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高山平原(1/2)
鄭晴走後,李長晝騎著小電驢去買了點吃的,燒烤、韭菜炒螺獅、麻辣龍蝦、一份臭豆腐、兩份狼牙土豆。
幾個小菜在楊清嵐平時吃飯的櫻桃木桌上一一擺開。
飲料不用買,直接在書店裡拿。
「練得怎麼樣?」楊清嵐眼睛掃過李長晝脖子上的刀痕。
「現在遇見人,」李長晝拿了一根烤羊排,「第一時間不會想著衝上去或者往後跑,知道左右閃避了。」
「這是什麼意思?」她問。
「天下是我的了。」李長晝吃著羊肉,吹著牛。
李淺夏認真地享受美食,左手螺螄,右手牙籤。
她先『嘶嘶』地吸淨螺螄的湯汁,砸了兩下嘴,然後用牙籤輕輕一挑,勾出螺螄肉,『姆啊姆啊』的品嘗起來。
吃螺螄肉的同時,她開始尋找下一個目標,是吃烤五花肉呢,還是吃狼牙土豆,或者臭豆腐。
還沒想好,那麼點點的螺螄肉吃完了,手不等腦袋使喚,直接拿起一隻亮紅色麻辣龍蝦。
「嘶——」的一聲長音,把裹在龍蝦上的湯汁吸乾淨,然後掰斷龍蝦,對著腦袋嘬了一口。
又拿起一次性筷子,捅進龍蝦下半身的屁股,完整的龍蝦肉就被捅出來了。
她手捏著龍蝦肉,在湯汁里一裹(手指頭也沾了光),放在李長晝碗裡。
「跑腿辛苦了。」她說。
「算你有點孝心。」李長晝把剝好的龍蝦肉丟進嘴裡。
這時候李淺夏是不和他吵架的,她噘著手指頭,眼睛開始尋找下一個目標。
楊清嵐看她吃得香,也戴上手套,拿了一隻麻辣龍蝦。
李長晝拿了枚螺螄,用牙籤挑著吃。
「你幹嘛?」李淺夏難以理解地看著他。
「什麼我幹嘛?」李長晝莫名其妙。
「因為清嵐在這裡,就用這種秀氣的吃法,湯也不吸了?裝什麼文雅?耍什麼帥?給我吸!」
「」
「嘶!嘶!」李長晝放開了。
他留意了下,這天晚上楊清嵐沒吃韭菜炒螺螄,不知道是不喜歡,還是裝秀氣,裝文雅。
他黑霧之王肯定是裝秀氣,但小青姑娘卻可能是真的不喜歡,真文雅。
時間到了周五,李長晝和李淺夏下午沒課,開始找出租屋。
首先要大一點,能放下器材的,最好是獨棟,不擾鄰。
其次不能離學校太遠,方便上課和吃飯。
「還要離清嵐家近一點。」李淺夏補充道。
最後,兩人租了沿河路的一家院子,距離青嵐書店五家商鋪的距離。
院子一共三間房,單獨租一間4200,兩間8000,整租一萬。
李長晝是拒絕的,他想法是租一間老民房,但李淺夏很喜歡這兒,出門就是商業街,還鬧中取靜,又有天井,裝修豪華。
順帶靠著護城河,早晨、晚上還能去跑步。
「哥,就這兒,反正一萬塊錢不過是一點遊戲幣,你一月賣一點不就行了?」
「為什麼我賣?」
「那我賣你的好了。」
兄妹倆可以無條件支配對方的遊戲幣,夫妻共同財產都做不到這麼『共同』。
沒辦法,只能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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