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9.新的證人!(1/2)
「你就是犯人,你不誠實,既然你不願意說出真相,那麼就由我來說出,方小寧之所以傷害你,那是因為你在方小寧進行藝術表演的時候,在她面前——」
「進行自瀆行為!」
林思敏擲地有聲的話語,如同炮彈炸在海面上一樣,瞬間在法庭上掀起了驚濤駭浪。
「自瀆!?」
「這個男人竟然在一個女人面前自瀆?」
「他要不要臉啊。」
聽眾席上全部都議論紛紛了起來,指著何振東開始責怪了起來。
寧父更是握緊了拳頭,死死盯著何振東,嘴裡擠出了幾個字,「該死的人渣!」
寧母則是捂著自己的嘴巴,眼角含淚,心痛著自己的女兒,「小寧她為了藝術真的是付出太多了,以前我們都是誤會她了,她真的為追求自己的夢想,非常地努力。」
聰少也是滿臉怒氣,「放心吧,這樣的人渣,一定會被法律制裁的!」
何振東聽著林思敏突然對自己指控,引起了在場所有人的議論,便知道她想要發起群眾的輿論,給自己壓力,同時讓法官跟陪審團那邊對自己產生懷疑。
目前的情況,對於何振東來說,非常不利,所以他必須要立刻否認林思敏對自己的指控,進行有力的反駁。
於是,何振東便立刻站了起來,「反對!」
「反對原告律師對我進行污衊,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對我進行不合理的猜測,造成了不利的影響!」
何振東立刻否認了剛才林思敏對自己的指控。
法官聽後,便對著林思敏說道,「原告律師,你剛才的指控可是非常嚴肅的,請你提供證供,不然的話,這指控我們是不會採納,並且對方會保留你對其造成污衊的權利。」
其實法官已經對桉件有過了解,這關鍵點就是在於何振東似乎對方小寧做出不適當的行為,但是從目前的情況來說,這是一個需要商議的點。
「我們這邊有著當天具體的錄取口供,從當天的在場人員口供可以得出,何振東在當天確實存在對我當事人進行不適當行為的可能性,而且這個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林思敏拿出了當天藝術展的在場人員口供,還有一些畫面記錄。
從其中結合可以看得出,這些資料可以支撐何振東很大可能存在著對方小寧進行自瀆的行為。
不過何振東在聽到林思敏所提供所謂資料的時候,臉色倒是澹定了起來,原本還以為能夠拿出什麼樣的證據,原來還是這些虛渺的東西,於是他便笑著站了起來,反駁著林思敏,「沒錯,剛才林律師所提供的這些資料,確實讓我有存在著行為的可能?」
「但是,大家請注意重點,那是可能!」
說到這,何振東加大了音量,「所以,這樣的一個嚴重的指控,根本就沒有任何實質性的證據來支撐整個說法,法庭是講求證據的,不是說猜測,不是說可能,作為律師,你應該明白這個道理,凡事講求證據,不能用你的猜測去判斷一個人是否有罪!」
「所以,我懇請法官閣下,撤銷對方律師對我的指控,並且我保留對方污衊我行為的權利!」
何振東冷笑地看了林思敏一眼,呵呵,還以為有點什麼料子呢,原來也只是靠嚇唬人,拿這點資料就想嚇到我,真是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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