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6.論自由(2/2)
自由的意義就是你可以拒絕所有你不喜歡的事情,可以生活的肆無忌憚且隨心所欲,可以能夠面對別的目光和指責都不為所動,甚至可以直接避免這些事情的出現。
你可以有資本面對上司安排的不合理工作勇敢的說不,可以在自己不想工作的時候直接一覺睡個舒服,可以在想到一些美好的風光的時候,直接來上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
可以在自己不想結婚的年紀直接迴避父母的催促和外界的壓力,進入到不想談戀愛的過程中,享受著單身的快樂,也可以隨時做好進入一段戀愛中的準備,愛的瘋狂且熱烈,不用考慮任何的後果。
可以在看到自己喜歡東西的時候,從來都不用擔心價格和價位的問題,甚至在遇到喜歡難以抉擇的時候,直接不用考慮的把所有喜歡的款式和顏色都來上一個大包,享受著自由且舒適的購物體驗。
同時自由也代表著無拘無束,可以讓每個人都保持著最好的童真和狀態,能夠像是一個童真的孩子一樣,用自己的眼光,態度,處事準則來探索這個世界,保持著自己最真我的本性,不用擔心會被任何的環境和外在事物以及其他壓力的狀態下改變自己。
幾乎每個人在談論起自己的想法的時候,都會有著各種各樣觀點的表達,甚至可以滔滔不絕在關於這個問題上面說上一整天也不會重複,跟別人分享著自己對於自由的憧憬和美好想像。
但是有時候人都是十分矛盾的,我們渴望著自由,但是又對自由這兩個字避之不及,甚至以及習慣了不自由,享受被人支配的感覺,這種感覺體現在身上的時候,顯得格外的矛盾和衝突,更是突出了人性的複雜和掙扎。
比如說有的時候我們在面臨選擇的時候,比如上哪一所大學,學什麼專業,面對眾多可以挑選的目標,一開始的時候可能還會十分投入的挑選出優劣,但是到了後面甚至有些麻木且煩躁了,只想把這些難以抉擇的事情全部通通趕出自己的生活,讓自己可以大腦放空的享受著無所事事的狀態。
這種事情出現在自己身上的時候,經常會讓人感覺痛苦甚至恐懼,試圖從內心深處逃離這個狀態中,一度想要把這個問題的抉擇權從自己的身上移交出去,當我們的父母替我們做出選擇之後,心中居然還有種如重釋負的慶幸。
自由是美好的。正是自由賦予了人類高貴的地位,並把我們從自然界中分離出來,並且,每一個社會中的每一個成員都把自由視作理所當然的目標,即便他們不理解這個詞,或從未思考過自由的含義。追求自由的衝動是無可置疑的,自由的價值是絕對的,甚至比生命還重要。
但是,這種看法本身就已經導致了一種兩難的處境:一方面,我們已經生來是自由的;另一方面,我們還渴望自由。
盧梭寫道:「人生而自由,卻又無往不在枷鎖之中。」。正是因為顧城有過這種感悟和切身體會,才想讓女兒處在一個更加輕鬆的狀態和生活環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