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6章 我真沒殺他,實在不行,我退錢!(1/2)
投影儀上是一個中年男子的照片,光頭,眼睛不大,左眉有一道長長的疤痕,像一隻蜈蚣趴在臉上。
兇狠!
宋鵬飛給人的第一感覺就是兇狠。
僅僅從外表上看,這就是一個社會人。
「這個人有沒有前科?」
吳志國搖搖頭:「這個宋鵬飛雖然看起來兇狠,有一股子社會氣,但是並沒有前科,不但沒有前科,這個宋鵬飛還非常乾淨,愛搞慈善。」
「根據我們調查的情況,這個宋鵬飛在前幾年生意好的時候,曾經還捐建過幾所學校,即便是現在油化公司的生意一落千丈,也還資助這幾個貧困大學生。」
見學校?
資助貧困大學生,還沒有前科。
這個宋鵬飛還是個大善人不成。
吳志國上前指了指宋鵬飛的照片:「他左眉毛上的疤痕其實不是砍的,而是他在整形醫院故意做的。」
這下子陳言等人是徹底懵了。
自己做的一個疤痕?
為什麼?
就為了看起來兇狠一些?
一個小時後,李寶同和宋鵬飛已經被傳訊到偵緝三分隊。
「我懷疑就是宋鵬飛乾的!」
李寶同在知道張寶泉已經死亡,一口咬定就是宋鵬飛乾的。
「你有這麼證據嗎?」
「證據?」
李寶同嗤笑:「我們的收購合同就是證據!」
「按照我和張寶泉收購油化公司的合同約定,首款付出60%,宋鵬飛那邊就配合我們做法人手續變更。」
「兩周前,我們的首付款剛打過去,本來當時就要辦理變更過戶的。」
「結果,宋鵬飛以家裡老人重病為由,愣是拖了我們一個多星期,五天前才去辦手續。」
「按照辦理流程,我們三人今天還要再去相關地點去辦理變更手續的最後一步,結果張寶泉昨天凌晨就死了。」
「按照合同約定,張寶泉的死亡屬於不可抗力因素,那麼合同就可以不執行下去,我們首付款的那600萬就被他吞了。」
「你們說,如果不是他幹的,還能有誰?」
「還有,你們可能不知道,宋鵬飛早前就幹過汽車修理廠,想要神不知鬼不覺的讓張寶泉的車出事,絕對是小菜一碟。」
李寶同的推論其實是符合邏輯的。
這份收購合同,陳言已經看過。
對於合同法陳言的涉獵比較少,但是基本的常識還是了解的。
以宋鵬飛的油化公司資產估值來看,根本不值一千萬。
就一個小院子,幾個加油槍,能值幾個錢。
關鍵是這家公司的油品經營許可證。
這東西才是李寶同和張寶泉看上的東西,這種許可證的發放是非常困難的。
目前更是處於一個停止發放的一個狀態。
所有想要插手油品生意的人,都只能去購買現有的許可證。
只要有了這張許可證,再加上李寶同以前工作過的石化公司的關係,這個油化公司以後就是一隻會下金蛋的母雞。
正是因為看好了這個油化公司賺錢的前景,張寶泉才和李寶同合夥,每人投資500萬收購已經瀕臨倒閉的油化公司。
但是這個合同,在陳言看來確實有點問題。
因為它有一點對賭的意思在裡面。
合同里有兩條條款,對於買受雙方都有一個比較明確的約定。
第一,就是不可抗力因素下買受雙方都有權終止合同。
什麼是不可抗力因素?
就是地震、海嘯、死亡等因素,就是不可抗力。
第二,就是雙方要在一個月內完成合同約定,具體內容就是李寶同和張寶泉要在一個月內按照622的比例完成付款,宋鵬飛要在首付60%總款的情況下,配合李寶同和張寶泉完成法人更換。
關鍵就在一個月的期限內。
如果合同能夠按期履行,中間沒有發生任何意外,這一個月的期限對於買受雙方都是有利的。
對於李寶同和張寶泉來說,一個月的期限可以確保他們在付款之後,宋鵬飛能夠配合他們完成法人更換的過戶手續。
對於宋鵬飛來說,也能保障他在一個月內拿到全部收購款。
但是這一切的前提都是沒有任何意外。
可實際上,張寶泉死了,造成了事實上的意外。
這樣的話,合同的履行對於李寶同就不公平了。
第一,按照合同約定,張保泉死亡就是屬於不可抗力因素,那麼宋鵬飛就完全可以不履行這份合同。
法人變更程序就可以不進行了。
如此以來,李保國和張寶泉前提投入的600萬,自然也就打了水漂了。
因為這600萬是已經履行合同的一部分,突然出現不可抗力狀況後,宋鵬飛有權力終止合同。
他可以退回這600萬,也可以不退回。
綜合以上的這些因素,李寶同做出張寶泉就是宋鵬飛殺害的推論,自然是符合他的邏輯的。
但關鍵是,李寶同只有推論,沒有證據。
辦案要講究證據!
另一間審訊室里,光頭刀疤臉的宋鵬飛也在接受審訊。
此刻的宋鵬飛一臉苦笑,臉上的刀疤蠕動看起來越發駭人。
「警察同志,我真的沒殺張寶泉,他跟我無冤無仇,我殺他幹嘛啊?」
「他是跟你無冤無仇,但是你們之間有收購油化公司的合同。」
吳志國在審訊宋鵬飛:「張寶泉死亡後會導致你們的合同無法履行,他和李寶同前期投入的600萬收購款,你完全有理由按照合同約定不予返還。」
「張寶泉的死和你有重大利益關連,從目前的線索看,你們之間的利益牽扯甚至是最大的。」
「張寶泉的死,導致你成為了最大受益者,宋鵬飛……」
「你說,如果你是警察,你會不會懷疑你自己?」
宋鵬飛:「……我……」
說真的,當宋鵬飛知道張寶泉死亡的時候,心臟真的差點漏跳了一拍。
那可是600萬,不是600塊!
張寶泉死亡,宋鵬飛完全可以合理合法地將這600萬據為己有,而不用付出任何代價。
可是,現在涉嫌到殺人……
宋鵬飛懵逼了。
「吳隊長,我宋鵬飛雖然喜歡錢,但是我掙的錢都是乾乾淨淨的。」
「就說我要出售的這個油化品公司,我手裡拿著一張油品經營許可證,這可是會下金蛋的母雞,可是你們知道我為什麼要賣了嗎?」
「是沒辦法啊,我也想好好把公司經營才去,可是因為這兩年得罪了人,十幾個部門那是天天上門檢查。」
「今天衛生不合格停業,明天消防不合格停業,後天說我賣油給摩托車登記不合格,也讓我停業。」
「我要是真的有殺人的膽量,我直接把那個人做了,不是啥都解決了,我至於坑張寶泉和李寶同嗎?」
「還有你看我臉上這道疤,這不是別人砍的,這是我自己到整形醫院整的,沒辦法呀,有這個吧,人家就害怕我,沒這個他們欺負我。」
「而且你們不是說我是張寶泉死亡的最大受益者嗎,這樣,我把錢給他們退了,合同我就當沒簽過。」
「錢我不要了,這樣張寶泉的死跟我就沒關係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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