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2章 出國之前不得閒(1/2)
很明顯,曹志強對李廠長說的那番話,是一種隨機應變的誤導,不過這個誤導恰到好處,讓李廠長深信不疑。
原因很簡單,那就是曹志強的這個解釋很合理,而且本就是李廠長心中的想法。
畢竟在李廠長看來,他之前要的那一成好處本就不多,而且是曹志強主動提出來的。
除此之外,這段時間相處下來,他跟曹志強的合作一直不錯,雙方也沒啥矛盾跟衝突,甚至他一直對曹志強提攜有加,愛護有加。
依照李廠長對曹志強的看法,曹志強就算心疼那兩成利潤,也會主動跟他好商好量,沒理由偷偷去老領導那邊告狀,更何況以曹志強的心胸跟手段,未必心疼那兩成利潤。
畢竟那兩成利潤撒出去給他跟董書記,就等於一個利益捆綁,以後仨人就是一條船上的人。
曹志強那麼聰明的人,沒理由會那麼短視,現在想要收回去那點利潤才對。
另外,李廠長也很清楚,老領導生平最討厭手下貪贓枉法跟行賄受賄,曹志強要是跟老領導說那些,那曹志強也要受牽連,甚至有可能失去老領導的信任跟關照。
之所以這麼肯定,是因為李廠長不光了解老領導的性格為人,也比較了解曹志強的底細。
沒錯,相對於別人,李廠長其實更清楚曹志強跟老領導之間的真正關係是如何的,知道他倆直接的關係,根本不是外界傳揚的那樣,是什麼遠房親戚。
很早的時候,李廠長就偷偷調查過曹志強,在知道曹志強真正的後台就是老領導之後,更加的小心謹慎,到處打聽他跟老領導的真正關係。
實際上,曹志強跟老領導之間的真正關係,也不難打聽,只要找老領導的保姆吃頓飯,送點禮,順便安排一下她兒子的工作問題,就什麼情況都清楚了。
據老領導的保姆說,曹志強跟老領導之間,並不是什麼親戚關係,只是老領導有一個相交多年的廚子朋友,關係很好。
而這個曹志強呢,就是老領導這個廚子朋友的同院鄰居。
然後,曹志強不知道怎麼的,知道了自家鄰居跟老領導的關係,就央求這個鄰居牽了一次線,引見了老領導一次。
在那個名叫何雨柱的廚子的引見下,曹志強正式跟老領導見面之後,又憑著能說會道,加上確實有些才華跟能力,作了一番毛遂自薦,竟然真的取得了老領導的好感跟歡心,所以才給了曹志強一點幫助,並成了一對忘年交。
就這樣,老領導就成了曹志強的後台,對他的幫助也是不遺餘力的。
想當初,聽到這個消息的時候,李廠長還驚嘆不已,對曹志強的鑽營能力十分咂舌。
但這也說明了,曹志強跟老領導的關係其實不深,充其量就是一個退居二線的老幹部,欣賞有才後輩,提攜後輩的關係。
所以,一旦曹志強主動跟老領導說他偷偷給李廠長跟董書記送錢的事兒,這肯定會觸及老領導的逆鱗。
正常來說,按照老領導的脾氣,如果真是曹志強告密,老領導應該是把他、董書記以及曹志強仨人一起叫來對質,進而一起批評教育,而不是只叫董書記跟他,不把曹志強叫來,甚至對曹志強的批評都沒有一句。
唯一的解釋,就是老領導誤會了,以為是他跟董書記主動索賄曹志強,認為曹志強是無辜的受害者,所以才不叫曹志強過去,也不批評曹志強。
事實上,老領導上次的批評,也是這個基調,那就是只嚴厲的批評了他跟老董,但對曹志強卻隻字未提。
這本來就讓李廠長跟董書記生疑,但這個生疑,並不是懷疑曹志強告狀,而是懷疑自己這邊出了問題。
只是出于謹慎,李廠長才問了一下曹志強,但更多的是擔心曹志強那邊走漏了消息,並不是懷疑曹志強有問題。
曹志強也很聰明,很快就聽出李廠長的意思,所以乾脆就來了個無中生有,順勢誤導李廠長。
其實曹志強這麼做,不是怕李廠長,而是不想惹麻煩。
畢竟他之前跟徐大爺都說的很清楚,讓徐大爺敲打敲打李廠長就夠了,但不想換人,畢竟他跟李廠長合作的還是挺好的。
當然,曹志強之所以偷偷跟徐大爺告狀,也不是心疼那兩成利潤。
畢竟那兩成,是純利的兩成,並不是售價的兩成,這是兩碼事,所以當時來看,也不算特別離譜。
只是隨著《江湖行》這套書籍的熱銷,收入越來越高,曹志強得到的純利也越來越高,相對於的,李廠長跟董書記拿的錢數也越來越多,已經高到一個很離譜的地步了。
可以這麼說,以李廠長跟董書記目前拿到的分成數目,一旦被人曝光,妥妥的重大經濟犯罪。
一旦李廠長跟董書記因為經濟問題完了,曹志強也得跟著完,因為他屬於行賄方。
別以為什麼,這是曹志強的私人所得,他的那兩成利潤是私人贈與,這話術對有關部門來說根本沒用。
或者說,曹志強原本以為這套方法可以,可後來他諮詢了有關人士,具體來說是諮詢了陳家邦秘書後,才知道他錯的有多離譜。
最大的問題就在於,曹志強獲利的途徑,是通過紅光出版社,而紅光出版社是國企單位,還是紅光機械廠的下屬單位。
這樣一來,曹志強通過紅光出版社的獲利,再轉而交錢給李廠長跟董書記,那不管給的這錢是不是你個人所得的部分,這都屬於行賄受賄。
別問,問就是規定這麼定的。
因此,明白這些後,曹志強早就想找個機會斷掉這條分成之路,找個更合理,或者合規的方法,讓李廠長跟董書記「合法」致富。
曹志強給育紅機械廠的王廠長的那個點子,也就是通過錄像廳「買票房」的點子,就是曹志強的一個嘗試,這種後世明顯違法的做法,就目前來說,反而是合法的。
為什麼合法呢?
因為通過錄像廳轉錢,那是曹志強用自己的私人收入,去買錄像廳的票房,這事兒就算被查出問題,那也是曹志強個人行為,而且牽扯的也是個體戶,不牽扯國有資產,那就問題不大,或者說不算問題。
而如果這個賺了錢的個體戶呢,正好是廠長或者書記的老婆孩子之類的親戚,以目前的規定來說,根本不算問題。
幹部家屬不許經商,那是後來的事兒,現在還沒這個規矩。
總之,現在的情況就是,國企無小事,曹志強之前的行賄,不,分成辦法,只要牽扯國有資產,那就屬於犯罪。
因此,曹志強早就想斷掉跟李廠長以及董書記的這條利益捆綁線,但又不好明說,怕對方有什麼另類想法。
正好,曹志強之前剛給徐大爺送了一份「大禮」,如無意外,今後有關部門會重點保護曹志強,那不如借這個機會,通過徐大爺,來敲打一下李廠長跟董書記,讓他們明白事情的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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