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希望(2/2)
「只是普通朋友。」
「你們怎麼認識的?」
「有一次在大街上,我看到一個小偷試圖搶走她的背包,我幫她奪回背包,她出於感激請我喝咖啡,我們就這麼認識了。
那家咖啡廳很安靜,我很喜歡那裡的氛圍。
之後晚上下班了,我都會去那家咖啡廳坐回。
她上班前也會喝杯咖啡。
漸漸的,我們就熟悉了。」
「你知道她是賣銀女?」
「她從來沒明說,但我的確知道。」
「9月15號晚上十點到十二點之間,你在哪?」
麥凱爾.亞瑟反問,「你覺得是我殺了諾維娜.瓊斯?」
「No,我不這麼認為。
但查案不能完全以我的主觀意識為準。
你屬於涉案人員,我需要例行詢問,排除你的嫌疑。」
麥凱爾.亞瑟說道,「我家距離咖啡館不遠,我一般是在咖啡館坐到晚上十點五十分,然後回家,大概十一點左右到家。
二十分鐘的洗漱收拾時間,之後睡覺。」
「咖啡館叫什麼名字?」
「帕米拉咖啡廳。」
「你怎麼知道諾維娜.瓊斯遇害的事情?」
「那天晚上,我離開咖啡廳返回家的路上,在路邊看到了一個手鍊,那個手鍊很像是諾維娜.瓊斯的,我就感覺事情有些不對。
但我當時並不知道諾維娜.瓊斯被殺了,以為她只是遇到了難纏的客人……」麥凱爾.亞瑟微微搖頭,露出些許愧疚之色。
盧克順勢說道,「所以,第二天你就找到了彼得羅夫,對他嚴刑逼供,詢問諾維娜.瓊斯的下落。」
麥凱爾.亞瑟不答反問,「李隊長,你一直在問我,但似乎還沒有回答我之前的疑惑吧。
你怎麼看出我有問題?
如果你沒有及時看穿我的身份,只要讓我離開視線,就別想再抓到我。」
聽到這,盧克也有些僥倖,假如昨天不是他帶隊,估計又讓嫌犯跑了。
如果是面對普通嫌犯,盧克能隨口敷衍一句,但對麥凱爾.亞瑟說假話很可能被看穿。
如果對方也向盧克說假話,不利於接下來的審訊。
「我學過一些微表情分析。」
「我對微表情也略有了解,據我所知這個並不是很準。」
盧克笑了,見過對方的身手後,可不會輕易相信什麼略有了解,「我明白你的意思,微表情分析是否有效除了自身的經驗和積累,更重要的是被觀察者的心理素質和情緒控制能力。
有些人心裡素質差,真實情緒很容易被表露出來。
至於你。
表情控制的很好,我一開始並沒有發現你有明顯撒謊的跡象。
你應該是從彼得羅夫那裡了解到受害人薩伊德.麥肯喜歡白人女性,故意提到了客廳里有個白妞,讓我們相信你是受害人。
但是經過幾次對話後,我感覺你有些不對勁。
有撒謊的跡象,雖然不明顯,但交談時間長了,撒謊的概率也增加了。
當時我也不是很確定,就試探要跟你一起進入房子。
你不同意,我就越覺得你有問題。
之後,你主動暴露了。
說實話,你的演技不錯。」
「謝謝,但還需要加強,否則,也不會被你看出來。」
盧克話鋒一轉,「我回答了你的問題,現在是不是該你說說彼得羅夫的情況。」
「你想讓我承認傷害了彼得羅夫?」
「他還活著,可以指認你。」
「只有人證是沒用的,還需要物證,而且他是一個幫派份子,有案底。
對於陪審團來說,我的話更可信。」
「另一名受害人艾迪.羅斯也會指認你。」
「他同樣沒有證據。而且,這兩個人一個是組織賣淫者,一個是嫖客,沒準一起串通了。」
盧克道,「我們在薩伊德.麥肯家抓到了你,人贓俱獲。
而彼得羅夫、艾迪.羅斯的遭遇和薩伊德.麥肯相同,再加上兩人的指認,陪審團大概率會判你有罪。」
