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2章 十年之期,夷洲條約(2/2)
現在的夷洲,面對晉軍,沒有一絲一毫抵擋的可能。
毫不客氣的說,夷洲的百姓,都沒有晉軍的兵馬多。甚至,都沒有晉軍南方荊、揚、益、南、交、瓊六州的兵馬多。
這種絕對的實力差距之下,他們如何抵擋?
故而,只能夠暫時先對不起貴霜了!
反正,他們和貴霜又不熟,甚至都沒怎麼交流過,對不起就對不起了唄!
因此,這個時候,朱瞻基其實心裏面已經默默的贊同了。
然而,如果僅僅只是三年這個條件,那他肯定是不可能答應的!
別的不說,貴霜的國土、人口就放在那裡,對方的體量就放在那裡,就算是三大帝國聯手圍攻,也不是一下子就能夠拿下來的。
正如他所判斷的那樣,三年的時間,這一仗能不能打完都說不定!
晉軍給出了個三年這種時間,在朱瞻基看來,這個條件沒有絲毫的誠意。
而對方提出這種條件,分明是把他們當成冤大頭了!
「二十年太長!」
「四年,本官可代替我朝允諾爾等!」
「至於夷洲於貴霜所得,可盡歸而等,但夷洲若途經我朝港口,該交的稅一絲也不能少!」杜如晦回應道。
他自然清楚,當對方開始討價還價的時候,就說明對方已經答應了這件事情。
那麼接下來,就是雙方直接進行討價還價。
三年的時間這個條件,當然也不是大晉的底線,管仲一開始也從來沒指望著能夠依靠三年,這個條件就讓對方答應。
畢竟,總不能真的把人家當成冤大頭,當傻子耍。
之所以一開始給的條件這麼低,本身就是為了給雙方討價還價的權利的。
至於對方口中的所謂夷洲在貴霜所得,其實,無非也就是人口罷了。現在的夷洲,什麼都缺,但最缺的還是人口。
恰好,貴霜那邊人口,絕對是不缺的。
可兩國舌戰,那自然是能爭過來的,一點都不要讓的。
故而,杜如晦上來就要和對方收稅。
以夷洲和貴霜帝國的距離,這種遠航,這中間必然是要找港口進行休整的,而在這個中間,自然只有他們大晉的港口。
去的時候,但是給他們大晉運軍糧,運軍用物資,他們自然是不會收稅的。
但是,對方要是回來的時候還要辦點私事的話,那該交的稅,他們自然是一點都不能少的。
「四年,貴使依舊在開玩笑!」
「十九年!」朱瞻基繼續開口道。
「不行,十九年太長了!」
「我們大晉大氣一點,跟你締結五年的和約!」
…………
經過了連續三天的討價還價,雙方才在這個時間上最終達成了一致,最終約定了十年的和平之期。
並且,雙方在商量好之後,正式遞交國書,並加蓋大印。
也因為這一件事情在夷洲之中促成,故而,後世史書之中,這一件事情也記之為夷洲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