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2 我現在入股的話,還來得及嗎?(2/2)
這樣一來,等電影一旦上映,不光收穫名聲跟票房,還會在周邊領域收穫名氣跟金錢,甚至可能由此奠定兩個服裝品牌。
如無例外,這部電影一定會引起轟動,到時候只是賣音樂專輯跟周邊服裝,其收入就遠超票房收入本身了。
而一旦服裝品牌因此出名,森森跟優衣館這兩個服裝品牌,也就順勢做起來了。
兩個品牌服裝做起來的利潤,可就不是一部電影能比的了。」
曹志強剛說到這,藤田律師忽然道:「也就是說,你拍電影的目的,只是為了宣傳你的服裝品牌,是為了幫你創立的服裝品牌打GG?」
曹志強扭頭看了看藤田幸子,然後笑著點點頭:
「差不多吧,不過你不要以為這件事情很簡單,其實我說著簡單,裡面可一點不簡單。」
「我明白。」藤田律師點點頭。
「雖然你的目的,是靠拍電影來打響你兩個服裝品牌的知名度,但這一切的前提,是電影本身要好,要造成足夠的轟動,或者有大量的票房,讓足夠多的觀眾都喜歡。
只有電影本身拍好了,大家愛屋及烏,因為喜歡電影裡的人物跟情節,才會在電影結束後意猶未盡,去購買電影裡出現過的服裝。
當然,雖然我不是電影專業的,但聽了你剛剛說的劇本,我覺得還不錯,至少,應該不會虧本。
所以……」
想到這裡,藤田幸子突然笑道:「不知道,我現在入股的話,還來得及嗎?」
「啊?入股?」曹志強一愣,「藤田律師,您的意思是……」
藤田幸子笑道:「我想入股愛音事務所,不知道可以麼?」
「啊這……」曹志強皺了皺眉,「我如果所料不錯,你想入股的是服裝品牌吧,為何要入股愛音事務所?」
藤田幸子笑道:「很簡單,我仔細查過愛音事務所的大概情況,發現這家事務所有兩家下屬子公司,分別就是你說的森森株式會社跟優衣館株式會社。
有意思的是,森森也好,優衣館也罷,這兩家公司不光是株式會社模式的公司,而且股東也都只有兩個,分別是愛音事務所跟大東投資公司。
其中,這兩家服裝公司中,愛音事務所都是占股百分之五十一,大東投資公司都是占股百分之四十九。
至於註冊資金,全都是一億日元。」
說到這,藤田幸子笑道:「所以說,愛音事務所才是源頭控股公司,我與其費盡心思的入股愛音事務所的下屬子公司,幹嘛不直接入股愛音事務所呢?
更何況,我看好的並不是兩個價值一億的服裝公司。
我真正看好的,是曹先生你的頭腦。
你不光在寫歌寫小說等方面才華橫溢,您經商的天分也很厲害。
因此,我希望能趁現在就投資你,可以借一下你的風。」
說到這,不等曹志強回話,藤田幸子再次道:「當然,我知道曹先生您現在不怎麼缺錢。
但是在日本做事,少不了跟法律相關的事情打交道。
在這裡,我先說說我的優勢。
我家是司法世家,爺爺是法官,父親是律師,媽媽是檢察官,還有當警察的舅舅,當司法書士的小姨等等等等。
我本身是一名資深律師,目前在父親的藤田事務所工作,主打離婚官司,但也做金融相關的案子,是很多企業的法律顧問。
怎麼說呢,如果我加入進來,你就等於免費獲得了一個大律師,而且獲得了我家的人脈資源。
正常情況下,有我的加入,你這家公司,輕易不會被人刁難。
別的不說,就說你這次的緋聞事件吧。
如果我能成為愛音事務所的股東,那麼對方針對你,就等於針對愛音事務所,同樣也就等於針對我。
而針對我的話,我的家人肯定不會善罷甘休。
到時候,只要我稍微運作一下,保證能讓周刊文春以及相關的責任人,給你一個豐厚的理賠。
如果他們不肯,我會替你跟他們要的。
我這麼說,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吧?」
曹志強皺了皺眉:「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你想投資多少,要多少股份?」
藤田幸子笑著伸出一根手指:「我準備投資一日元,然後嗎,我要百分之十的股份。」
「你在開玩笑吧?」曹志強瞪大眼睛。
藤田幸子搖搖頭:「不,我很認真的。
而且,你也別以為我是賺你便宜,獅子大開口。
其實我這麼做,才是為了你好。」
「這從何說起?」曹志強皺眉問。
藤田幸子道:「因為我只花一日元,就說明我是以人情入股,那麼到時候出了事,我也必須利用我的人脈來幫你,我的家人知道了,也不會當看不見。
所以,就算我有錢投資,我也不能投錢。
因為投錢入股,跟認清入股,是不一樣的,你懂麼?」
曹志強眨眨眼,剛要說點什麼,吉永小百合突然道:「曹桑,幸子說的沒錯,她以一日元入股,確實是為了你好。
這樣吧,要是你為難,不想稀釋自己的股權,我可以拿出自己的股份給她。」
「不用。」曹志強連忙道,「你的股份本來就不多,再稀釋的話,說不過去。」
說到這,曹志強笑著對藤田幸子道:「好吧,我同意了,我從我的股份裡面,拿出百分之十給你,合同依舊你來修改,如何?」
藤田幸子眯了眯眼,仔細打量了一下曹志強:「你確定?別忘了,你現在只有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要是給我百分之十股份的話,你可就不是絕對控股了。」
「我確定。」曹志強笑道。
「本來我搞這個事務所,就是想跟大家一起合作賺錢,從沒想過搞一言堂,所以,我個人是否絕對控股,關係不大。
畢竟,我真正的價值,不是這點股份,而是我腦子裡的東西。」
說是這麼說,但曹志強的真正想法是,中森明菜還有百分之十四的股份,而中森明菜絕對不會背叛自己。
所以自己百分之四十一的股份,加上中森明菜的百分之十四的股份,依舊是占絕對多數,並不成問題。
更何況,其他股東中,小泉今日子大概率也是完全聽自己的,吉永小百合也不會違背自己。
這樣一來,對方只要百分之十的股份,壓根影響不了什麼。
反倒是她的家庭背景跟本身實力,確實對事務所是一個非常好的保護。
送百分之十的股份,請一個保護傘,何樂而不為?
果然,聽了曹志強那番解釋的藤田幸子突然笑了笑,主動對曹志強伸出手:「很好,我喜歡聰明自信且有魄力的人,合作愉快。」
曹志強也笑著伸手跟她握手:「合作愉快。」(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