的是什麼,就是那一眼的直覺。

他為什麼有這種直覺,就是因為長時間的辦案,讓偵緝員在潛意識裡有了一種罪犯的形象認知。

所以才能有那一眼的直覺。

根據現場的情況,兇手殺人絕對不是臨時起意,而是早有預謀。

整個作案過程當中,兇手在案發現場沒有留下任何痕跡,說明兇手的性格非常謹慎小心。

王璐瑤家的門窗和她家樓下三層樓的門窗都沒有被攀爬過的痕跡,所以兇手進入王璐瑤家,應該不是從窗戶進出

的。

再結合王路瑤家小區的視頻監控,在每天中午12點有6分鐘的重啟時間,兇手就是應該抓住了這個空檔,進入了王

璐瑤家裡。

並且,兇手有王璐瑤家裡的鑰匙。

兇手很有耐心,在王璐瑤的家裡,從中午12點一直等到晚上王璐瑤回家之後才動手。

謹慎、小心、有耐心

雖然不知道王璐瑤和兇手之間有什麼過節,也不知道兇手具體的作案動機是什麼,但是,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

兇手將王路遙用乙醚致其半昏迷狀態之後,操作王璐瑤右手握刀對自己進行了行刑式的「自殺」。

三十二刀,一個女人在半昏迷狀態下,眼睜睜看著兇手在自己身上切割三十幾刀,而且這個持續的時間長達幾個

小時。

這說明,兇手內心非常兇殘,報復心極強。

一般來說,這樣的人不善言辭,言語木訥。

屬於那種不爆發則已,一爆發就如火山噴涌一樣的人。

性格內向,不善言辭。

另外,兇手對偵緝員的勘察程序有定的了解。

知道如何在現場隱藏自己的痕跡。

此外,兇手的體型應該較為消瘦,體重不大,起碼不是胖子,身高應該在170左右。

陳言能得到這些結論,有兩個重要的線索指向。

一是王璐瑤屍體後背上的紐扣形狀屍斑。

尺寸不同的衣服,紐扣之間的間距也是不同的,從這一點上能夠判斷出兇手穿著的衣服尺寸,從而大概判斷出凶

手身高。

還有兇手遺留在三樓牆面上的腳印。

雖然因為腳印不完整,無法通過腳印判斷出兇手的一些體型特徵,但是半張腳印的大小是可以確定兇手腳掌大小

的,40號鞋。

人體是一個協調的有機體,身高、體重會影響很多形體特徵。

綜合兇手身高、鞋印大小,能夠大概判斷出兇手的體型。

還有就是王璐瑤家的窗戶,是標準的75厘米寬。

如果是身體肥胖的人,不是說鑽不出

去,而是很有可能在窗戶上留下一些蛛絲馬跡。

一邊分析,陳言一邊在紙上畫著兇手的形象。

170

體型偏瘦

40號鞋印.

性格內向,少言寡語,謹慎小心.

一張無面的輪廓圖出現在陳言面前。

這個人,還能接觸到王璐瑤家的鑰匙

呼.

兩個小時後,陳言長長吐出一口濁氣。

線索依然太過渺茫。

憑藉以上的信息,根本無法鎖定嫌疑人。

陳言起身,扭了扭有些僵硬的脖子,走到窗前想要透透氣。

突然,陳言正要打開窗戶的右手僵直的在半空中。

密室!

王璐瑤家裡的窗戶!

陳言在腦海中突然閃過一絲靈感,但是又好像非常模糊,怎麼都抓不住。

張耀明帶著偵緝隊員趕到現場的時候,王路遙家裡的窗戶是緊閉的,入戶門沒有任何損毀或者是非正常開啟的痕

跡。

再加上現場沒有兇手留下的任何痕跡,所以當時的最初判斷是王璐瑤自殺。

現在雖然通過屍體解剖還有屍體體背上的特殊形狀屍斑,已經確定了王璐瑤是他殺,而且模擬出了兇手作案的整

個過程。

但是,兇手是如何通過窗戶離開作案現場,然後有把窗戶關上的,一直是困擾著陳言的難題。

但是,誰說兇手就一定要在離開案發現場的時候關上窗戶呢?

不需要根本不需!

兇手只要在辦案的偵緝員來之前把窗戶關上,那就造成有密室的假象了。

而且,在張耀明來之前,可不近僅僅只有一兩個人進入過王璐瑤的家裡。

王璐瑤母親在發現王璐瑤死亡之後,先是喊來了保安,然後撥打的報警電話。

在張耀明帶著偵緝隊隊員進入現場之前,很多保安和物業人員就已經進入過現場。

陳言甚至親自看過這一段視頻,所有進出的人員他記得非常清楚,一共是12人。

因為陳言最開始懷疑的就是兇手在玩障眼法的把戲,在殺完王璐瑤之後並沒有立即離開現場,而是等待物業人員

進入房間後,混在物業人員當中,渾水摸魚離開了案發現場。

閨蜜幫閨蜜抓閨蜜的事情,可不新鮮。

現在想來

陳言似乎遺漏了一點。

陳言只考慮到兇手有可能藏在王璐瑤的家裡,然後借著物業人員進入房間後,趁亂離開。

但是如果反過來呢?

有沒有可能兇手其實就是進入房間的這些物業人員當中的某個人?

兇手在凌晨3點殺死王璐瑤,之後通過窗戶離開了案發現場,之後在第2天王璐瑤的母親發現屍體報警之後,趁亂

進入房間,把還沒有鎖上的窗戶關閉,從而營造了一個密室自殺的假象。

有沒有這種可能?

有!

當然有了!

物業的一些工作人員或者是保安,畢竟不是專業的偵緝員,他們很難去注意到這些細節。

所以,兇手只要在真正的偵緝員來之前,關上窗戶,密室其實就形成了。

不僅如此,兇手的謹慎在這裡又發揮了作用,因為窗戶上沒有留下指紋。

兇手顯然是早就預料到了這一點。

可是,真的是這樣嗎?

站在窗前的陳言,瞳孔微微擴散,沒有任何焦距。

腦海中卻在不斷回想著王璐瑤母親報案後,物業人員進入房間到張耀明帶人出現的這段時間的監控錄像。

看《第一百次相親當天,逮捕

相親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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