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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十杖(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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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不用,多謝大將軍掛念,下官能處理好。」

「說。」

本來還想拉扯兩句給自己接下來的話語鋪鋪路,沒想到徐達虎軀一震,簡簡單單的一個字讓鄭雄無奈開口,有些不好意思的說道。

「告與大將軍知曉,下官在這雁門遇見一個心儀的女子,已經約定了終生,這不馬上要下聘禮,缺點錢,讓大將軍笑話了。」

「哦,鄭提領還未娶親?」

「未曾,家裡人催的急,這不遇見一個合適的,就想著趕緊辦了。」

「雁門我知道一些官員,是誰家的姑娘?」

「不是官宦人家的,一個普普通的尋常人家,在應縣那邊。」

年紀見長的徐達,對於鄭雄娶親的私事,展現出不一樣的熱情,或許男人之間的共同話語也繞不開這個。

「多大的年紀,你是要娶了當正妻?」

「和下官差不多大,二十來歲的年紀,三媒六聘,明媒正娶的正妻。」

「這個本將軍要說道說道,普通人家的姑娘,娶來做妾就是,以你的年紀還是娶個門當戶對的,有個幫襯。」

「對了,你不是在雁門嘛,怎麼認識了應縣的姑娘?」

額,這個就不好回答了,總不能說自己翹班去旅遊結識的吧!

想了想,還是實話實說,知道詳情的人不少,自己的事情辦的漂漂亮亮的,翹個班應該沒啥吧!

「那個,前段時間,閒來無事,去了應縣那邊散心,剛好遇見,一來二去,這事就成了。」

「伱的膽子不小啊,任事期間,誰給你的權利,讓你可以隨處閒逛的。」

聽完徐達略帶淡漠的問話,鄭雄一時之間不知道怎麼回答,剛剛還有說有笑的,說翻臉就翻臉,一時摸不清徐達的本意。

是要治罪呢還是要治自己,玩忽職守的罪名還是挺大的,主要是看人,誰處理給出的結果總是不同的。

「下官知罪,還請大將軍責罰。」

事情挑來來說,立正挨打就是,狡辯沒有任何意義,反而讓人反感。

徐達望著請罪的鄭雄,不發一言,自顧自的端著茶盞喝著茶水,好一會才開口說道。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你先說說是先溜達去應縣前認識的還是在去了應縣之後認識的。」

簡簡單單的選項,其中的含義卻是天差地別,之前還好說,也能說得過去,情有可原。

之後卻不一樣了,上班的時候翹班,那是態度問題,因此可能產生的後果都是需要承擔責任的。

「之後。」

老實的回道,鄭雄也不屑於在這件事上撒謊,一個謊言需要無數個謊言彌補,跟套娃一樣,累的很。

再說大軍凱旋而歸,總不至於砍了自己吧!

「玩忽職守,你可知道是如何治罪?」

「打板子。」

「別的地方可以給你糊弄過去,在我這軍中可不行,可不會給你放水的。」

「說說,有沒有人給你說過此事,進行勸誡。」

「張提調得知此事,勸誡過,以後就沒去過。」

「還行,算你拎得起輕重,知錯能改,還有的救,念在你在雁門救治傷兵功勞甚大,此次責你十杖,以儆效尤,你可服氣。」

「下官該當此罰,服氣。」

還好,就十杖,這玩意應該死不了人吧,鄭雄還稍稍有些慶幸。

來大明這種古代,體驗一把杖責的滋味也無不可。

「嗯,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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