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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0章:「法理」與「人情」(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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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劇本中描寫的陸勇作為真實人物的話,我認為他大概率還是要被判刑的。」

「當然,這只是基於一個假設上的推斷,具體怎麼樣也不好說。」

此言一出,韓三品當即便忍不住眉頭緊皺。

因為如果按照羅象的話,那他們這一稿的結局就不能用了。

反而言之就是說,男主角必然要被判刑坐牢。

這就讓韓三品有些不能接受了,因為……這樣審核那關會很麻煩的!

不過未等韓三品開口,高飛便先提出了疑問。

羅象聞言倒是不慌不忙,直接講了他的邏輯:

「首先根據我從法院那邊查到的資料,陸勇並沒有像電影裡的程勇一樣幫人代購藥物,更沒有藉此牟利,關於這一點是完全可以確定的。」

「因為銀行卡的資金往來流水是清晰可查的,網上的非議可以不用理會。」

「也就是說在購買印度藥的過程中,現實中陸勇只是教那些文化程度不高的病人如何去操作,幫他們翻譯那些看不懂的英文流程而已。」

「這點尤其重要!」

說到這裡,只見羅象臉色認真的點了點劇本道:

「但是劇本中的男主角程勇的行為和動機,和現實人物卻有了本質的不同。」

「至少從你給我的劇本來看,他最初是以牟利為動機的。」

「並且在這個過程中,他充當的就是一個假藥代購中介,並且從中賺取差價。」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想讓劇本中的主人公和現實中陸勇一樣不予起訴,我個人覺得基本上不可能!」

此言一出,會議室內頓時一片默然。

而在一番思索後,無論是高飛還是韓三品等編劇都不得不承認羅象的話確實有道理。

只是邏輯雖然說得通,高飛從情感上卻有些不能接受。

於是在沉吟片刻之後,高飛還是忍不住問道:

「羅老師,我記得你和我說過,人在快餓死了吃熊貓算緊急避險,不構成犯罪。」

「那麼人類在快要病死的時候,買「假藥」吃就不算緊急避險嗎?」

「餓死是死,病死就不是死嘛?」

不想羅象聞言卻絲毫不為所動,還是鐵石心腸道:

「自己吃,算。」

「賣給別人吃,不算。」

「就算他救了別人的命,但行為依舊觸犯了法律!」

見他這麼一說,一直坐在旁邊默然不語劉藝菲終於也忍不住了。

「哪裡有這樣的道理?」

「如果要是這麼說,難道陸勇當初自私自利,不救別人,反而才應該是最佳選擇?」

「這不就是在逼著別人見死不救嗎?法律的本意是這樣的嗎?」

此言一出,高飛當即深以為然的點了點頭。

於是他當即按照劉藝菲的邏輯,不解的問道:

「如果當初見死不救才是陸勇最佳選擇的話,那麼我想知道見死不救犯法嗎?」

而羅象聞言連想都沒想,當即便無奈的嘆了口氣道:

「見死不救人需要根據具體情況的不同來認定是否犯法。」

「一般分為【有作為義務】和【無作為義務】兩種類型。」

「如果死者與見死不救者有關係,此人就有義務對對方進行施救。」

「對於有作為義務的見死不救,那是觸犯刑法的,一般定性為故意殺人罪;」

「對於沒有作為義務的見死不救的,不構成犯罪;

「所以,按照劇本中的情況分析,男主角程勇見死不救……不犯法!」

聞聽此言,高飛徹底沒話說了。

而其他人也頓時被羅象的這通話給整抑鬱了。

沒辦法,邏輯閉環了都!

難怪會有人說學法律的十有八九都會越來越冷漠無情,看來純屬是職業病。

不過鬱悶歸鬱悶,高飛等人也確實被羅象說服了。

畢竟在法律這塊他們這群人加起來都不夠羅象一個人打的,還能怎麼辯呢?只能改劇本了!

只是在吐出一口悶氣之後,高飛反過來一想覺得這樣一改效果或許會更好。

因為這說明了劇本中的男主角程勇明知不可為而為之!

這種大無畏的勇氣在影視創作中,一般都會讓人物帶有一定的「殉道」光環。

而經高飛這麼一說,韓三品等人這才釋然了。

不過隨即老韓和高飛便開始頭疼起來。

因為重新改了結局的本子審核風險何止增加了一層。

想要這樣的本子安然過審並且成功上映,那還真是考驗周易的人脈和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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