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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3章 做好自己的本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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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資磁帶廠的事情談的很順利。

當所有的股權分配跟人事安排都敲定之後,雙方正式派出代表,搞了一個隆重的簽約儀式。

簽約儀式過後,就是項目正式啟動階段了。

為表誠意,在簽約儀式結束之後,日方的大東投資公司率先做出表率,直接打了一千萬美元過來。

外資一到位,中方也立刻回應了這份誠意。

首先是曹志強個人,立刻拿出了一百萬RMB出來,作為公司的入股資金。

然後是市政府的工商部門,立刻以最快的速度通過了合資公司的各項審核,正式在市工商局註冊了一家名為「朝陽電子有限公司」的合資公司。

公司一成立,紅光機械廠東郊分廠的大門外,立刻掛上了一個新招牌——朝陽電子有限公司。

也就是說,從今往後,紅光機械廠的東郊分廠,同時也是朝陽電子有限公司的所在地,今後磁帶廠的廠房車間以及公司總部,暫時都會在這裡。

掛牌成立新公司後,紅光機械廠立刻派出大量人員,對東郊分廠的一處廠房,進行了全面的大掃除。

大掃除只是前期工作,後期還要經過一系列的改造,改造成一個合乎標準的無菌車間。

有了合乎日方標準的無菌車間後,日方才能進一步的把相關設備運過來,進行安全調試、員工培訓以及試生產等步驟。

當然,這都需要時間。

本來按照日方的估計,正常來講,至少要半年後才能正式投產。

不過在資金已經提前到位,優秀的技工也不缺,加上政府的各個政策,尤其是五年免稅的優惠政策也都確定落實的情況下,大家其實都想早日投產。

畢竟早一天投產就早一天收益。

尤其是當新成立的「朝陽電子有限公司」,正式以公司的名義,當著太陽誘電代表的面,給太陽誘電的公司帳號,打了百分之三十的定金後,太陽誘電的代表立刻表示,相關的生產設備跟零配件,會儘快運來國內。

就這樣,在所有合作方心往一處使的情況下,樂觀估計,三個月後估計就能投產。

不管是半年還是三個月,其實暫時都跟曹志強無關了。

畢竟曹志強不可能耐心的在這裡等三個月。

他現在想的是立刻回日本,繼續去抄書抄歌賺日元。

其實對於去日本,林大爺本來是不太同意的。

畢竟經過了這次海南物資運輸事件後,曹志強的重要性無疑又增加了一個數量級。

只不過曹志強自己很清楚,他留在國內作用不大,尤其是對他運輸物資方面很不利。

因為待在國內的話,他受限太大。

所以曹志強說,日本肯定要去,因為人家迷霧那邊的人說好了,要繼續在東京接頭。

不過呢,考慮到兩百億國債的敏感性,曹志強也說了,這次去日本,就不帶這些國債了,他孤身去。

至於那些國債,可以先派人運去深圳,然後找機會弄去香江,在香江跟對方交易。

但這種事情必須要先見到對方的接頭人,跟對方商量好下一步動作才行。

因此日本必須去。

這當然都是曹志強的藉口。

主要是曹志強還不想放棄日本這個撈錢聖地,順便也有點放不下中森明菜跟小泉今日子。

反正曹志強現在的身份還處於絕對機密,估計一時半會是不會暴光,所以此時去日本不會有啥風險。

相反,他如果回一次國,就不敢去日本了,這才是有問題。

但是呢,曹志強這一次也發現了,日本那個地方終究做事不方便,尤其是外匯管理方面,雖然比國內寬鬆,但依舊是受到很多約束的,並不是完全的自由貿易。

因此,他必須再經營一個更靠譜的洞窟,而這個地方不用多想,只能是香江。

香江是一個自由港,資金進出完全不受限制,是離岸資金的天堂之一。

而且香江距離大陸很近,以後也方便自己自由發揮。

不過在去香港之前,他決定先把海南的基地給搞起來。

按照曹志強對林大爺的說法,他認為不能由著迷霧亂來,最好是搞一個指定的貿易港,今後迷霧的相關物資運輸,都通過那個特殊的貿易港來運輸,這樣也方便我方管理。

但這個事情不能大張旗鼓,更不能搞國企性質的港口,最好是弄個私人性質的港口,可以掩人耳目。

目前來講,內陸的地方都不靠譜,最靠譜的就是海南島。

所以曹志強決定,要在海口建立一個合資性質的私人貿易公司,並以貿易公司的名義在海邊建設一個私人港口,平時搞點普通運輸,主要做跟迷霧有關的「特種運輸」。

當然了,投資建設港口,需要大量資金,曹志強個人的能力肯定不行,所以需要國家幫點忙。

簡單來說,就是林大爺找一個可靠的人,在海口那邊成立一個私人的貿易公司,然後跟國家的銀行要點低息貸款,用國家貸款來進行港口建設。

這個貿易公司的法人不能是曹志強,曹志強只是股東之一,好方便曹志強今後行事。

港口建成後,要預留一個地方給曹志強,那裡的人員安排,一切聽曹志強的指揮。

也就是說,以個人的名義在海口搞一個私人性質的貿易公司,以這個貿易公司的名義跟銀行貸款,然後在海口投資建設一個貨港。

表面上,這個屬於私人公司的貨物碼頭,所有權跟管理權呢,表面跟曹志強本人無關,曹志強只是其中一個投資商,占一點點的股份,就好像曹志強在「朝陽電子有限公司」里的情況一樣。

有了一個投資股東的身份,曹志強以後頻繁進出這個港口,也就能說的過去。

然後呢,平時這個港口一切照舊,正常經營,哪怕虧本也無所謂。

可一旦曹志強需要用到這個港口,給「迷霧」的人提供運輸便利,這裡的人必須完全聽從曹志強的指揮,不得偷偷打聽不相干的事情。

也就是說,這個私人性質的貿易公司,表面看來是京城某個大佬的私產,表面看來是一個正經的貿易公司,如果往深了挖,就會發現這是一個經營水貨的地方。

但不管是正經生意還是水貨生意,都是障眼法,真正要掩蓋的,是跟「迷霧組織」的秘密交易。

換言之,就是要利用這個帶有迷惑性的港口,進行國內某些不能對外公開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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