麥凱爾.亞瑟笑道,「李隊長,你忽略了一個問題,陪審團或許知道我有罪,但他們未必一定會判我有罪。
這三個人是什麼貨色你比我清楚,如果讓陪審團知道他們欺負一個未成年的女孩……
我相信洛杉磯市民是很有正義感的。」
盧克換了一個思路說道,「你審問彼得羅夫、艾迪.羅斯、薩伊德.麥肯三人的目的是什麼?」
麥凱爾.亞瑟糾正,「我只審問了薩伊德.麥肯。」
「好吧,那你審問他的目的是什麼?」
「抓到殺死諾維娜.瓊斯的兇手。」
「你抓到了嗎?」
「沒有。」
盧克指著自己,「現在只有我能抓到那個兇手。
你知道嗎?我也是一個有正義感的人。
我不想抓你,但作為一個警察不得不抓。
這讓我很矛盾,抓到你並沒有什麼成就感。
我真正想抓的是殺害諾維娜.瓊斯的兇手。」盧克語重心長道,「我知道你掌握了一些線索,我也知道你真的關心諾維娜.瓊斯。
把你知道的線索說出來,或許能夠協助警方儘快抓到兇手。
你所做的一切才是有意義的。」
麥凱爾.亞瑟想了想,「我可以告訴你們,把我關於這起案件的一切都告訴你們,但我要一份免罪協議。」
「我只能給你爭取一份有利的認罪協議,免罪協議不可能。」
「你不用拒絕,只要幫我申請就行了。
我會做一份假設性陳述,將案件的線索告訴你們,既不耽誤調查,對我也不會有什麼影響。
只有免罪協議達成,陳述才具有法律效益。」
「我洗耳恭聽。」對方擺出來一副專業姿態,盧克還能說啥?
麥凱爾.亞瑟回憶道,「發現諾維娜.瓊斯掉落的手鍊後,我有些擔心她。
也打電話聯繫過她,但一直沒有聯繫上。
第二天,我準備去她家探望,家裡沒人。
這很不正常。
我離開的時候看到了彼得羅夫,他沒認出我。
之後,你的兩個同事也去了。
我猜到諾維娜.瓊斯可能出事了。
就像你猜測的一樣,我找到了彼得羅夫家,審訊了他,從他口中知道了曾經毆打過諾維娜.瓊斯的客人,艾迪.羅斯和薩伊德.麥肯……」
麥凱爾.亞瑟露出複雜的神色,「我有一套審訊人的手段,雖然我也不想那麼做,但還是對他們做了。
我可以確認他們沒有撒謊,他們毆打、虐待過諾維娜.瓊斯,但都不是兇手。」
盧克回想起三名嫌犯的遭遇,還是比較信任麥凱爾.亞瑟的手段,暫時可以排除那三個人的嫌疑,追問道,「你在哪撿到的那個手鍊?」
「維奧仕大街和斯塔文街道路口,那附近比較偏僻,沒有監控,很難調查。」
盧克在本子上記下,「你還有其他懷疑對象嗎?」
「No,我對她的工作並不是很了解,她從來不說,我也不會主動打聽。」
「諾維娜.瓊斯在洛杉磯有其他要好的朋友或家人嗎?」
「她的家人都在東歐。
她說過有關係不錯的同事,很可能是跟她一起賣銀的女孩,至於算不算是朋友,我也說不準。」
「她最近有什麼異常嗎?」
麥凱爾.亞瑟抿了抿嘴唇,「她對美利堅很嚮往,尤其是洛杉磯這座城市。
她希望掙到足夠的錢就不幹了。
她想學習表演,成為一名好萊塢演員,這是她從小的夢想,每當說起這個就眉飛色舞,充滿活力。」
麥凱爾.亞瑟掐了掐額頭,有些內疚,「最近一段時間,她可能受到了我的影響,離開這一行的想法也越來越強烈,一直在試圖抗爭。
我覺得,她的死可能跟這個原因有關。」
「你所謂的抗爭是指的什麼?幫派的控制?還是客人的要求?」
「我覺得兩者都有。
她還是個孩子,根本無力應對這一切。
或許,我不該給她自由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