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撲朔迷離(1/2)
川渝餐館。
剛過十一點,餐館裡還沒有什麼客人。
一個中年婦女正在彎腰擦桌子,看到有人走進店裡,扭頭望去,「歡迎光臨……盧克警官,您怎麼來了?」
「王女士,我們找你了解一些情況。」
「請坐, 我去給你們倒杯茶。」
盧克挑了一張桌子坐下,「不用忙了,我們剛喝了一肚子豆漿。」
王慧芳坐到盧克對面,「盧克警官,萊麗女士的案子查的怎麼樣了?」
「還在調查中,今天過來就是想詢問幾個關於案子的問題。」
「好的, 您問吧。」
盧克向餐廳後面望了望,問了一句題外話,「你也沒休息幾天,就又開始工作了。」
「這是我女婿開的餐廳,平常是我女兒和女婿打理,我在家閒著沒事,就來幫忙。就是個勞碌命,閒不住。」
盧克點點頭,打開執法記錄儀,「王女士,您有手槍嗎?」
王慧芳搖頭,「槍?沒有,我用那東西幹嘛?」
「不要急著回答,你在好好想想, 有沒有買過槍?」
「買槍, 我……」王慧芳愣了一下,仿佛想起了什麼, 語氣有些慌亂,「對了, 我是買過一把槍,不過那不是我的, 是萊麗女士讓我買的。」
「槍在哪?
「我不知道,我真不知道。
有一天,我正在萊麗女士家做飯,她就讓我幫忙買一把槍。我當時也有些納悶,為什麼她自己不買,讓我幫她買。
她說自己因為工作原因,不方便以自己的身份買槍。
我當時也有些擔心,就沒有答應。」王慧芳嘆了一聲,露出懊悔的神色,「後來,又出了一件事,萊麗女士家被槍手襲擊,玻璃都打碎了。
老嚇人了。
萊麗女士再次提出,讓我幫忙買一支槍防身,還說會給我一萬美元的購買費。
我一心軟就答應了。
買了槍就直接交給她了,後來再也沒有見過。
那把槍出什麼事了嗎?」
盧克如實說道,「那把槍殺人了,現在屬於兇器。你作為槍的主人也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什麼?殺人了。」王慧芳被嚇得打哆嗦, 聲音顫抖,「不關我的事呀, 那把槍真的給了萊麗女士了。我就見過那一次,之後再也沒摸過了。
真的不關我的事。」
聽到了外面的動靜,一對三十多歲的夫婦從後廚走出來。
「媽,怎麼了?出什麼事了?」
盧克亮出警徽,「lapd,我們正在給王女士做筆錄,請你們迴避一下。」
「我媽就是去那家當保姆,跟萊麗女士的死沒有任何關係。」王慧芳的女兒辯解道。
「不管是否有關係,我們都要按照規定做筆錄,明白嗎?」
「好的,我們迴避。」王慧芳的女兒和女婿又回到了後廚。
「王女士,有誰能證明你把槍給了萊麗女士?」
「當時沒有別人,就我倆。」王慧芳似乎怕盧克不信,補充道,「我說的都是真的,有人對著她家開槍。我是出於擔心她,才幫她買槍的。要不然,我用那東西幹啥。我一個老太太,沒錢沒勢的,也用不著。」
「你說有人對著萊麗女士家開槍,是什麼時候?」
「今年一月初,沒幾天我就幫她買了一把槍,還是我女婿陪我一起去的,我哪懂什麼槍。」
大衛站起身,去外面打電話了。
盧克繼續詢問,「前天晚上十一點到兩點之間,你在哪?」
「盧克警官,萊麗女士的死真跟我沒關係,我要是兇手早就跑了,也不可能在去她家,更不會報警了,我真是清白的。」
「正因為你是清白的,更需要做筆錄了,不把事情說清楚,不記錄在案,以後反而會對你不利。」
王慧芳反應了過來,點頭,「您說得對,我做筆錄,我昨晚在家睡覺。我女兒和女婿都能作證。
我是早上七點二十齣門,七點五十到的萊麗女士家,後來的事你們都知道了。
萊麗女士那時候早就死了,我也不可能殺人。」
大衛走了過來,耳語道,「馬修查過了。
1月7日那天,萊麗.哈瑞家的確遭遇了槍手襲擊。襲擊她家的人叫鮑恩.卡諾,反對禁槍,是民兵組織的激進成員。」
盧克又讓王慧芳迴避,將王慧芳的女兒和女婿叫出來詢問,兩人都證明王慧芳昨晚沒有離開過家。
盧克告誡王慧芳不許出市區,24小時隨叫隨到,就離開了餐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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