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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1 一起努力吧,姑娘們!(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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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看過你《海嘯》的solo版MTV,你在裡面就是一邊彈鋼琴一邊唱歌。

除此之外,我還有《雨的印記》、《Rain》、《那個夏天》這三首歌的鋼琴獨奏,只不過這三首歌我只有磁帶,沒有MTV。

對了,據說《雨的印記》、《Rain》、《那個夏天》這三首曲子的鋼琴獨奏,全是你親自彈的,是真的嗎?」

曹志強微微一笑點點頭:「沒錯,是真的。」

那個圓臉妹子一臉驚喜:「這麼說,《海嘯》的solo版鋼琴獨奏,同樣是你本人彈的?不是你裝樣子演戲,實際別人彈的?」

曹志強好笑道:「當然是我親自彈的,雖然沒有大肆宣傳這件事,但相關的唱片跟錄像帶上,應該都有文字說明,寫明了演奏者是森中青泉啊,難道你們沒看過說明?」

「看過啊。」那個圓臉妹子道,「可我們很多人都不信,因為那鋼琴彈的太好了,我有個學鋼琴的同學說,那彈琴的人比她的鋼琴老師還厲害,絕對是某個鋼琴大師,不可能真是你。

萬萬沒想到,真是你自己?

你真沒騙我們?」

曹志強一聳肩:「如假包換。」

「那你能現場彈一曲嗎?」那個圓臉妹子突然指著舞台邊緣的一台鋼琴道,「那邊就有鋼琴,你能現場彈一個給我們聽聽嗎?」

曹志強扭頭看了看那架鋼琴,這才轉過身,衝著圓臉妹子點點頭:「沒問題,不過要讓我先把話說完,然後再給你們彈,可以麼?」

「可以可以。」圓臉妹子連忙點頭,「我沒問題,完全沒問題!」

曹志強再次笑著點點頭,然後深吸口氣,調整了一下思路,這才繼續對眾人道:「接下來,希望大家都不要打斷我的話,讓我一口氣把話說完,可以麼?」

看到大家都開始點頭後,曹志強才正色道:「首先,我先解釋一下我所謂的偶像是什麼情況。

我之前說的是,打造偶像團體,是指很專業的那種,絕對不是大家想的那種去街邊路演的地下偶像。

簡單來說,就是我出曲子,石山老師負責編曲跟編排,然後由你們學交響樂的人進行集體演奏。

當你們演奏的同時,再由另外一群學舞蹈的學生,在前面跳群體舞。

本質上,這跟米國百老匯的音樂劇差不多。

比如我剛剛帶著大家演奏的那首《He's a Pirate》。

如果你們演奏純熟,而舞蹈專業的同學也把舞蹈給編排好,那麼到時候就可以全部盛裝,進行一場音樂加舞蹈的歌舞劇盛宴。

只要這個歌舞劇本身過硬,能夠吸引到足夠的觀眾,到時候你們自然不缺表演的機會。

到了那時候,你們不光可以憑著《He's a Pirate》這個歌舞劇,去各個劇院表演,甚至還可以拍成MTV,甚至錄成唱片去發行。

到那時候,你們就不光可以賺到演出門票的收入分成,還能拿到唱片跟錄像帶的分成,收入來源可以更廣泛,也更多樣化。

當然,這一切的源頭,除了我的歌曲創作外,也離不開你們的配合跟努力。

尤其是舞蹈專業的學生們。

你們必須根據我給出的曲子跟大概的故事,編排出足夠緊貼主題,足夠震撼的舞蹈。

同樣以《He's a Pirate》為例。

聽名字就知道,這是一個關於海盜的交響樂,主題也是海盜。

因此,你們就必須演繹出海盜的精髓,並且在服化道方面也有所創新。

當然,相關服化道方面的費用,完全可以找我們報銷。

前提是你們的提案足夠好,足夠吸引人。」

略微一頓後,曹志強繼續道:「說了這麼多,相信你們應該都明白了。

我,或者說我們事務所,之所以簽下你們,就是為了走出一條平民化的歌舞之路。

只不過這條路很難走,單純的交響樂跟單純的舞蹈,單獨拿出來的話,都很難跟那些專業團體相抗衡。

所以,你們只能相互結合起來,取長補短,走一種現場歌舞劇的形式。

但是跟一般的歌舞劇不同。

你們這個歌舞劇,演奏人員也是重要的一部分。

就是說,作為演奏音樂的樂隊,你們本身也要成為歌舞劇的一部分,不是單純的當背景音,而是要走上前台,讓觀眾看到你們的表演,欣賞到你們的魅力。

而作為舞者,你們必須跟演奏人員相互配合,要讓舞台藝術更加生動形象,不能單純的讓演奏人員當你們的背景。

必要的時候,身為舞者的你們,還要集體唱歌,去配合演奏人員。

如此一來,你們舞者就不再是單純的舞者,而是歌舞者。

這種彼此互動彼此互不的形式,才能攜手創出一片天空。

我呢,也不求你們立刻就能明白我說的。

你們只需要用三個月的時間,練好我給你們的那些以海盜為主題的曲子。

我不管你們怎麼做。

最多三個月,我要檢查你們的演練成果。

合適的,就繼續。

不合適,就解散。

反正呢,好曲我有,錢我也有,人我更是不缺。

沒有你們,還有其他數不勝數的相關人員等著求我。

我找你們,只是想實驗我的一個想法跟創意。

成了,自然是大家一起受益,你們也能博一個好的未來跟前程。

要是不成,對我沒啥大影響,我最多損失點金錢,可回頭我就可以自己演奏這些曲子,並拿出去出唱片出MTV,繼續名利雙收。

可你們就不同了,一旦失去這個機會,以後再想翻身可就難了。

對了,差點忘了跟你們說。

給你們的這首曲子,我早就註冊了智慧財產權,所以千萬不要想剽竊的問題,後果你們承擔不起。

其他曲子也是一樣。

不要以為我想把你們賤賣。

相反,我選擇你們,是因為看重你們,想讓你們彼此結合,另闢蹊徑,走出一條別人走不了的通天路。

一旦這個現場歌舞劇團的創意成功,你們就火了,會成為一個高雅藝術的偶像團體。

到時候,說不定你們不光會局限在日本這個市場,還會衝出亞洲,走向世界。

畢竟我剛才說的這種創意,在日本這裡或許比較少見,但在歐美的話,其實早就有了。

總之,一起努力吧,姑娘們!

只要你們肯跟著我好好干。

只要你們肯沉下心,聽指揮。

總有一天,你們會集體成為閃耀的明星,被世人所銘記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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