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溯源(2/2)
「和我哥的小組作業,ppt都是我做的,我還獲得過校園ppt大獎。本來沒有意外,我會成為我哥律師事務所的一名優秀ppt員工,每天喝奶茶,吃雞爪、藕片、土豆片,看電視劇。」
「認真想過的未來啊。」
「清嵐你最懂我!李長晝那傢伙總說我在做夢!」
「因為你說了雞爪、藕片、土豆片,一般人隨口說著玩,不會說三樣。」
「是這樣嘛?好了。」
幾句話的功夫,名片做好了。
正面:事務所名稱、手機、電話、網址、電郵、辦公地址、姓名,還有印章(p的相當可以)。
反面:世界地圖,還有事務所logo,以及開設分所的城市名。
「阿姨,列印!」李淺夏開朗而甜美地喊了一聲店長。
這是對外的詐騙形聲線,類似李長晝第一次和楊清嵐搭話時用的嗓音,也是所有男生第一次和女生打電話時下意識用的聲音。
阿姨走過來,李淺夏讓開位置。
「你們是律師啊?」阿姨問。
「不是,是法學生,最近學校有一個模擬法庭的活動,老師讓我們扮演律師,為了真一點,才來列印名片。」李長晝回答。
「哦,這樣,小伙子,我諮詢你一個問題行不行?」
「這個好吧,不過我們趕時間。」
「謝謝謝謝,很快的,就一個問題,對了,不要錢吧?」
「不錢不要,阿姨,你見過這張尋人啟事嗎?有人上門派發嗎?」李長晝拿出尋人啟事。
阿姨打量幾眼,忽然想起似的說:「這不是王芳發的嗎?」
「王芳?」李長晝急忙問。
「對啊,還是在我店裡列印的,我問她這人是誰,她說不認識,是一個人拿錢讓她發的。」阿姨說。
李淺夏和楊清嵐對視一眼。
阿姨又問他們:「你們問這個做什麼?」
楊清嵐輕聲說:
「阿姨,是這樣的,學校舉辦獻愛心活動,有的同學捐款,有的捐衣服,我們晚上收到這張尋人啟事,突然想,幫忙尋找失蹤人口,發傳單,不也是獻愛心嗎?但這些必須經過失蹤人口親屬的同意。」
她的聲音是春天拂過耳邊的微風,夏天院子裡葡萄架子的綠蔭,沒人不喜歡。
更別說有理有據。
阿姨立馬就想把知道的全說了,又突然住口。
李長晝笑了:「對了,阿姨,您有什麼法律問題?」
阿姨神情一松,立馬說:「是這樣的,我老公想把一間商鋪送給小三,那間商鋪是他爸爸的,他說那是他老方家的,我能不准他送嗎?」
「這件商鋪,是你老公在和你結婚之後繼承的嗎?」
「是啊,就三年前!」
「那沒問題,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繼承所得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我,還有個問題。」
「您說。」
「最近我老公發現孩子不是親生的了,想和我離婚,我能起訴他,讓他出撫養費嗎?」
「這個——」李長晝右手摸左眼眼角。
兩位女大學生同時回頭,對視一眼,臉湊在一起抿嘴笑。
「阿姨,您這有點複雜。」李長晝放下手,「我們只是法學生,不懂法的,您還是去律師事務所,找專業的律師諮詢比較好。」
律師總是不得不面對人最真實的一面,容易對人生喪失希望。
最後,女律師只想吃吃喝喝,男律師縱情酒色,都不再相信人心——最起碼也會對人多一個心眼。
「好吧。你們的東西列印好了,我就不收你們的錢了。」
「謝謝阿姨。」李淺夏乖巧地道謝。
「那個,阿姨,王芳?」李長晝提醒。
「喏。」阿姨指著對門,「那個紅衣服的就是。」
對面是一家洋河藍色經典的加盟小超市,普通至極,一條街上就有一家的那種。
六名阿姨坐在店門前,邊嗑瓜子,邊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